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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会见谢阳笔录(二)

  会见谢阳笔录(二)   时间: 2017 年 01 月 12 日 14:45:48 开始; 地点:长沙第二看守所西二会见室(谢阳专用); 被会见人谢阳,以下简称谢; 会见人   陈建刚律师 ,以下简称律师; 记录:    陈建刚          ;   律师: 谢阳你好,我们继续接着上次的事情谈。 谢:好的。 律师:我先向你传达一下外面很多朋友的问候,请你保重。 谢:谢谢大家(失声哽咽)。 律师:你回忆一下,你在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警方审讯你的时候有没有给你传唤证等法律文件? 谢:没有。他们 24 小时轮班, 24 小时之中轮班审讯,我身边始终有警察,根本没有任何传唤文件。 律师:你什么时候到的看守所?到看守所之后的情况有改善吗? 谢: 2016 年 1 月 9 日我被送到看守所。到看守所之后也没有好转,我继续被逼迫。 我在去看守所之前,也就是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因为这个时间就要结束了,我就要被带到看守所了,所以审讯我的尹卓等人就非常刻意、明显地提审我,想做几份他们对我没有刑讯的笔录,要求我自己承认没有对我实施过任何刑讯,想让我签名。我都没有配合。在案卷中 2015 年 12 月 21 日的笔录中显示,他们问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是否保证了我的合法权益,我的回答是“基本保证了”,这份笔录我签名了。这种保证是保证了我活着,没有被整死而已。我只能这样说,我说受了刑讯逼供他们不可能记录,还会继续折磨我。他们对这样的笔录很不满意,让我明确地说没有对我采取任何刑讯,百分之百保障了我的权利。我拒绝了。离开关押我的颐天宾馆之前最后的一段时间,他们反反复复找我做笔录,就是一个目的,前面扯很多,最后就是想让我不经意间签字确认没有刑讯、保障了我的权利这件事,但我很明白他们的想法,我都没有上当。所以有好多笔录他们没有附卷。 2016 年 1 月 8 日检察院决定对我逮捕, 1 月 9 日给我看逮捕证。其实这都是走一个过场。因为看守所在 1 月 6 日的时候就已经为我准备房间了。 律师:你怎么知道看守所为你准备房间的事情? 谢:我进来后知道的。在看守所每个监室所住的人都在 25 人以上,甚至到 30 人,每个房间都是这样。我来了以后被关押的房间是东四监区第十监室,里面原来有 28 个人,但是 1 月 6 日突然

2017.1.6会见谢阳笔录(一)

  会见谢阳笔录(一)   时间: 2017 年 01 月 04 日 15:08:56 开始; 地点:长沙第二看守所西二会见室; 被会见人谢阳,以下简称谢; 会见人   陈建刚律师、刘正清律师 ,以下简称律师; 记录:    陈建刚          ;   律师: 谢阳你好,我们是你妻子陈桂秋为你聘请的辩护律师陈建刚和刘正清,你是否同意? 谢:同意,我同意委托你们为我辩护。 律师: 今天我需要向你了解一下有关案件的情况,请你慢慢向我介绍一下你被抓捕、被审讯的情况好吗? 谢:我是 2015 年 7 月 11 日凌晨在怀化市洪江市托口镇黔洲大酒店被抓。我当时在休息,来了好多人,有便衣也有穿警察制服的,强行进入我休息的房间,没有给我出示任何证件,但是给我看了一张传唤证,然后直接把我带走了,带到洪江市公安局。我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手机、电脑、身份证、律师证、钱包、银行卡、公文包等所有东西都被抢走了。把我带下楼后我发现有三台车,共计十多人来抓我。 律师: 到了洪江市公安局,下一步做了什么? 谢:到公安局的时候大约是凌晨 6 点,天刚蒙蒙亮。有人把我带到执法办案区的一个房间,让我坐在一个审讯椅,也就是一个铁椅子,我坐上去之后就锁上了。然后他们就对我不管不问了,一直这样锁着我。 律师: 当时有说对你拘留或者逮捕吗?为什么立即把你锁起来? 谢:没有啊,没有说对我采取任何法定强制措施,上来就把我锁起来,一锁就是三个多小时,没人管,我就这样一直被锁着。 律师: 然后呢? 谢:到了大概 9 点多,来了两个警察,也没有给我出示任何手续和身份证件。他们口音绝对不是洪江本地的警察,也不是去抓捕我的人,是后来才来的。 律师: 他们找你问了什么? 谢:他们问我是否加入了“人权律师团这个非法组织”,还问了人权律师团的一些相关情况。我说据我所知没有“人权律师团”这样一个组织,他们说在微信上有这样一个聊天群,我说我在这个群里。他们说“这个群里面的律师具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属性”,然后又询问了谁是组织者、都干了什么事等等。 律师: 你是如何回答的? 谢:我回答这个群里面几乎都是律师,这只是我们有共同兴趣的人建立的一个群,是一个交流平台,没有任何组织者,每个人都是独立平等的,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仅仅是交流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