★贵阳中院的虚假二审
★贵阳中院的虚假二审
法律規定一審、二審獨立審判,當事人對於一審結果不服可以上訴,請求二審法院改判,但是現實情況是一審二審法院共同審理一審,一審結果由二審法院決定。一審判決之後,法院繼續欺騙當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訴,於是一切都是虛假,走過場。中共統治下的司法就是如此,對人民的欺騙于鎮壓而已。
當然,實踐中我們見到更多的是公檢法聯合辦案,有的時候除了公檢法外還有司法局、紀委、看守所,成立所謂的聯合專案組,其實就是共產黨要給你罪名,共產黨要你死,你只能背負罪名,只能蒙冤而死。
中共的司法是中共在製造冤案,是中共在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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