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戴春宁笔录(一)
会见戴春宁笔录(一)
地点:张家口万全区看守所律师会见室;
被会见人戴春宁,以下简称戴;
会见人 陈建刚律师 ,以下简称律师;
记录: 陈建刚 ;
日期:2017-07-17下午
【开始:2017-07-17 14:43:26】
律师:戴春宁你好。我们这是第三次见面了,我给你说一下现在的进展,并且沟通一下以往你案件进行的经过,可以吗?
戴: 陈律师你好。好的,我愿意和你沟通。
律师:我给你讲一下我们会见的方式。我们交流我会用手提电脑做记录,笔录中我们谈话的时间会清清楚楚记录,如果笔录完成以后我会出去打印好文字版,在下一次见面的时候拿来给你核对,如果核对无误,请你签字确认,这样可以吗?
戴:可以,我同意。
律师:我们上两次见面之后我随即赶到石家庄河北省高级法院,向法院办案法官陈庆瑞及宋雪敏送交了委托手续以及你解除前两位律师的声明,现在你对我的委托已经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并且我已经对本案60本卷宗进行了阅卷,下一步法院等待开庭。法官的意思是催我就这一两天向法院出一个书面的意见。所以我着急来见你,我们沟通一下案情。
戴: 好的,陈律师有问题可以随便问我,我会如实回答。
律师: 先说一个问题。我粗略看了一部分一审的庭审笔录,我发现在一审中你一直拒绝聘请律师,你能说一下这是什么原因吗?
戴: 我当时情绪是很低落的,我上次给你说过我在一审中就是一心求死,我对案件能否有个公平、公道的审判没有任何希望,我放弃任何努力,所以案件中我不聘请律师,案件调查中我也放弃努力,既然现在办案人员要把我办成铁打的冤案,一心构陷我,置我于死地,我作为一个被关押了这么久的人,没有任何反抗能力,请律师又能如何?所以我想不请律师,接受对我的冤案,说什么我认什么,尽快结束。
律师:那你为什么后来又接受了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呢?
戴:因为法院给我讲过,我的案件有可能被判处无期或者死刑,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有辩护律师,为了配合这个程序尽快走完,我是被动的接受了这种指派。
律师:你刚才说你在一审中一心求死,所以拒绝努力,拒绝聘请律师,这种想法是从审判阶段才有的还是在其他时间就有的?
戴:这种绝望从我被双规期间就有了,我已经知道没有什么公平的审判,然后到了后面的程序,一直到法院一审,我都知道没有什么公平的审判,所有的司法参与人员和程序都是为了把中纪委整我的决定在法律上走一遍过场而已,我更绝望,想尽快结束这个走过场的审判程序。
律师:慢慢说,不要着急。
戴:就梁冰的问题,我本来就是帮忙,并没有违法的地方,完全没有钱的问题,没有钱的来往,我也没有收到一分钱。我实事求是地向纪委说明了这件事,但是纪委审讯人员找了梁冰,把他也抓到了我当时被关押的地方,叫做“中国一号”。
律师:稍等,你说一说你在双规期间关押的地点好吗?
戴:好的。那个地点在平谷,我看到过纪委审讯人员拿来的一个信封,上面写着地址“谷泉会议中心”,大概是一个保密的地方。我问过看管我的武警,他们说就是“中国一号”,刘志军、刘铁男好多高官都关在那里。我的职务算是最低的,这都是纪委审讯人员告诉我的。那是在一个山顶上建造的别墅区,都是独栋别墅,我听到纪委人员闲聊说大概一共是17栋独栋别墅,上下两层各关押1个人,住满的话大概就是34人。还有家属楼,用来关押家属。中纪委审讯人员告诉我,我妻子就关押在家属楼。我最初关押的房间是1404房间,后来又转到了904房间。
律师:好。继续说梁冰的事情,你大致上说说谁是梁冰,和你什么关系?
