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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刚评论:有关中国举办“世界律师大会”的几个问题

★建刚评论:有关中国举办“世界律师大会”的几个问题 1. 世界律师大会要在广州召开了。这是中国第一次召开这样的大会,“旨在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精神,搭建世界各国律师交流合作国际平台,进一步凝聚国际律师行业共识,引导各国律师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打造更加完善的全球法律伙伴关系网络,共同推进世界法治文明建设。“ 作为一名人权律师,你有何评论? 回答: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律师大会”为什么要在中国召开,因为中国是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中国是一个公然迫害律师的国家,所谓的世界律师大会在中国召开,简直是一个笑话。 第一,先说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说法已经进入了联合国文件,这个说法大概是说地球上的人类命运相互连接、彼此相关,因此国际需要相互协作,促进人类文明发展。从历史上看,一战、二战都是如此,美国原来都不想参战,但最后都是不得不参战,这说明,在这个小小星球上,或者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回避人类面临的共同敌人,邪恶面前,一旦国际社会选择沉默,则会给予邪恶发展的机会,而一旦邪恶得以扩张,其他国家都会面临被伤害的灾难。当今世界,自由、民主国家仍然面临独裁、专制国家带来的威胁,其中最强大的独裁专制国家就是中国,中国独裁政府的扩张在威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安全。 其次说法治。所谓法治,有两点最基本的含义,其一,政府要守法,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授权和制约;其二,保障人权,法治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权。而中国的共产党政府权力并不是人民授予的,他们是通过所谓的“枪杆子”抢来的政权,人民是他们枪杆子威胁、统治之下的奴民而已。因而他们的权力是无限的,是没有丝毫限制的。比如,习近平掌握中国最高权力以来,一句话就可以更改宪法,把他的执政年限可以推向无期限,也就是说只要他活着,他就可以永远掌握权力,这是公然的反法治。而保障人权在中国就是一个禁忌。我在中国做律师十多年,亲眼所见、亲身感受,在今日中国如果谁敢公开举个“人权”的牌子,立即就会被抓。中国政府所强调的“五不搞”,其中明确表明“不搞三权分立”,没有权力的制衡,没有司法独立,这种格局下的人权,只能是被统治者的人权,奴隶的权利罢了。举例来说,但凡主张法治、人权的国家,无一例外都存在律师行业,且律师执业收到法律保护,但是在中国“人权律师”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业,是受到中国政府公然镇压的行业,而

★建刚评论:忠厚,你何去何从?

★建刚评论:忠厚,你何去何从? ——与江西高院院长张忠厚先生探讨 差旅之中,身居高楼,俯瞰长街,车如流水,霓灯闪烁,香茗一杯在手,无可无不可之间,所不能忘者,正是在江西高级法院门口坚守的律师同仁们。 张忠厚院长,在你治下的江西省高级法院,正在成为中国法院中敢于明目张胆违法的佼佼者,你真的好任性。今晚的时间留给你。 忠厚先生,我们要谈谈了。 ■先说缘起,乐平冤案( 5.24 命案)真凶归来、一案两凶 为了把事情讲的清晰明白,我以时间顺序条列事实如下: (1)             案发: 2000 年 5 月 24 日,江西省乐平市一个“绿宝超市”的老板蒋泽才被抢劫、杀害、碎尸,与蒋同行的女子郝某也被强奸杀害,尸块陆续被发现。是为 5.24 命案。 (2)             含羞:自 2000 年 5 月 24 日直至 2002 年 5 月 24 日,整整两年之间, 5.24 命案毫无进展,乐平警方所面临的质疑、指责、非难诸般压力可想而知。当然,命案两年未破,这命案后面也带有巨大的诱惑,破案总是和立功相连。 (3)             冒功: 2002 年 5 月 25 日,乐平市中店村村民程立和因涉嫌销赃被拘,他基于某种世人皆知的原因“交代”了 5.24 命案的“真相”,原来是程立和与同村村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 5 人抢劫杀害了蒋泽才,并轮奸杀害了郝某,随即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被抓,汪深兵在逃。 (4)             呼冤: 2003 年 7 月 17 日,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处黄志强、程立和、方春平、程发根死刑。一审开庭时四人当庭翻供。他们称在侦查阶段警方对他们施以酷刑,此为口供所由来也。又是刑讯,口供是证据之王,而刑讯,又是口供来源之王。冤案之铸成,有人弹冠相庆,有人举家惶惶,几个家庭跌进无尽的深渊。 (5)             煎熬:一审以后,四人上诉,高院发回重审,中院再次判死,再次上诉,几个来回将近 3 年过去了,几人能体会这四个家庭的苦难,谁能知道四位苦主在希望与绝望之间被颠来荡去的彷徨、无助、悲苦……高天有情,应为之雨泪! (6)             留命: 2006 年 5 月,江西省高院改判四人死缓。改判理由是 “鉴于本案具体情况”,什么具体情况那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