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戈登:論權力的天然侵蝕性

 尊敬的先生:

想像一下,當一個人大權在握的時候,對這個有著血肉之軀的人平添諸多束縛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手握大權的人可能會合理行使權力,但是那些行事謹慎的人們則假設手握大權的人會濫用權力,因而給位高權重的人行使權力設定了特定界限,並使他不敢越濫用權力的雷池半步。

人們一旦無懼之後,很快就會變得無恥。塔西佗在《編年史》中說,“最後,當羞恥和恐懼對他已不再是一種約束力量的時候,他只能按照自己的本性任所欲為,這樣他就徹底陷入罪惡和醜行了”。甚至連羅馬暴君尼祿在執政早期也曾實行善政,有過一段偉大而不勞民傷財時期。但是,一旦尼祿最後發現自己可以為所欲為的時候,他就釋放了自己的嗜血天性,以至於犯下了如此巨大,如此駭人,如此反人類的屠殺和暴行,世界上恐怕只有醉心於研究殘酷的人方能作出如此罪行。一段時間以來,塞內卡和伯勒斯的良好忠告,抑制過尼祿的嗜血本性。毫無疑問,尼祿知道:如果他對他的臣民進行直接和徹底的戰爭,人民肯定會反抗和報復。但是,漸漸地,他發現他的臣民可以忍受任何東西,他的士兵可以處決任何東西後,他就開始公然蔑視一切人了,整日整夜,肆無忌憚地屠殺人民。在沒有任何敵人之後,他慢慢地就開始與自己為敵,為所欲為。羅馬帝國的日子就一天比一天黑暗。

但尼祿還不是人類中最壞的一個,還有成千上萬個和他一樣壞的人,也想擁有像尼祿一樣的機會來釋放殘酷貪婪本性。事實上,世界上有許多比尼祿屠殺更多人,給人類造成更嚴重禍害的君主。我可以舉一個近一點例子,他比尼祿屠殺了更多的民眾,可能要多至百倍。尼祿出於殘忍而屠殺民眾,和為了僅僅為了自己的榮耀而塗炭生靈,沒有任何區別。然而,將對殘酷屠殺的憎恨和對應因榮耀屠殺的欽佩的名字稍微一變,那麼世人就認為這二者是有區別的了。當民眾被屠殺時,不論他們是被劊子手屠殺,還是被騎兵屠殺;不論是在監獄裡被屠殺,還是在荒郊野外被屠殺,對於一個國家而言,他們都是一樣的殺戮。當殺戮招致的危害巨大之時,雄心並不比殘暴好到哪裡去。

這一點也不奇怪,即自認為對自己行為可以不負責的人,那麼在實際中他們就應該不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屆時他們就將真的不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了。即使是從來不做冒犯人的事情的人,也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會做這樣的事情。沒有一個人擔心會完全受到他人擺佈。因此,結果就是,如果每個人都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所有人都行使自己的統治權的話,沒有一個人能忍受這種狀況。因此,更多的是因為人們出於安全的需要,而非人們的喜好的原因,人們才委身於法律,任命特定的人作為治安官來執行法律。否則的話,這些法律永遠不會得到執行。幾乎沒有人會出於某種程度的美德而自願對自己執行法律。恰恰相反,當法律執行涉及到自身或者自己的財產時,絕大多數人認為自己是被蒙冤受屈的。龐貝的性格就是這樣:既是自己法律的執行者,又是自己法律的忤逆者。當法律順從自己的意志時,就制定法律;當法律阻礙自己的意志時,就打破法律。幾乎每一個擁有龐貝這樣權力的人都是這樣的性格。他們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安全,恐嚇打擊鎮壓其他人。這揭示出了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一位偉大的哲學家稱這是一種自然狀態、戰爭狀態。這個定義在一定限制意義上是真實的,因為人類社會和人類的法律都是人們出於安全需要和經驗的結果。反之,假設所有人都複歸到他們聲稱來自大自然的那種毫無約束的自由境地之中的話,每個人都會受到來自其他人的干涉,都會與他人爭論;每個人都會掠奪別人的東西;一人的勞動果實就會被另一個人搶走變成他的財產;弱者將會成為強者的獵物,一個人勤奮所得,將會被懶惰之人所攫取,這樣人們都將不再勞動而愈加懶惰。處於安全的考慮,隨之而來的就是對於公共機構需求的增長,政府是由一群人的相互之間合意建立起來的機構,人們在關於聯合和社會的條款上達成合意;如果有人違反這些條款,他們自己就接受被作為法律的懲罰。這樣的話,人們就以放棄部分的自然自由而換取了民事安全。但是,這種放棄自由換取安全的補救方法歷史上多次被證明是,要比它原本要解決的難症要給人類帶來更大的危害。人類社會有過很多敵人,但從沒有出現過會像自己的行政官那樣難以對付的敵人。在人們信任並授予過多權力的地方,行政官往往會濫用權力,並對那些原本創設這些職權的人造成傷害。當羅馬還保留自由精神的時候(即羅馬的執政官的權力是受到正當限制的),羅馬能夠保衛自己,抵禦整個世界,征服整個世界;但是,當羅馬自由聖火熄滅後(即羅馬的執政官打破了束縛,為所欲為),羅馬甚至都不能夠保衛自己,抵禦外國敵人和侵略者了,因為執政官的野蠻和殘酷已經摧毀了羅馬的美德和精神,耗竭了羅馬的國力。這說明,這些野心勃勃的執政官已經完全不把國家放在眼裡了,不是這些殘酷的執政官倒下,就是整個國家滅亡。這些竊國的叛徒,寧願摧毀這個國家,也不願自己大權旁落。

