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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衛方前後兩文:有關推特封殺和微信封殺

贺卫方:关于美国总统的推特自由


不少网友对于最近推特等社交媒体平台封杀美国总统川普或特朗普的账号事极为愤怒,认为这是扼杀言论自由的行为。不过,这样的指责值得商榷。

1)推特是一个私营的媒体平台,而川普是美国总统,私营公司对于总统言论的限制是异乎寻常的一种类型。从传统上说,人们对于新闻自由的关注多偏重于警惕政府对民间言论的限制,而不是相反,因此推特对于川普的限制确实属于我们这里非常难以想象的。打一个不大贴切的比方,好比是新浪微博封杀了新华社的官方账号。我只是想提醒大家注意,这是值得每一个珍惜言论自由价值的人关注的一个差异。

2)私人经营的推特一类言论平台获得如此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当然具有了公器的特质。不过,公器并非公厕,不可以来者不拒,就像纽约时报、CNN这类传统媒体一样,它们也必须遵循有关新闻业的基本伦理,既保障自由,又限制滥用。因此,这类平台需要履行对于言论进行筛选的职责,例如,对于公然鼓吹族群仇恨、煽动暴力或制造谣言的发言者作出警示,屡教不改者作出封号的举措,都是必要的。

3)社交媒体平台在管理过程中当然会发生争议,如果涉及到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是否违法违宪,通往司法裁判的道路上畅通的。

4)川普是美国现代总统中最偏好使用社交媒体直接发布言论的一位。过去的总统,基本上是通过自己或白宫发言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再由媒体加以报道和评论的模式。但是,川普改变了这一切,他自己办了一份可谓《川普日报》的媒体,每天动辄发布数十条,跟从者数以千万计。这对于美国传统新闻格局而言是一种新现象,因为按某种惯例,在美国,除了例行的公报之外,政府是不能自办媒体的,因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垄断,有害于自由以及对公权力的新闻监督。指出这一现象,也希望明确另一个事实,那就是社交媒体平台封杀川普账号并不意味着他失去了通过传统方式向世人发表观点的机会。

5)说到川普推特言论与一月六日抗议者冲击国会的行为之间的关系,作为寻求连任的总统候选人,川普最严重的问题在于,当选举日结果出台之后,他连篇累牍地指责选举存在着大规模舞弊,拜登的胜利是偷窃来的,即便是一些争议地方经过重新计算仍证明结果无改,即便是他的律师团队所提起的数十起诉讼在州以及联邦法院无一例外都以缺乏证据或诉讼本身没有法律依据而失败,即便是他任命的司法部长也宣布经过调查没有发现足以改变选举结果的舞弊发生,他依旧如祥林嫂一般喋喋不休,不断地鼓励甚至煽动各种力量去推翻选举结果。他提前发出号召,让支持者从全国各地来到首都,在一月六日国会计算选举人票的时候向议员们施加压力,行政首脑以此种方式阻挠和威胁立法权的运行,是史无前例的行为。我认为,川普必须为当天发生的暴力冲击国会的事件承担相当的责任,而鉴于他的这种责任,网络平台封禁他的账号并无不妥,也没有违反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障。





控诉腾讯公司肆意封号书
 

  2022年1月31日,农历辛丑年大年除夕深夜,我刚刚注册使用二十几天的微信号“宁海舟”(old-crane)显示无法正常登陆。且又是永久封号,这已经是我第六个被“斩立决”的微信号了。封杀的理由照例又是什么传播了恶意信息,违反了账号使用规范之类,却根本不列举哪一条言论违反了法律或规范,反正上来就是一刀,可谓肆无忌惮。

  事实上,因为遭遇多次封号,而如今微信正变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一旦被封,不只是与朋友的日常沟通,更包括出行、购物、健康宝检验等重要事项无从进行,所以从2021年10月第五个号起,我不再在朋友圈及群聊中议论任何涉及时政的话题,有的只是远离现实的零碎话语。但这仍然不能避免1月8日的噩运。后注册的新号命运更悲惨,几乎没来得及说什么话,便旋即夭折。

  请问腾讯管理者,作为一家民营企业,谁给了你们如此强悍的执法权力,你们凭什么可以对公民言论作出不容质疑的判决,可以动辄判处客户账号“死刑”,而不提供任何申诉、听证的途径?是否违反规范岂可任由你们单方面判定?因我提出投诉,你们来电话,跟我讲什么公民言论也要受法律约束,但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之说不也包括你们要须遵守法律,不得任意剥夺客户的合法权利么?

  最近中央当局屡屡提出要警惕私人资本的无序扩张,其实最可怕的无序扩张却是别有所生,如腾讯这类公司利用以获得的垄断性言论管理空间,大获其利的同时,又利用其非行政主体之特殊地位,肆意践踏公民权利,而受害人方面却只能任其宰割,这是何等的不公不义,无法无天!

  我严正控诉腾讯公司的恶行,并呼吁更多受害人发出正义的吼声,共同遏制这种破坏法治的行径。

  贺卫方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2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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