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忠自宮”張文顯
★“大忠自宮”張文顯
今日天朝,“授”“獸”混淆,你又聽到教授(叫獸)吼叫了嗎?
2022年5月11日,張文顯教授一篇文章《新時代人權法治保障取得歷史性成就(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下簡稱《新時代人權成就》),登上了人民日報,這種官樣文章引不起公眾的關注,讓張教授聲名鵲起的是387人所在的微信群“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中,烏央烏央看不到邊的成員排隊複製官樣文句對張教授進行阿諛奉承。這份類似“投名狀”的“奉承表”在法學界、律師界產生的爆笑效果幾乎是石破天驚。
“新時代”每天都有悲喜,我們以為今天已經是極限,但事實絕非如此,總有更荒誕、更野蠻、更無恥在新的一天出現。
■歡呼“新時代”的本質
張文顯是誰?
公開的資料顯示:張文顯(1951年-),男,河南南陽人,法學家。吉林大學法律系法學理論專業碩士畢業、哲學系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博士畢業,研究生學歷,教授。1983年至1985年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美國華盛頓大學高級訪問學者。1985年至1993先後任吉林大學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院長、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學副校長、校黨委常委、校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校學位委員會委員……2002年任吉林大學黨委書記。2007年12月任吉林高院副院長、黨組書記。2008年1月吉林高院院長。2008年起擔任全國人大代表。2022年擔任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以上信息全部來自公開信息。
當然,這些都不是最亮眼的職位,文顯教授今日最亮眼的職位是“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我大致瀏覽文顯教授大作《新時代人權成就》,個人認為什麼“歷史性成就”、“深入學習貫徹”、“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云云都是陳腔濫調、官樣文章,官媒、黨媒每天都能檢索到大量這種詞彙,這顯然不是文顯教授的文眼所在,此文的文眼全在“新時代”三字身上。
閉關排外運動的興起總是伴隨著“弘揚國粹,繼承傳統”的氾濫,今日風雲再起,“帝號”這種極品國粹怎麼能被遺忘呢?回看漢朝“文景武昭宣”,清朝“康雍乾,嘉道咸”,父死子繼,一代一代,一目了然。天朝幾乎完美地繼承了這種醬缸傳統,誰是第一代誰是第二代、第三代,也是層次鮮明、秩序井然的。當然,年號就不好意思再有了,怎樣避免復辟之譏又有繼承國粹之實呢?於是“新時代”這個詞應運而生。這種類似宗族譜系的“第N代”傳承相比歐美“第N屆政府”有啥優越性,想想上海市民“我們是最後一代”這種痛徹心扉的話語就能明白。
天朝追求上進的學人、教授都喜歡用“新時代”來挖空心思、別出心裁地撰文頌揚偉光正,個個一本正經、道貌岸然,內容除了惡心、肉麻以外沒啥深文大義,唯一注重的內容就是特別強調“新時代”三個字。文顯教授在四個標題中再四致意新時代“立法更加成熟,執法更加公正,司法更加全面,守法意識更加深入”,這是說聖主臨朝遠勝先皇,這種書寫“新時代”、頌揚“新時代”的做法,在政治上這叫站隊,在宗族譜系上叫認祖歸宗,在生意上叫招嫖,老百姓俗稱“找爹”。
讀者或許不信,文顯教授文中表示:“新時代人權法治保障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新時代,立法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制定和完善一系列保障人權的法律制度,人權保障各方面立法更加成熟完備,人民各項權利更有法律保障……”這是“新時代”與舊時代作對比,今上在先皇偉光正的基業之上更進一步,更好地保障了人權,讀者朋友你信嗎?你感受到了嗎?問問張文顯自己信嗎?別的不說,就說最近發生的那些被封門自死、被餓殺、被病死、被無奈自殺的上海人,還有在馬路上生產的孕婦,這些人信嗎?