戴:梁冰是总政联络部(总政治部的对外联络部门,属于特务),叶选宁是总政联络部的前任领导,是叶选宁安排梁冰进入总政联络部的。这些事情都是他告诉我的,他原来在广州白天鹅酒店做保卫部经理,这个酒店是最好的对外酒店,他这个职务也属于公务职务。后来他通过叶选宁进入了总政联络部,是属于国家的特务系统,专门针对港澳台的。但是他对外的身份“中国对外友好联络会常务理事”,简称“友联会”,同时主要是经商。
他对外经商都是以他老婆的名义注册公司的。最初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是“北京海阳宫酒楼”的老板,这个酒楼在民族饭店一楼的西侧。他后来很多的官方的关系都是从这个酒楼来的。杨尚昆当时是国家主席,曾经去他的酒店吃过饭,当时有很多官员陪同,后来也有很多官员去他的酒店吃饭,都认为他有很深的关系。他就是这个时候认识了很多国家官员。当然,他的社会背景是很深很深的。后来他的酒店是在非典时候关闭的。
后来他注册了一个“中科电有限公司”,法人是他老婆。工商银行行长刘庭焕给了他工商银行ATM机维修的这样一个业务,一直在做,估计是有人给打过招呼,所以这样的业务能拿到。
我所知道的,他在北京开了三家东来顺饭店,一个是东二环东来顺,在建国门西南角,一个是在中国妇联大楼一楼,还有一个是劳动大厦对面中科电大厦,这是三家东来顺饭店。他在北京还有两座楼,一个就是中科电大厦,还有一个在知春里那里。
梁冰经商,他还顶着一个总政联络部特务的身份,这给他带来了很多便利。后来在我被中纪委双规期间,徐振华对我说过一些事情,他说梁冰的特务身份都是花钱买的。徐振华这样说其实就是表示总政已经放弃了梁冰,不会营救他,而中纪委也不会放过他。
他家和杨尚昆家有渊源,梁冰的父亲是广州军区的领导,他的车牌“京AG6095”就是杨尚昆送给他的。这个车牌可以往任何车辆上挂,随时可以使用,北京的交警是肯定不敢拦的,甚至撞了人马上就可以开车走,没有警察敢拦。他还有一个车牌“京O83”后面的三个号忘记了,梁冰说这个车牌是李济舟(原公安部副部长)送给他的,这个车牌没有底案,查不到车辆信息,但北京交警都是知道的,看到“京O8”打头的车不能拦。他还有一部“京A83”打头的车,后面几位数不记得,这是国务院系统用车,这个他没有告诉是谁给的。他还有“军B”系统的三个车牌,这是总政联络部的车牌。
我只是向你举例,我为什么放弃努力,放弃请律师,放弃辩解,放弃对那些指控我的虚假的事实做任何辩解,梁冰的事情只是其中一个例子。我原来想实事求是地向组织上交代,希望能得到公平的处理。但是我就和梁冰的事情向纪委说了之后,纪委随即就找了梁冰,威胁梁冰,梁冰受了威胁就做了虚假的材料。
这当中有一个循环,我要告诉你。我是在2013年11月30日被双规的,12月9日中纪委徐振华告诉我:“戴春宁你知道吗?是谁告的你?是梁冰告的你。”没有多久,也是在12月份,徐振华向我炫耀了一次,给我说了一些情况:我被抓之前六七天先抓的梁冰。抓梁冰也是魏健、徐振华他们动手的,因为这是一个专案,和我相关联。梁冰在总政有很深的关系,他被抓之后总政那边有好多人在动员关系要救他,就是向中纪委去找关系。中纪委一层一层把这件事报给了王岐山书记,王岐山书记亲自给总政治部张阳主任打电话,表示“我们中纪委办案,你们总政不要插手。”张阳主任于是就对总政的人说不要干涉梁冰的案件,就这样,营救梁冰的行动立即停止了。梁冰就出不去中纪委专案组了,也被关押着。这个营救、反营救过程之后,对于魏健、徐振华来说,他们很高兴,因为他们抓了的梁冰已经出不去了。徐振华就在我面前炫耀过,说他们办案有领导撑腰,他们抓了梁冰,有多少人救梁冰,但是梁冰就是出不去。
律师:稍等,你说中纪委去找梁冰,威胁他,于是梁冰做了构陷你的材料,这件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戴:这是纪委审讯人员徐振华告诉我的。我原来还想实事求是地讲明白,但是徐振华后来拿着梁冰写的材料来给我看,大概有六七十页那么多。徐振华说的,他们对梁冰说“这是个大事,梁冰,你的保住自己的命。”梁冰就是这样才做了虚假的笔录,那里面说的事情都不是事实。徐振华拿到梁冰的材料很高兴,在我面前炫耀过,说:“戴春宁你不老实,梁冰的材料都已经有了,他已经承认了,安哥拉的事情是你和梁冰串通好搞下来的……”。
在我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前,来提审我的检察官告诉我,他们提审梁冰的时候,梁冰大骂中纪委的人骗了他,原来中纪委的人让他指控我,然后可以出去,但是后来没有出去。
律师:稍等,你说清楚时间顺序,中纪委徐振华是什么时候向你说的上面的两段话?