一個人握有權力之時,能將一己私欲和國家或人類普遍的利益平衡起來,這樣的人那必須得有多麼可怕的精神啊!亞歷山大大帝和凱撒就是這樣的人。在位期間,他們四處征戰,戰火叢生,狼煙四起,生靈塗炭,但他們沒有荒理朝政,不治理國家。羅馬皇帝卡利古拉知道:自己為人民所唾棄憎恨;自己受到民眾的憎恨,也是罪有應得。但這仍不能讓他有所警醒收斂改進。“只要他們怕,恨就恨去吧”,這是卡利古拉的口頭禪。所有這樣的怪物心中所想的都是,既要民眾讚揚自己的偉大,又要用高壓政策讓民眾畏懼自己。所有的暴君當政,都是使用暴力統治,絕大多數暴君最後都是變成了像卡利古拉這樣的怪物後死去。但是,這仍不能對後來的暴君有所警醒改進,後來的暴君最終淪為自己繼承的前任暴君的相同命運,而前任暴君走的還是自己前任的暴君的命運。甚至連不能代代相傳暴君的邪惡都能有前赴後繼的效仿者。要是暴君的邪惡被發揚光大了呢?如果可歎的罪惡暴君遇到對手,當他加強中央集權,愈加強勢之時,我們又能說什麼呢?

天底下沒有什麼邪惡,有的只是來自於那些肆意妄為,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不顧及任何懲罰的人的可怕。當他們能將自己的權力進一步行使的時候,他們很少或從未將自己造成的禍害停留於某個程度,不再為非作歹了,而是用人性中的邪惡盡可能快地,盡可能多地去獲取權力,快馬加鞭地製造一個又一個邪惡。低劣的阿諛奉承者——羅馬歷史學家維萊烏斯·帕特爾庫路斯在很多情況下說了很多謊言,不過他這句話確實講的是實話,“無論任何時候,當一個人背離了正義,那麼他很快就會滑向從守法到墮落腐化,從墮落腐化到違法犯罪,從違法犯罪到永劫不復地獄的危險境地。”因此當我們看到任何以安全之名造成的重大傷害之時,我們能公正地擔憂這些的傷害是否更值得。

這個世界是由人統治的,而人則是由他們的激情所統治的。當這些無底洞似的、貪得無厭的激情得不到監控的話,那麼這些激情總會是可怕的。試問世上有誰會滿足于財富,或會對權力發膩,抑或會厭倦於榮譽?關於亞歷山大大帝有個這樣的傳說,相傳當他的大軍開到東方海洋之地,征服完他所知道的東方世界廣大疆域時,他潸然淚下,因為世界上再沒有其他地方供他征服了。這個傳說是真是假,我們不得而知。但是,這揭示出了這個人的本性,也的確是人類的本性,人的欲望是永遠得不到滿足的。

人們通常是被人性中的無知所滅亡。無知讓人們容易輕信,並對特定的人寄予過多的信任。他們總是異想天開地認為,擁有人們眾多支持和信任那個人,會十分感謝人們的恩情和授予的所有重要官職,因而會回報他們的善意。但是,哎,人們經常對他們喜歡的人受託人看走眼,他們給予他們支持者和信託人越多的信任和支持,那麼他們的支持者和信託人就越會受到刺激來奪走民眾的一切,回報給民眾的只是橫徵暴斂後,毫無節制的花費民脂民膏而造成的勞民傷財。普通人通常會認為,偉大的人具有高尚的思想,不屑於做低劣的行徑。然而民眾對偉人的這個判斷是大錯特錯。偉人也會做出最卑鄙、最惡毒的行徑。或許,偉大的人不會去偷竊別人口袋的錢財,但是他們做的壞事要比這嚴重的多,他們經常破壞、欺騙和掠奪整個世界。能夠做最大惡的人,往往也會是最卑鄙的人。一個私吞國家百萬錢財的人,在適當的情況下也會偷盜一個銀勺子。一個竊取掠奪整個王國的人,在時運不濟之時,也會竊取錢包,或者搶劫果園。