讀者如果有興趣,可以去網頁搜索嘗試,比如用關鍵字“法學教授 新時代”,總能找到一堆道貌岸然的教授們,名字我就不摘抄了。時代弄人,“新時代”更弄人,風尚草偃,總有人即便盆滿缽滿、桂冠滿身還是不甘靜守書齋,要出來高調找爹。
碰上了文顯教授的文章,且看教授如何演繹。
■誰在立法?
先說立法。文顯教授撰文分標題:“人權保障立法更加成熟完備”,其中表示:“我國立法機關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所急所需所盼,把人權保障作為立法工作的重點任務,加快充實和完善人權保障的法律規定,形成涵蓋人權保障各層面的法律法規,為促進各項人權全面發展提供法律依據……”官話一大堆,複製過來都噁心。
張文顯一如既往地在隱藏了最重要、最關鍵的問題:是誰在立法?立法機關和中國人是什麼關係?之所以說這個問題最關鍵、最重要,是因為這個問題是今日中國一切苦難的來源和核心。
在這個問題上,張文顯遠不如習近平坦率。比如,①2022年1月6日,習近平主持政治局常委會,習表示: “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域、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②2012年11月17日,習近平主持政治局會議,習表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③2014年7月1日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明確表示:“黨的政策是國家法律的先導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據和執法司法的重要指導。要善於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確保黨發揮總攬全域、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党的政策成為國家法律後,實施法律就是貫徹黨的意志,依法辦事就是執行黨的政策。”這種內容的講話很多,網絡一索即得。可以簡單歸結為:黨領導一切,黨領導立法,黨的政策是立法依據,黨把自己的政策變成了國家的法律。再簡單點,黨就是法律。
知道了中國法律的來源就可以確定中國法律的目的和性質,按照習主席的說法,中國法律的目的是為了貫徹黨的政策,這是一堆工具法,是領導中國及中國人的法,簡稱領導法,用同位語“統治”來替換“領導”,中國法律就是一堆“統治法”,而不是人權法。
什麼是工具法、統治法呢?商鞅在2300年前就有了明確的說明,商鞅說:“明王之治天下也,緣法而治”,統治法的目的是讓君主可以“秉權而立,垂法而治”。
統治法、工具法,文字表現就是各種法典,實物表現就是腳鐐手銬,是秦始皇“執敲撲而鞭笞天下”的敲撲、刑具,誰能寄希望腳鐐手銬和刑具來保障自己的人權呢?
■對比照妖鏡
有沒有這種可能,老大哥說:“我雖然統治你,但我一切良苦用心都是為了你好,是為了你的利益……”時至公元2022年全世界絕大部分國家資信自由流傳的年代,誰還這麼傻這麼天真?除了文顯教授誰還這麼賤,認為老大哥一切為我好?
文顯教授講的立法機關即全國人大,我們聽聽這裡面的代表怎麼說。
雜誌《南風窗》2006年採訪著名的投票機器申紀蘭,記者問:“您1954年第一次當人大代表時,有心理準備嗎?”申說:“哪有什麼準備,都是省裏面定的,也不知道怎麼回事,突然接到一個通知,就說我是全國人大代表了。南:這些年在表決我國重大問題上您有沒有投過反對票或棄權票?申:沒有。我作為一個全國人大代表,得對黨負責。”
2009年,申紀蘭再次接受記者採訪,再次表示:“我非常擁護共產黨。當代表就是要聽黨的話,我從來沒有投過反對票。”
數年之前,北京一位出租車司機成了人大代表,央視跟蹤採訪,這的哥面對鏡頭侃侃而談:“領導找我,說讓我做人大代表。我第一年參加會議沒說話,第二年提了意見,北京應該為出租司機建一些廁所……”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幾千位人大代表沒有一人是經過人民投票產生,他們成為代表、參加會議,都是在貫徹習近平“黨領導一切”的鐵律。
誰能指望這些人制定維護“被領導者”人權的法律?
