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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峭領:一个母亲的八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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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峭領:一个母亲的八年(一) 从709开始,我常常自我介绍,我是709李和平律师的妻子,王峭岭。 从今天起,我再做个自我介绍。我是李泽远和李佳美的妈妈,王峭岭。 我的儿子李泽远,2015年709发生时,他15岁,刚考上高中。李和平律师被大批警察带走的那刻,女儿知道,儿子不知道。儿子在同学家玩,回来进家门时,看见家里一大帮子人 ,有制服警察有便衣,明显吓了一跳。我说这些警察在搜查,没什么事。儿子就进了自己的房间。 警察在屋里搜查了几个小时后,把他们想要的拿走了,人也终于走干净了,我安慰儿子和女儿,没什么事。但15岁少年的脸上,是明白家里有什么事了。 接下来,因为找律师、找被警察带走的丈夫的下落,我几乎顾不上儿子。 儿子中考成绩优异,被北师大二附的国际部录取了。因为入学成绩很高,他毕业的初中奖励了他五千块钱,他入学的高中开学典礼上又奖励了他一千块钱。 他开学后住校,第一次家长会我正在天津跟律师一起要求会见李和平。无果。我赶回北京开了一次家长会。实在太赶,累得几乎虚脱。家长会上的内容我基本上都听不清。 从那之后,每次家长会恰巧709也都有事,我一次也没去成。 儿子高二结束了,我突然反应过来,问他,你考托福了吗?他说,我报名需要用支付宝缴费,我跟你说过一回。 我有支付宝,他没有。 他确实跟我说过一回,我应了一声,想着别的事,就没听进去。他见我太忙太辛苦,就没再提。 我一边自责,一边跟他道歉,赶紧让他报名,用支付宝付了考试费。他从没参加过辅导班,第一次考,竟然考了78分。 他好多同学从高一就开始考,哪怕四五十分,连考四五次,到高二结束就能到一百分以上,然后高三申请学校。 可我,真的是疏忽了!我催促着泽远考第二次,催促着他报个辅导班,我给他转了一笔辅导班的学费。他上了,老师又给他退了费。因为老师说,我辅导的是听力和口语差的,你这两个得分挺高,不用辅导了,回家提高一下词汇量,加大阅读就行。 高三开始,我也催着泽远申请学校。但是,临近春节,我没见有什么回复。我就问儿子,学校怎样了?泽远说,我觉得申请学校还要交申请费,我就找了些不需要缴费的去申请了。 我当时听了大为震惊,我跟儿子说,我们有钱交申请费。儿子看着我,说,我觉得咱们能省就省点。 我接着问,那些你申请的学校答复了吗?泽远说,有几个学校说再补充一些材料就可以给offer,但我没补充。我大惊失色,问:为什么?他看着我,说,妈妈

内心强大的人有七种特征

 内心强大的人有七种特征 许锡良 1.他一定是有自己坚定信念的人 一个内心强大的人,才是真正有思想的人。内心强大,表明他对这个世界,对社会,对人生,已经有了一整套比较完整的看法。在佛教那里就是“无漏”之说,已然成熟于胸。内心强大的人,不必要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甚至可能外表懦弱,但是,内心坚强。 内心强大的人,一定是有自己坚定信念的人,这种信念不是口头上的,而是发自内心深处的。也不仅仅是在知识上的,而且是带有深厚情感,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以及广阔的视野,这种内心的强大,常常意味着他极其地自信,而这种自信常常就来自于他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浅薄,以及对自然,对人的生命的深深敬畏,因为敬畏,才使他没有恐惧感。 2.他听到不同的声音内心不会焦虑 因此他有一种特别的开放意识与开放心态,对于任何不同的声音,他都能够认真听进去,能够用自己的头脑再想一想,对自己自信的东西仍然保持一份警惕。因此,他不会拒绝去听一听,想一想不同的声音。但是,由于他的内心的强大,他也不会一听到不同的声音就焦虑不安,就立即改变自己的想法,而且是在不同的声音面前,学会用逻辑、常识、常理、直觉、经验及科学的方法再重新检验一次。 而事实上,这样的检验不会是第一次,而是反复多次,而且成为一种常态。反复多次,成为常态,仍然得到坚守,之后的东西才是稳固的。内心里,真正稳固的东西多了,他就强大了。因此,内心强大的人并不是不再改变,而是不再需要改变自己处于信念内核中的东西。 一个人信念中内核的东西,如果经常被改变,那么,他的心灵世界还是无形的,他的精神世界还是迷茫与混沌一片,这样的人,即使著书立说,也是今天这样说,明天那样说,立场不坚定,逻辑不一贯,对自己想要什么,自己想过怎样的生活,毫无主见。 信念内核究竟是什么?就是你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你怎样看待这个世界,你怎样认识人生,你怎样看待幸福与意义,这些东西在一个内心强大的人那里是完全圆通自洽的。这里没有什么正确与错误,但是,一定是自洽的。在这里,你的思想信念与你的生命感受,生活经验,你的知识结构,你的理性认识,你在社会中担当的角色,不会在逻辑上,在生活经验与理性认识中产生冲突与分裂。不会言不由衷,不会所做的事与所说的话互相矛盾。 3.他是平和的、自信的、快乐的 一个人如果到这个地步,也就是人格完善,内心强大之人了。内心强大的人,也就是真正有思想的人;或者说真正有思想的