戴:在纪委审讯期间我如实交代了我和梁冰之间没有行贿受贿的事情,就是帮忙,根本不存在我和梁冰串通搞安哥拉案件的事情,并且还没有收到一分钱。但是隔了半个多月的时间,纪委徐振华就拿了梁冰的材料来,这个时间大概是2013年12月底或者2014年初,纪委徐振华拿来六七十页梁冰的材料,说我不老实,梁冰都交代了,给我看了梁冰自己书写的《情况说明》,我印象中应该是梁冰的签字。
我看了之后,我因为知道里面的内容全是虚假的,我说的事实,铁一般的事实竟然可以完全被纪委拿到的材料篡改掉,都是朝着构陷我的方向。我当时还做了辩解,我说梁冰写的说的都不是事实,但是徐振华说他们以梁冰所说的为准。我试图继续解释,说明真相,但徐振华威胁我,我实在无力反抗,最后彻底绝望,完全顺服,只求一死,对我所有的诬陷我不再解释,不再抱希望,那些虚假的材料爱怎样做就怎样做吧,我都签字都承认。
律师:稍等,你说的纪委徐振华威胁你,他是如何威胁的?
戴:徐振华明确向我多次表示要把我家人一个一个收拾,都会因为我受到牵连。我妻子已经被抓了,和我关押在一个地方,就在中国一号的家属楼上关押。徐振华还说我儿子戴博一已经回国了,现在想抓就抓,现在你儿子是我们手心里的瓮中之鳖。还说他们随时可以对我儿子戴博一采取措施。(戴春宁开始情绪激动)
律师:老戴,情绪平和一下,慢慢说,慢慢说。
戴:有两件事,徐振华亲口当面给我说的。一件事是在2014年春节前,徐振华说见了我儿子戴博一,发现他戴一块劳力士的手表,于是就拿这件事来威胁我,说我儿子凭什么戴劳力士的手表,我说我给他买的,我们夫妻俩挣的钱不少,足够买一块手表。徐振华说不对,这就有可能是赃款购买的,你儿子这是分赃,所以他说这就是抓他的理由。还有一件事,我儿子戴博一上学是梁冰办的,按照“华侨生”的名额上的北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然后从这个学校又去的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上学。徐振华说他有手段把我儿子上学的事情搞黄了,把我儿子戴博一的学籍搞没了,他就得从美国退学……有一次还让我签字,说是要对我儿子动手,我当时很生气,没有签字,我说你们爱怎样就怎样吧。
律师:除了拿要抓你儿子戴博一以外还有其他威胁吗?
戴:有。徐振华说把我家人挨个的收拾。我妻子周淑华已经抓了,在关押中。我老母亲在宁夏,徐振华说随时可以把我母亲的房子给收走,让我母亲没有地方住。还说可以随时抓捕我姐姐戴淑萍,这样我一家老小全部受我株连。徐振华还多次对我表示,我所在的这个领域还没有杀过人,如果我不配合有可能把我杀掉。对我打击最大的是要抓我儿子戴博一,我当时基于这些原因,我彻底绝望了。我想天大的事情我自己抗吧,如果把我杀掉可以少牵连我家人,我就完全配合中纪委对我的构陷,完全放弃做努力了。
律师:戴春宁,你不要着急,慢慢说清楚。你刚才说中纪委审讯人员徐振华威胁要杀掉你,他原话是怎样说的?
戴:中纪委负责对我审讯的人员徐振华对我说:“18大以后没有杀过人,戴春宁如果你不配合的话,政治上有需要,可以把你当个典型杀掉。济南市委书记某某(名字忘记了)贪污了才260万,一样被判处死刑杀掉,不到300万,一样死刑。这是为什么?因为他被调查了还敢跟组织上叫板,所以才被杀掉。戴春宁你要想明白了。”这种话还说过多次。徐振华还对我说:“戴春宁你说什么都没用,喉舌在我们手里。”这是告诉我我做任何辩解都没有用,中纪委掌握喉舌,可以任意污名我,把我一日之间名誉搞臭。
律师:纪委徐振华对你说过几次这样的话?你是如何反应的?
