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关于江苏丰县铁链女事件的声明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关于江苏丰县铁链女事件的声明 江苏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引起全国人民、全球华人乃至国际社会的一致愤慨和关注。铁链女事件绝不仅仅是铁链女个人的悲剧,而且也是对全国人民、全体华人和整个人类自身尊严和良知的践踏和摧残。在人权、自由、平等、法治等普世价值为世界各国接受和认同的二十一世纪,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竟然发生如此恣意突破人类伦理底线的恶行,荒谬绝伦、不可理喻、人神共愤、不可接受!铁链女事件向国人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我们是人类,还是兽类? 一、铁链女事件再次暴露出一些地方公权力、地方政府、地方官员整体失灵和失效的严峻现实 1 、在长达二十五年的时间里,村、镇、县三级职能机构和政府,民政、公安、妇联、计生等部门,村委会主任、村支书、本村所有党员,镇民政和妇女干部、计生干部、派出所警员,只需一个环节正常履行份内职责,铁链女事件就不会发生,发生后也绝不会持续如此之久。然而,所有上述部门和人员无不虚糜公帑、尸位素餐、无所作为、玩忽职守。必须正视,基层政府和官员此等懒政、怠政现象绝不仅限于徐州、丰县,而是在各地都长期普遍存在。 2 、事件之初,像许多地方一样,徐州、丰县地方政府和官员本能地遵行否认、抵赖、掩盖的老套权力和官本位路径,无视真相,冷血对待铁链女的悲惨境况,一门心思愚弄舆情,企图蒙混过关,平日高喊的“人民至上”被抛到九霄云外,直至谎言无法继续才不得不挤牙膏式地一点点吐露真相。此等权力路径与 2003 年北京非典之初、 2019 年武汉疫情之初的路径毫无二致。 3 、丰县、欢口镇、董集村民政、公安、妇联、计生等部门相关人员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应予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不应仅仅以党纪、政纪处分代替刑事处罚。 徐州、丰县警方滥用警权,悍然拘留前往关注、调查铁链女事件的公民,纯属非法;宣传等部门非法删帖,亦属非法。相关人员均构成滥用职权罪,应予刑事追究。 二、董某民的法律责任及其家人可能涉嫌的法律责任 1 、董某民已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 因铁链女患有精神疾病,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董某民以欺骗手段,并与其父董某更共同以金钱收买方式与铁链女领取结婚证,该婚姻自始无效,董某民构成收买妇女罪和强奸罪等重罪,而非罪刑轻微的虐待家庭成员罪。 2 、董某民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