★中國人權律師的處境

★中國人權律師的處境   ■與燈塔國的差距 前幾日參加臺灣央廣廣播節目,談論唐吉田、劉巍二位律師被中國政府吊銷律師證十周年的事情,同時回顧十年之間中國司法、人權狀況的變化。瞭解到臺灣律師執業的一點信息,比如一旦取得律師證,這幾乎就是終生的職業,政府不會吊銷證件,更沒有所謂的年檢、考核之類。律師在國家機關面前也是受到職業的保護,比如,即便在幾十年前美麗島案件的時候,律師出面辦案只是面臨辦案的壓力,但是沒有入獄的風險。事實上當年的辦案律師後來都成了今日公眾熟悉的人物,比如前總統陳水扁,比如今日行政院長蘇貞昌,還有今日滿頭白髮仍在為人權工作的郭吉仁老律師。再比如在 2014 年一大批學生發動“公民不服從”運動,佔領行政院行動中,就有多位律師身穿律師袍深入其境,保護學生,這些律師也都平安,沒有執業危險,更沒有人身危險。 我提到今日中國律師的職業環境在不斷惡化,一個表現是公權機關都在肆意踐踏法律,且毫無愧疚,也不需要躲藏。比如,我們經常會遇到公檢法人員公開對律師說“別給我講法律,我只聽領導的。”還比如,在開庭的時候法官居然可以明確地表示不需要遵守法律,這聽來似乎荒誕,但真相卻像石頭一樣真實。 2015 年 4 月,我與李春富律師在江蘇豐縣法院開庭,按照無罪推定的原則及法律規定,開庭中不應該對被告人手銬、腳鐐進行約束,我明確向法官提出法律依據,要求尊重被告人的權利,因為這樣對待被告人是違法的。結果法官孫武正說“違法就違法吧。不要再提這件事。”我隨即表示法庭庭審的前提是合法審判,不能違法審判,但後果很悲劇,孫武正法官立即指示幾位法警將我反擰雙臂帶出法庭,關進關押被告人的鐵籠子。 這小故事讓主持人很震驚,在臺灣絕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且絕不可能有任何公職人員甚至社工人員如此公開藐視法律,因為這是道德底限,是最基本的一個社會維繫正常的規則。 可是,這樣的小故事才到哪裡呢?中國人權律師的生存狀況要比這樣小故事嚴重的多。臺灣,作為亞洲民主燈塔,幾十年的民主轉型,今日年輕人已經很難體會到什麼叫做政治高壓了。 ■七年前的展望 2013 年 7 月盛夏,刑辯大咖周澤、李金星遍發英雄帖,邀請律師參與貴陽小河案一周年研討會,去“爽爽的貴陽”交流刑事辯護經驗。作為新人,我忝陪末座,參與盛會。 記得會議期間,章丘李某星律師作為主持人介紹了他對於刑事辯護的一些思考和探索,比如他提出了十項拓展刑辯的方法:

两宋百姓的穿衣自由(轉)