張文顯信誓旦旦中共領導的“人權保障立法更加成熟完備”,我們可以用《世界人權宣言》中名列的幾項普世人權來做一下對比。《世界人權宣言》第1條:“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第7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第21條:“㈠人人有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治理本國的權利。㈡人人有平等機會參加本國公務的權利。㈢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這一意志應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選舉予以表現,而選舉應依據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權,並以不記名投票或相當的自由投票程式進行。”——僅僅拉出這三條做一下對比,這三條都在講平等是最基本的人權,人人享有平等權,平等參與本國公務權,平等投票權。但這和習近平的講話完全敵對,習說黨領導一切,黨與中國人之間是領導與被領導關係,是統治與被統治關係,黨與人民是不平等的。——事實具在,我的這個推理邏輯上沒啥問題吧?
張文顯,如果你沒有壞了良心,你真的認為中國的人權法律越來越完備了嗎?
■揮刀自宮
孟德斯鳩說:“治人與治於人者,地勢絕殊”,明確一國之人在法律上是“治者”還是“被治者”,一部法律是人權法還是統治法,是家法、黨法還是萬民公意法,這是任何學習、研究法律之人必須面對的最重要、最關鍵、最根本的問題,這個問題事關我們在法律上是主人還是被統治者,事關制定的法律是用來保護人權,還是用來作為統治工具對我們進行鞭笞。法律學者的文字被動迴避這種根本問題形同被他人閹割,自己主動迴避這根本問題形同自宮。
作為“功勛教授、資深教授”,又兩次來美國學習研究的張文顯不可能不知道茲事體大,但恰恰是這不能缺的物件被張文顯刻意隱去,這是張教授為了站隊表忠而進行的揮刀自宮。
■執法更加公正?
文顯教授文字第二個標題:“人權保障執法更加公正嚴格”,原文不贅,讀者自查。
想起顧炎武的話,“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讀文顯教授這段文字,我更想用老百姓語體評論:“學人說謊,天打雷劈。”
張的文字發表在2022年5月11日,武漢封城過去了,西安封城過去了,上海還在封城之中,我無心在這一點上對文顯教授進行反駁,讀者回想一下這三年來發生的無數悲劇來印證張教授的話吧。這三年,李文亮被訓誡了,死去了;說出武漢真相的張展坐監了;多少人的家門被焊死,多少人餓死,多少人不能就醫病死,多少人被打死,多少人被逼無奈跳樓自殺……再想想剛剛實行的“良民出入證”,想想政府懸掛的“哪個清明敢回來,直接拉到山上埋”條幅,想想不能去醫院生產而在大街上生孩子的孕婦,想想無數被大白(白匪)毆打的男人,女人,老人……
在2022年5月之際,如果良心沒有徹底敗壞,真說不出“人權保障執法更加公正嚴格”這種話來。學人說謊,教授說謊,這是助紂為虐。文顯教授,你作為資深學人、資深教授,你對這十年來每一位被打死、被逼死的冤魂都有責任,你手上沾滿了他們的血……
■人權司法保障?
