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定義可以濃縮為一個詞——私有財產

 

★自由的定義可以濃縮為一個詞——私有財產

文:霍普 譯:千字君 編:李強

請允許我引用一段文字作為本文開頭,這是我的老朋友拉爾夫·雷克在15年前寫下的:

路德維希·馮·米塞斯和F. A. 哈耶克,被公認為本世紀最傑出的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家。他們是奧地利學派經濟學家的代表,是當之無愧的大師和偉人。我非常幸運,二人都曾做過我的老師。但是顯而易見,他們師徒二人在當時當世所受到的待遇,是很不一樣的。

米塞斯一直被諾貝爾獎委員會束之高閣,哈耶克卻在米塞斯逝世一年後贏得了這一獎項。哈耶克的著作時常被選入大學課程,當人們談及自由企業時,始終不敢繞開哈耶克;而米塞斯卻在美國學術界默默無聞。

即便是在一些普遍主張自由市場的團體內部,人們也是以引用哈耶克為榮——米塞斯要麼被完全忽視,要麼淪為背景介紹。

我的文章想提出這樣一個思考:米塞斯和哈耶克所受的待遇,為何會有如此鮮明的對比?我想解釋的是:為什麼我對他們師徒二人的看法,與在座諸位會有如此巨大的差別;為什麼說我(或許也包括你)是一個“米塞斯主義者”,而不是一個“哈耶克主義者”。

哈耶克的經濟學理論與米塞斯如出一轍。事實上,與哈耶克有關的幾乎所有經濟學觀念,都是米塞斯原創的。單憑這一事實,作為經濟學家的米塞斯,就遠在哈耶克之上。

大蕭條時期,米塞斯憑一己之力阻止了奧地利的經濟崩潰,卻因此阻礙“公有制”而成為全民公敵,自此一生顛沛流離。

遺憾的是,今天大多數自稱為“哈耶克主義者”的人,都不是受過專業訓練的經濟學家。事實上,很少有人去讀哈耶克的經濟學專著,而這些書奠定了他早期的名聲:《貨幣理論與商業週期》、《價格與生產》。並且請容我冒昧地揣測一下:在今天仍然在世的人當中,從頭到尾研讀過哈耶克《純粹資本理論》的不會超過10個。

相反,真正能代表哈耶克卓越貢獻的,是他後半生的學術成果——政治哲學。這才是哈耶克與米塞斯之間最令人最詫異的差別。

我的觀點與上文的雷克一樣,或者更進一步:哈耶克根本不是什麼古典自由主義者,也不是《新蘇黎世報》(NZZ)之類的媒體所說的“激進的自由主義者”;哈耶克是一個溫和的社會民主派,而我們正生活在一個社會民主時代,正緣於此,他成了一名“可敬的”、“有責任心的”學者。

為了證明我的的觀點,接下來我將會引用哈耶克《自由憲章》、三卷《法律、立法與自由》(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所涉內容被公認為哈耶克對政治哲學最重要的貢獻。

哈耶克主張,政府“必須”履行以下職責:執法;抵禦外敵入侵;在一個先進的社會,政府應該倚靠稅收提高財政收入,用於提供那些市場無法(充分)提供的各種服務。(鑒於任何時候市場都不可能提供無限量的商品和服務,哈耶克給政府開的是一張空頭支票。)這些商品和服務包括:

保護人民以遠離暴力、疾病和洪水雪崩等自然災害的侵襲,各種讓現代城市生活更為舒適的設施,大部分道路……法定的測量標準,提供準確的土地信息、地圖和市場商品與服務的質量認證。

1974年,瑞典國王致哈耶克的頒獎詞:“自亞當·斯密以來,在經濟學界最受人尊敬的道德哲學家和政治經濟學家”。此時,米塞斯已逝世一年

此外,哈耶克主張的政府職能還包括:保障每個人的最低收入;政府應該“在私人投資機構疲軟無力時,以財政支出的方式介入”;投資學校和研究所;強制建立“建築安全、食品衛生的專家認證標準”;管控危險品(槍支、炸藥、毒藥和毒品等)的銷售;制定行業安全規範和健康標準;建立劇院、體育場等公共設施;政府還應當利用某些“傑出領域”的力量,增加公共服務的投入。

哈耶克相信,隨著財富和人口密度的不斷增加,那些經由集體活動才會產生的一系列需求,也都會持續地增長。

此外,哈耶克認為政府應當:強制推行大幅覆蓋的保險體系(這種強制力總是趨向于加強);政府可以提供廉租房,可以進行“城市規劃”,並且要“有所盈餘”;最後,政府還要“保護休閒場所、自然風光、人文遺跡和有科學價值的場所,例如自然公園,自然保護區等等”,這些都是政府的法定責任。

哈耶克早年堅決主張國家干預主義,在1920年代讀到《社會主義》後,改投米塞斯門下。

哈耶克還堅信,政府的大小和擴張速度都是無關緊要的,真正重要的是政府是否能履行自身的職責。“相比政府活動的性質,政府幹了多少事更為重要。”稅收和稅率本身,于哈耶克而言不是一個問題。在他看來,稅收和義務兵役制在某些情形下不具有強制性。

如果這些行為是可預見的,並且無論個體如何竭力避免,都必須強制執行;這些行為已經大大降低了強制的成分;如果納稅是我所有計劃的基礎,服兵役也是我職業生涯中可預見的一部分,那麼我可以像所有其他具備獨立意志的人那樣,遵照自己的計劃去承擔自己的社會角色。

可是,拜託!政府施行的一定是普遍的比例稅制和義務兵役制!

與哈耶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米塞斯的觀點非常清晰明瞭,他將“自由”的定義濃縮為一個詞——私有財產。在米塞斯看來,“國家”唯一的功用就是挫敗一切反社會因素,捍衛生命和財產。至於別的,“所謂政府,就是軍隊、警察、憲兵、士兵、獄警和劊子手的雇主。政府最顯著的特徵,就是通過各種途徑施行它的法律。要求更多的政府介入,無異於要求更多的強制、更少的自由。”

那些沒怎麼讀過米塞斯的人總是一再聲稱:即便米塞斯,也不是一個無政府主義者。但是毫無疑問,米塞斯在早年就認為:假如一個政府沒有做到它應該做的事(捍衛生命和私產),那麼它理應被無限分解,直到以個人為單位。晚年的米塞斯也從未否認這一立場。正如我那睿智的老師羅斯巴德所言:米塞斯是一個極端,一個自由放任的激進主義者。

米塞斯、哈耶克、羅斯巴德,還有本文作者霍普,是奧地利學派最主要的思想家。在本文作者霍普看來,米塞斯的思想比哈耶克還要超前,還要純粹,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米塞斯將私有財產將自由畫了等號。

其實,霍普本人之所以被認為是目前奧利學派的領軍人物,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於他在米塞斯的基礎上又前進了一步——霍普認為私有財產不僅是自由的重要內容,私有財產首先是一個倫理問題。

地址:https://posts.careerengine.us/p/5d6e79bb14660b34d0933196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我猜測的這位強姦犯!

余杰專欄:惡魔挑戰者何以淪為另類惡魔?滕彪強姦未遂案的分析

王峭領:一个母亲的八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