因此,民眾中的對政治的戒備心理,是一種必須且值得稱道的激情。但是,最高行政官對自己民眾的戒備就是不正當的了。行政官戒備民眾所欲求的僅僅是為了保護他們自己。然而,對權力而言,權力努力擴張權力自身,侵蝕那些沒有權力的人,是最正常不過了。一個行政官最值得稱道的戒備就是為他的民眾所戒備,這說明行政官愛護自己的臣民,行使權力得當。不過,行政官一旦戒備起自己的民眾,那就表示他正在設計陰謀反對民眾,濫用權力。人民對行政官的戒備通常是為了保護自由,威尼斯和英格蘭即為對這句話確之鑿鑿的明證;而君王對民眾的戒備則通常是要摧毀自由,所有失去自由的國家,就是對這句話悲傷的證明。

權力具有天然擴張性,令人警惕性,不可信任性。正是因為權力所固有的這些本性,促使權力使用所有的方法和計謀來鞏固自己,摧毀一切反對;甚至將一切反對扼殺在萌芽之中。只要有任何事情阻擋了權力前進的道路,權力就會急促不安,予以除之而後快。現在,因為自由懲罰和限縮權力,所以權力就想滅絕自由;因此,自由就有足夠的理由來防備權力,自由就有足夠的理由來防禦自己。相較于自由,權力有絕對的優勢。權力通常會有很多的衛士,很多的附屬者,很多的財寶;除此之外,權力會比自由有更多的戰船和實戰經驗,更多的欺詐和有罪。然而,大多數情況下,權力不需要自由就可以存續下去,而自由的存續則是離不開權力。因此,權力以前是,現在仍然是自由兵臨城下的敵人。

有人說,行政官除了對上帝負責以外,無需對任何人負責,所以理應不該有其他的限制。不過,這個推理既毫無意義,又十分邪惡。因為善良的人從來不關心在他們不打算犯的罪的道路上有多少懲罰和刑罰。沒有故意犯謀殺罪的人,不會對判處極刑謀殺犯感到遺憾。而對於惡人來說,對上帝負責也不足以讓他們害怕,不能擔保用來反對他們的愚昧和禍心。說我們不應對行政者有所防護的,簡直就是在侮辱常識,是對自我保護這一第一自然規律睜著眼睛說瞎話。人類的理性告訴我們,對於那些不依法而治而完全靠統治者個人私欲統治的統治者,人們完全可以不用服從。這樣的人肯本不是統治者,而是不法之徒。那些公然藐視上帝和人類的人,是不受上帝的法律或理性的法律保護的。我們不許殺死一隻狼,或者焚燒受到感染的船隻,借由的是道德戒律,還是上帝的戒律?制止邪惡和痛苦,並抵制造成這些邪惡痛苦的始作俑者,難道是非法的嗎?犯罪者的罪行能否因為犯罪者的偉大而神聖化?一個人,僅僅只偷了一幾尼,僅僅只殺了一個人,那麼他的罪行是不是要比他掠奪整個國家,屠殺上萬人的罪行要輕得多?預防,抑制或抵抗可以犯下大規模地壓迫和毀滅人類的最大罪行,有任何罪過嗎?當然,從來沒有出現過如此公開,如此厚顏無恥,如此自私自利的騙子,敢主張擁有無法無天的權力。讓暴君感到壓抑是該死的罪行,當他們鎮壓民眾,或者因為其他事情苦惱的時候,人民反抗暴君也是該死的罪行。當暴君受到皮毛傷害時,或者自認為自己受到了傷害,他們是所有人中抱怨聲最大的,他們是所有報復行為中最殘暴的。但是當其他人遭受掠奪,壓迫、屠殺時,人民的抱怨就變成了煽動叛亂;人民尋求救濟就變成了進入地獄的罪行。難道濫用權力的暴君不就是所有邪惡和謊言的始作俑者嗎?

總而言之,不受約束的權力僅僅屬於上帝;沒有人應該授予任何人都無法與上帝齊平的權力。事實上,人性中有諸多激情、不一致性,以及如此多自私,人們幾乎不可能有太多的精力來相互防備。我們所能擁有的唯一安全之道是,讓利益驅動行政官成為誠實的人,他們就會成為誠實的人;為了防止這些行政官變成惡棍,我們所能做的最好的防衛就是,讓他們為蛻變成惡棍付出慘痛代價。由於很多人身居某些職位是邪惡的,而在另外一些職位的時候,又變得清白了;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讓邪惡之人身居任何職位,都權有所限,心有所懼,永不安穩。

又及,這封信是我關於論人性問題的信件(加圖書信第31篇)的續篇。我打算寫一篇關於所有明智國家對他們的行政官設定限制的文章,這兩封信都是為了介紹這篇文章的。

戈登

1721117日,星期六

(本文譯者郭富民,法學博士,現就職于浙江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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