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关于江苏丰县铁链女事件的声明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关于江苏丰县铁链女事件的声明

 

江苏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引起全国人民、全球华人乃至国际社会的一致愤慨和关注。铁链女事件绝不仅仅是铁链女个人的悲剧,而且也是对全国人民、全体华人和整个人类自身尊严和良知的践踏和摧残。在人权、自由、平等、法治等普世价值为世界各国接受和认同的二十一世纪,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竟然发生如此恣意突破人类伦理底线的恶行,荒谬绝伦、不可理喻、人神共愤、不可接受!铁链女事件向国人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我们是人类,还是兽类?



一、铁链女事件再次暴露出一些地方公权力、地方政府、地方官员整体失灵和失效的严峻现实

1、在长达二十五年的时间里,村、镇、县三级职能机构和政府,民政、公安、妇联、计生等部门,村委会主任、村支书、本村所有党员,镇民政和妇女干部、计生干部、派出所警员,只需一个环节正常履行份内职责,铁链女事件就不会发生,发生后也绝不会持续如此之久。然而,所有上述部门和人员无不虚糜公帑、尸位素餐、无所作为、玩忽职守。必须正视,基层政府和官员此等懒政、怠政现象绝不仅限于徐州、丰县,而是在各地都长期普遍存在。

2、事件之初,像许多地方一样,徐州、丰县地方政府和官员本能地遵行否认、抵赖、掩盖的老套权力和官本位路径,无视真相,冷血对待铁链女的悲惨境况,一门心思愚弄舆情,企图蒙混过关,平日高喊的“人民至上”被抛到九霄云外,直至谎言无法继续才不得不挤牙膏式地一点点吐露真相。此等权力路径与2003年北京非典之初、2019年武汉疫情之初的路径毫无二致。

3、丰县、欢口镇、董集村民政、公安、妇联、计生等部门相关人员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应予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不应仅仅以党纪、政纪处分代替刑事处罚。

徐州、丰县警方滥用警权,悍然拘留前往关注、调查铁链女事件的公民,纯属非法;宣传等部门非法删帖,亦属非法。相关人员均构成滥用职权罪,应予刑事追究。

二、董某民的法律责任及其家人可能涉嫌的法律责任

1、董某民已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

因铁链女患有精神疾病,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董某民以欺骗手段,并与其父董某更共同以金钱收买方式与铁链女领取结婚证,该婚姻自始无效,董某民构成收买妇女罪和强奸罪等重罪,而非罪刑轻微的虐待家庭成员罪。

2、董某民之父董某更、董某民之弟可能涉嫌强奸罪

针对网传董某民之父董某更、董某民之弟性侵铁链女,以及铁链女本人片段自语中吐露的其可能遭其他男人性侵等信息,江苏省的通报(223日的第五份通报)仍未提及,江苏、徐州、丰县方面应当继续加紧查实并及时公告,不可拖延、蒙混。

三、对DNA鉴定结论的质疑

DNA鉴定具有很高的可靠性,但须以排除人为干扰为前提。鉴于其前期的不良表现,徐州、丰县两级政府和相关官员已深陷塔西陀陷阱,公信丧尽,公众有理由对其所有言行予以怀疑,加上DNA鉴定的高度专业性、公众难以充分理解相关术语,以及结婚证上女方照片与铁链女现实相貌存在极大差异,公众更有理由从直觉和常识上质疑铁链女就是小花梅的鉴定结论。我们建议并要求:

1、公开所有DNA鉴定结论,接受公众检验。铁链女事件已成为公共事件,并已不涉及侦查秘密,鉴定结论理应公开。

2,允许国内独立和市场化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国际司法鉴定机构另行对铁链女以及八孩与董某民的亲子关系进行DNA鉴定,并公开鉴定结论。

四、允许铁链女本人及其亲属以及李莹的亲属公开发声。

五、所有后续调查、侦查等党纪、政纪处分和司法程序应予及时、随时公开。

各方信息表明,拐卖妇女现象在徐州、丰县等苏北地区相当普遍,铁链女事件绝非个例。江苏方面应立即在徐州、丰县等苏北地区发起打击拐卖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并允许民间和自媒体充分参与和自由报道。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20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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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89年参加64运动,我来到武汉钢铁公司炼铁厂工作,2003年劳保福利及工资,被克扣光至2006年,把武汉市劳动局、司法局、市政府等告上法庭仍然解决不了克扣光我4年工资奖金福利的问题。2006年12月我到北京控告被克扣光4年工资,生活困难的问题,被武汉市政府绑架到青山看守所,关16天送到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病科强制吃药,2007年我逃到北京天安门白天点蜡烛抗议黑暗,政府又把我关精神病院,2011年4月27日我逃到广州做精神病检测,我吞刀片玻璃抗争软禁,被武汉市政府从广州绑架回武汉精神病院强制取出刀片玻璃,2011年5月5号,武汉市委发言人孙天文开新闻发布会称我不存在被精神病,污蔑诽谤我。2011年6月10号凌晨政府押我回家限制人身自由,8月我出去找朋友,被武汉市政府派人绑架回来,2012年2月10我逃到北京朋友家被政府人员绑回武汉家里,外衣鞋子也不让我穿,手肿得像馒头,好多天都没好,手机包包被抢走,武汉政府派人装14个摄像头,门前有4个,每个相隔2米左右,有一个装在离门口500米处,可以全景监控我家。朋友胡国红程雪等看我进不了门遭到威胁殴打,周密德来看我被抢走手机身份证等。
    2017年10月29日我想到外面吃饭被武汉派驻的人绑架回来,衣服都扯破了,多次打电话报警,警察不管, 2019年3月20号,常伯阳等律师几人陪同我,突破政府的阻拦到公安机关办理新身份证凭指纹领取,政府以前扬言弄死我此刻又威胁常律师,4月12号我出门想领取身份证被政府绑架回来不准我出家门 。
    2020年我父亲感染了新冠状肺炎,我送父亲去医院治疗,政府阻拦我出门,我不顾阻拦坚持去医院,父亲才得以活命。
    人民政府长期浪费纳税人钱款派驻多人在我家门口,每天24小时看管我,致使我不能出家门形同坐牢,这样的行为长达十几年,在世界文明发展到的今天真的是举世罕见,但这确确实实是发生在我身上的真实事例。我多次向国家信访局、国家省市三级纪委监察委举报控诉这些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没有任何结果。
    朋友介绍武汉的律师,代理我的案子,武汉司法局副局长同意了代理案件,正局长不同意指示律师协会出面威胁律师,律师对我说对不起不能代理我的案子了。
    2021年我准备豁出去了起诉,写好诉状,发现电脑坏了,身份证证据材料没有办法弄出来了,幸好律师那里有,帮助我给我,武汉政府24小时监控禁止我出门起诉立案不行,朋友建议网上起诉立案,我在武汉中级法院注册了账号,结果法院网站一直都在维护中。
    2022年2月2号我终于搞好了起诉立案的材料,特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月7号,武汉中级法院答复审核不通过,不属于行政行为,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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