 两宋百姓的穿衣自由   说一说两宋的服饰禁令。 北宋与辽朝由澶渊之盟结为兄弟之国,但北宋政府在意识深处始终将辽朝视为敌国,对本国百姓喜穿辽朝风格服饰的社会现象极为警惕。如宋仁宗于庆历八年(1048年)下诏: 闻士庶仿效胡人衣装,裹番样头巾,着青绿及乘骑番鞍辔,妇人多以铜绿兔褐之类为衣。宜令开封府限一月内止绝;如违,并行重断。仍仰御史台、閤门弹纠以闻。[1] 引文中的“胡人”,在《宋史·舆服志》里直接写作“契丹”。显见宋仁宗所看不惯的,是北宋民众在穿着打扮上常带有契丹风。具体包括穿契丹风的衣服、戴契丹风的头巾、骑乘装备有契丹式鞍辔的马匹和以契丹风格的颜色为装饰(青绿、铜绿与兔褐均是当时契丹人服饰上的常见颜色)。诏书要求开封府严查街头巷尾穿着契丹风格服饰之人,逮到即严惩,务必在一个月之内让契丹风格的服饰从开封消失,且要御史台与閤门参与监督弹劾,可知此轮整肃力度甚大。 史料未记载宋仁宗时代抓到穿契丹风格服饰的百姓会受到何种惩罚。但宋徽宗时代的惩罚是清楚的。政和七年(1117),宋徽宗下诏说:“敢为契丹服若毡笠、钓墪之类者,以违御笔论。”[2] “御笔”是宋徽宗时代极著名的暴政。南宋君臣总结北宋之亡时,常会提到这项暴政,认为“御笔”是导致北宋灭亡最重要的祸端。“御笔”的字面意思指皇帝亲笔写下的文字。在宋徽宗时代,御笔指由皇帝直接下达给各级部门、未经宰执机构审议的命令。为推动这些程序不合法的独裁指令得到执行,宋徽宗在崇宁五年(1106年)下诏,制定了“违御笔”之罪,凡由皇帝下达的命令,只允许官员上奏陈说利害,不允许官员援引以前的规章制度来阻挠实施,否则处以“大不恭”之罪。“大不恭”是重罪,惩罚力度没有上限,可以杖责,可以坐牢,也可以杀头,甚至可以诛灭九族。由此可知,宋徽宗以“违御笔”之罪来惩罚穿契丹风格服饰的百姓,乃是在以“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手段恐吓民众。 宋徽宗对契丹风格服饰的敌视极深。除前文提及的政和七年禁令之外,史料留存下来的相似诏书还有不少。如大观四年(1110),宋徽宗下诏开封府,说“京城内近日有衣装杂以外裔形制之人,以带毡笠子、着战袍、系番束带之类,开封府宜严行禁止”[3]。政和初年(约1111年),宋徽宗又下旨禁止民众在开封城内唱北曲穿北服,“一应士庶,于京城内不得辄戴毡笠子”[4]。宣和元年(1119),宋徽宗再次下诏:“敢胡服若毡笠、钓墪之类者,以违

★希望、掙扎與試錯——紀念中國人權律師團成立十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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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掙扎與試錯 ——紀念中國人權律師團成立十週年   幾天後的 2023 年 9 月 13 日是“中國人權律師團”成立十週年的紀念日。十年間滄海可以為桑田,廣廈亦能成廢墟,翻翻當年的老照片,不勝感慨,撰文略作回顧和紀念。   ■“中國人權律師團”是一個聊天群 “中國人權律師團”是中國人權律師建立、參與的一個微信聊天群,當然也建立過其他 app 的同名聊天群。十年來,聊天群“封禁 - 重建”不知反復了多少次,但從未改變過這是一個律師聊天群的性質。只是,中共並不這樣認為,中共或明或暗在十年前就敵視并監控律師們的一言一行。 2012 年 8 月 1 日,中共黨報《人民日報》撰文表示:“新黑五類干擾中國崛起。(新黑五類: 維權律師、地下宗教、異見人士、網絡領袖、弱勢群體 )”也就是說在人權律師團成立之前,人權律師就是中共心目中的敵人。這個階段直至 2015 年 709 案件爆發前,多位律師被約談、威脅,官方都提到“人權律師團”是反黨組織的定性。 709 案中,中共更是直接認定人權律師團是“反黨組織”,要全部予以消滅,這在案卷中都有明確的證據。 但,作為幾乎所有人都在中國國內的執業律師來說,我們每個人的本業、專業和謀生手段主要甚至唯一還是律師工作,對於“黨領導一切”、控制一切的國內環境,職業謀生的律師怎麼可能在每一個字都透明的微信群中組建反共組織?這可能嗎?中共這種對律師的恐懼來自對自己執政地位合法性的懷疑和對過往行為的自卑。強盜打家劫舍、殺人越貨,然後都會迅速撤離苦主的家,回山裡的匪巢大秤分金,大口吃肉,逍遙快活,如果強盜不僅打家劫舍而且還要盤踞苦主的家成為自己的行營,他們無時不刻不在恐懼中,因為他們知道他們是什麼人,知道他們站在哪裡。 任何專制政府都不可能刀槍入庫、馬放南山,都是槍不離手,嚴加戒備,他們要防備人們索取被他們搶走的一切。 律師為什麼要建群聊天?在中共建政七十多年後官方還能提出這樣的問題,還能用公權力強迫封群、退群、強迫人與人不要見面,不要說話,不要到一塊吃飯……律師是人,律師有基本的人權,有來自自然、天賦的權利,律師當然可以相互聯繫、溝通、聊天甚至互懟……權利不需要原因,幹就對了。 但,在天朝這片土地是沒有道理可講的,任何獨裁者都只喜歡工具化、原子化、無腦化的奴民,仇視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   ■那晚我們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