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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律師新手段:判决腐败、律师买单、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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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腐败、律师买单、天理何在?     在司法殿堂,我们期待正义之天平平稳,法官的裁决应不偏不倚、公正、合法。然而,现实中法院的判决却时常失准,更令人震惊的是,竟有律师为法官的荒唐买单。这不仅令人愤怒,也是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讽刺。 案件背景简述 深圳市李某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诉罗某,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诉请罗某给付股权转让款 5000 万元。 罗某委托了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葛文秀律师代理。根据李某提交的证据,罗某认为《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是虚假的,葛文秀律师向法庭提出对其鉴定,鉴定的结果证明《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实际上就是伪证。葛文秀律师向法庭提出,按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李某应当承担伪证责任,并且应当全部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然而,在原告李某没有提出变更诉讼请求也没有另行起诉的情况下,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却莫名其妙地为李某开脱罪责,对其伪证行为只字不提,相反,拐弯抹角、牵强附会地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判决罗某向李某支付股权转让对价 351.621 万元,真是荒谬绝伦。 滑稽的是,罗某在诉讼过程中一直拖欠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费。尽管葛文秀律师多次要求罗某支付律师费,但罗某总是以账户冻结为由,未予支付。收到一审判决后,罗某竟然声称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的判决是葛律师代理失误造成的,直接拒绝支付未支付的代理费。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随即依据《委托代理合同》申请仲裁,但罗某又提出了仲裁反请求,请求律所赔偿所谓的代理失误给其造成的损失 3537082 元。 这时,更加荒谬的一幕出现了,广州仲裁委员会在审查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的答辩意见时,居然未进行任何法律评判,就支持了罗某的歪理邪说,并做出了要求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赔偿其损失 351.621 万元如此荒唐的裁决,将法院的判决结果移花接木地转嫁给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如此逻辑,天理何在?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目前已向中共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圳市监察委提出控告(详见控告书 ) ,并且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 (2023) 穗仲案字第 14502 号仲裁裁决书(详见图片)】   附: 控告书   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