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自由亡了,就全亡了!

 经济自由亡了,就全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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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自由和政治自由,是最基本的二種自由,它們之間的組合,是不同性質的社會。

①既有經濟自由又有政治自由,是市場憲政國家,比如美國英國;②有經濟自由而無政治自由,是威權國家,比如皮諾切特治下的智利,蔣氏父子治下的臺灣地區;③無經濟自由也無政治自由,是極權國家,比如蘇聯和納粹德國。

關於納粹德國,一般都認定它是極右政權,是資本主義,所以認為它在經濟上和蘇聯不一樣,是自由的。

但事實上,從希特勒搞的那一套“納粹”也即“國家社會主義”或者“民族社會主義”的名稱看,就可以知道,他和史達林其實是一丘之貉。

希特勒上臺之後建立的那一套經濟體制,可以命名為“以‘領袖原則’為核心的軍事官僚經濟管理體制”。

這套體制有兩個特點。第一是國家通過一級一級、一層一層的最終聽命於元首的經濟管理機構,全面控制和干預經濟;第二就是經濟的發展,不是為了民生而是為了戰爭,軍事工業是重中之重,日常消費品則異常短缺,與蘇聯的計劃經濟如出一轍。

所以,納粹德國是既無政治自由,也無經濟自由。

在這三種國家之中,市場憲政國家就不用說了,當今所有發達國家均是這個類型,不管有沒有公開承認,它都是所有國家夢寐以求的轉型目標,是三者當中最好的。

極權體制則是最壞的,是讓人一想起就不寒而慄的人間煉獄。

威權體制間於二者當中,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是政治自由和經濟自由不可兼得時的最不壞選擇,畢竟能吃上飯比能說上話要緊。

這個對比結果,說明什麼?說明經濟自由最重要,有了它,運氣好的是憲政市場國家,運氣差的是還能不餓死的威權體制,而沒了它,往往就是萬劫不復的極權國家。

經濟自由之所以最重要,是由人的屬性決定的。

人首先要解決的是生存問題,這就需要物質基礎,而經濟自由是創造物質基礎的基礎,沒有經濟自由,面臨的就是自然災害或苦難行軍名義下的餓殍遍野。

蘇聯解體之後,在亞洲的半島國家,在加勒比海的島國,還有饑荒的新聞,就是證明。

經濟自由還是解決其他更高層次需求的保障。就算在沒有政治自由的地方,只要有經濟自由,人的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或多或少都會得到滿足。

經濟自由的重要性,還體現在它本身就是其他自由包括政治自由的基礎。

自由意味著多種選擇,這就意味著要有“選擇的能力”和可供選擇的“多元”。

在一個沒有經濟自由的地方,資源全部被權力掌控,個人要麼被原子化為“散沙順民”,要麼都被格式化為“單位人”,選擇能力被從根本上摧毀掉。

而資源已被壟斷這一事實,本身就決定了不可能有“多元”而只能是“一元”,所以是可供選擇的那個“多元”,也被取消了。

這就是蘇聯和納粹德國的情形,沒有經濟自由,就不可能有政治自由。

這個道理,其實就是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一書的主旨。哈耶克明確說:離開了經濟事務中的自由,就絕不會存在那種個人的和政治的自由。

哈耶克是自由市場的堅定捍衛者,他令人信服地論證了自由市場是進步與文明的引擎,市場中的自由也即經濟自由是一切其他自由的保障,並為其他自由的擴展提供了最有效、最可靠的途徑。

根本原因,就在於自由市場能夠用貨幣與權力抗衡,避免了由權力獨家決定一個社會秩序的“權力通吃”的糟糕局面。

對此,哈耶克說:錢是人們所發明的最偉大的自由工具之一。在現代社會中,只有錢才向窮人開放出一個驚人的選擇範圍,這個範圍比在以前向富人開放的範圍還要大。

我們可以通過觀察威權國家的轉型歷史,來確認哈耶克這個論斷。

威權國家之中,智利、臺灣地區、新加坡、韓國、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國家,都在始於1970年代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轉型為市場憲政國家,當中大部分躋身發達國家行列,智利則成功跨過中等收入國家陷阱,人均GDP位居南美第一。

它們的轉型過程並非一帆風順,也有流血,但總體上,是和平轉型,代價不大,沒有出現傳統社會中尤其是東方傳統社會中那種政權更替時的“整個族群必須死一次”的慘烈災難。

而且一旦轉型完成,就很少反復。

比如臺灣地區,國民黨政權就是主動選擇了放棄對權力的壟斷,轉向了自由競爭的民主政治,並在2000年的選舉之中輸給了民進黨,靠選票而非槍炮實現了權力的轉移。

能夠實現這個轉型效果,是因為在這些地方,權力雖然傲慢,但經濟自由所培育出來的貨幣,也有了和它對抗的發言權。

反觀俄羅斯的轉型之路,在蘇聯解體之後,它推行的私有化由於缺乏經濟自由的基礎,只能採用“休克療法”,於是無可避免地出現了惡性通貨膨脹,通貨膨脹又帶來巨額債務,民生受到嚴重衝擊,私有化過程中發生的腐敗又雪上加霜,最終就是引發民意的反彈。

民意反彈的結果,就是普京在高支持率之下頻頻開倒車,在政治上建立威權體制,同時在經濟上重啟國有化,國家轉型出現重大挫折。

俄羅斯和其他威權國家的不同轉型結果,證明了經濟自由在獲得政治自由上的決定性作用。

這個決定性作用,除了貨幣與權力抗衡的力量之外,還來自於經濟自由能夠在社會中造就無數個由小到大的、以小為主的經濟權力中心,這本身就能夠阻止政治權力向中央集中。

因此,經濟自由天生就是權力壟斷的敵人。

這個結論的反推就是:要重新實現權力的壟斷,或者強化權力的壟斷,就必須摧毀經濟自由,正如俄羅斯正在幹的一樣。

現在來回答一個很多人肯定都在疑惑的問題:說沒有經濟自由就沒有政治自由,那麼印度的情形,又要如何解釋?

印度自獨立以來,在年輕時深受費邊社會主義影響的尼赫魯主導下,於經濟上向蘇聯學習,也搞計劃經濟,這與它在政治上繼承英國殖民遺產搞民主制度,形成一個極其獨特的組合。

這個組合,看來就是一個“無經濟自由而有政治自由”的例子。

但實際上,這個看法,不過是以今天印度的民主去臆想歷史上印度的民主的誤會。

印度獨立之後所搭建的政治制度,的確是民主制度的框架,然而那是一種“不自由的民主制度”,民主的形式壓倒了民主的實質,這從印度的政權長期由國大黨一家掌控,而國大黨又主要由甘地-尼赫魯家族掌控就可見一斑。

英迪拉·甘地夫人在上世紀60年代至80年代的二次執掌國家政權,就被抨擊為“獨裁統治”。在她任上,多次實施緊急狀態法,前後累計動用了49次,還多次廢除地方政府的自治權力,實行中央集權。

這就是經濟自由缺失的結果:沒有力量足以抗衡掌權者以民主之名行威權之實。

所以印度不是什麼反例,相反,它豐富了“沒有經濟自由就沒有政治自由”的證據庫,也印證了哈耶克的另一句話:沒有經濟自由的政治自由是沒有意義的。

而所有這些,都雄辯地證明:經濟自由亡了,就娘希匹全亡了!

潛臺詞就是說:如果其他自由不可得,最少請留下經濟自由,才不至於一起沉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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