文顯教授文字第三個標題“人權司法保障更加全面有效”。
說起司法,筆者作為執業十多年的人權律師比較有發言權。我所親身經歷的案件告訴我,這10年以來,中國司法全方位倒退,中國人權狀況全面倒退,全國範圍內無數打黑案、反腐案都不再是正常案件,而成了政治運動,一個案件少說數個家庭,多了牽連幾百人,這對於冤案當事人及家人來說,都是無盡的眼淚和苦難(細節不再論述,讀者有興趣可參閱筆者《膝蓋是個好東西》一文)。
《世界人權宣言》第10條“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由一個獨立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以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並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孟德斯鳩說:“三權者合,既議其法令,又主其施行,又審其所行者與法之離合,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權者聚而集於一人一眾之身,是一人一眾者,無論為貴族,為平民,其治皆真專制,雖有粟且不得食,國群自由雲乎哉?”但在中國習主席再三強調“黨領導一切”,黨領導了立法、執法和司法,三權合一體制之下,中國人有人權嗎?事實上中國沒有文顯教授所說的“人權司法保障”,只有“用法律剝奪人權”。嚴複對孟德斯鳩的譯文,一旦三權合一,一國之人必然“雖有粟且不得食”,今日上海的事實,一邊有人餓死,一邊大量食物被浪費,這是用事實對孟德斯鳩和嚴複的譯文做了最冷峻的註解和證明。
就在現在,悲劇還在發生,武漢封城禁止立案,西安封城禁止立案,上海封城禁止立案,多少人被公權機關搶劫、囚禁甚至被打死,法院明確告知有關防疫案件一律不立案,韭菜們有權利說鐮刀不公公正嗎?有處伸冤嗎?
文顯教授,你怎麼好意思如此厚顏無恥地說謊呢?
■是守法意識深入人心還是恐怖統治?
文顯教授第四個標題“守法意識、人權意識更加深入人心”,這不是事實,事實是中國已經完全實現了“國家恐怖主義”,文顯教授再三再四拋媚眼的聖主已經實現了恐怖統治。
孟德斯鳩說:“專制之朝,彼所以馭其下者,威力而已,而下所以報其上者,恐怖而已。專制之人主,有帝天之尊,有雷霆之威,顧其為國也,必資威刑、行督責之術,使惴惴然救死之不給,夫而後其氣伏而馴,無敢為非常之慮者矣。”不解釋了,讀者考今日時事,想必深服法國孟子之言。
■章太炎的話
2022年5月11日文顯教授《新時代人權成就》登上人民日報之後,“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微信群數不盡的法學教授們開始複製粘貼“祝賀張文顯會長重磅大作在人民日報隆重推出❀❀”,我略作檢索,果真個個都是高校法學院的教授,比如安慶師大法學焦少林,天津大學孫佑海,西安交大單文華,西南政法付子堂,湖南大學屈茂輝,上海師大蔣傳光,華南師大劉青,內蒙古大學丁文英,上海財經大學鄭少華,湖南工商大學劉期湘,暨南大學羿锟,西南大學房香榮,青科大王金堂,北師大梁迎修,江蘇師大張峰振,哈工大趙宏瑞,華南理工張友好,廈門大學何麗新,上海政法王詳修,貴州財經大學陳玉梅,暨南大學劉康磊,暨南大學李秀鳳,河南大學陳廣華,福建師大楊垠紅,福州大學黃輝,河南師範大學王鵬祥,山東建築大學王淑華,上海交大蔣紅珍,浙大鄭春燕,西北政法李大勇,陝西師大高學強,蘭州大學劉光華,中山大學張亮,西北政法楊宗科,東北林大朱文玉,河北大學孟慶瑜,廣東海洋大學張顯偉,中財法學院尹飛,西南民大周洪波,西北政法孫昊亮,大連民大劉靈芝,安徽大學李勝利,山東工商學院武善學,對外經貿大學王敬波,遼寧大學楊松,浙江外國語學院陳利強,湘潭大學廖永安,上海海事大學王國華,北京大學郭靂……族繁不及備載,學過法律的學人、律師們可以去看看有沒有自己當年的老師在了。
我不反對祝賀,但請這些教授們最起碼要關注一下文顯教授文字的內容,在邪惡面前沉默尚且是幫兇,何況為邪惡站隊喊好呢?
想起章太炎先生的話,當年康有為自稱聖人,一群學生跟著稱自己為聖人門徒,章太炎說:「這群康門弟子好比一群屎殼郎在推滾糞球。」
這群烏央烏央的中國法學教授們,文顯教授自宮的這一刀真值得你們這樣歡呼嗎?
中國人權律師陳建剛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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