戴:这种威胁的话说过很多次,贯彻在中纪委关押期间整个过程啊。我从梁冰这件事上看到完全没有事实和真相,他们可以任意的捏造没有的事实出来,并且可以让很多人来同时指证,做的好像是事实一样,我被控制在他们手里,只有任人处理任人构陷的份。我彻底绝望,也是没有任何能力反抗对我的构陷和陷害,我就放弃了努力,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我一心求死,我死了的话对我家人或许好一些,是个解脱。所以我就开始完全配合,纪委让我怎样说我就怎样说,让我签字我就签字,完全不管是否是事实。
我曾经做过努力,想向中纪委说明真相,期待组织上能调查清楚,实事求是地处理,但是我看到我说出了事实,中纪委办案的人员像徐振华他们,完全可以把没有的弄成有,完全可以颠倒是非、无中生有,我看不到任何希望,也就心灰意冷了,后来我明知道他们整的材料,让我签字的,那些都是假的,但一心求死,无所谓了,爱怎样怎样吧,让我签名的我都签名。
律师:然后呢?
戴:这是中纪委审讯人员通过梁冰制作假的材料,又威胁我,我无力反抗,我就配合他们制作对我不利的、指控的材料,这些材料做完了,有一次徐振华在我面前说,为了让梁冰写指控我的材料,他们抓了梁冰,对他说:“梁冰,戴春宁这是个大事,你要看清形势,你和他绑在一块,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梁冰是受了这种威胁才写了对我进行指控的材料。这是中纪委审讯人员徐振华威胁他,梁冰必须把我按下水,梁冰才能从水中露出头来保命。这话这是徐振华向我亲口说的。
律师:你刚才说的这个心理变化,从反抗,从要说清事实到最后完全配合,即便是虚假的对自己不利的材料也签字承认,你说一说这个转变过程好吗?
戴:好的。2013年11月30日我被双规,随即关押进平谷的“中国一号”审讯基地,我当时还想着我说清楚事实,我犯了错甚至犯了罪,实事求是地接受处罚,但是我没有做过的事情我也做了解释。但中纪委审讯人员拿出梁冰写的虚假材料来指控、威胁我,我绝望了,就想自己一死了之,案件赶紧结束,于是就配合制作虚假的材料,凡是让我签名的,明知是假的我一律签名。
后来他们让我自己写亲笔供述,我在手写的过程中又写了一部分事实,中纪委审讯人员徐振华很生气,又来威胁我,我最后只能配合,没有任何办法,明知道是假的,明知道是要害我的材料,我只能配合。从纪委是这样一个心理转变过程,形成了对我指控的虚假不实材料。然后到了检察院就是走走样子,更简单,纯粹是表演,我没有任何办法,知道这些指控我的材料、笔录都是假的我没有办法,无力反抗,只求一死,不要牵连、整治我的家人就好,所以一直配合到审判结束。
律师:稍等,你刚才说在你自书材料中写了一些真相,徐振华看到了很生气,又来威胁你,这是怎么回事?
戴:他们让我自己手写材料,大概是要做的更像一些吧。有的时候是指导我写,有的时候是让我自己根据以前的供述写。因为这种时候我有了一点自由度,不是打印好了来让我签名,也不是我只能被动地承认别人说过的对我的指控,所以我有了一点书写的自由度,我就写了一点事实。徐振华看了很生气,他对我说:“戴春宁,你是在后退,你在挑战组织的底线!”这样的自书材料应该是都被他作废了。他又说:“你有什么问题到司法程序再说吧。”后来我明白,什么所谓的司法程序啊?完全是从头到尾顺服中纪委对我的定性和定刑,司法程序也就是走个过场。但是现在二审法官和二审的检察官都来见过我了,我看他们都很有水平,要比一审司法人员的水平不知高多少,我对二审查清真相还我一个公道的处理,还是有信心有希望的。
律师:中纪委徐振华所说的“你在挑战组织的底线”是什么意思?
戴:就是他常对我说的挑战组织要被杀掉,这是威胁我,如果我被确定为挑战组织的权威和底线,那么我就有可能被杀掉。怎样才能不挑战组织呢?就是要顺从他们对我制作指控材料,不能说真话,不能反抗,不能辩解,总之,没有真相,他们怎样定,我就怎样认,就是这么回事。
律师:稍等,我们多说两句。中纪委负责审讯你的人,你了解吗?
戴:知道一点。负责办我的案件的领导是魏健,就是原来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现在我知道已经被判刑15年。他办了两个案件,一个是薄熙来的案子,一个是我的案子。徐振华应该是魏健的部属。徐振华经常说我的笔录领导不满意,就是说的魏健,但是魏健不出面,在背后指挥。中纪委出面对我审讯的主要是徐振华,别人叫他徐常委,原来是中纪委副书记何勇的秘书,有50岁左右的年龄。还有叫“小龙”,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不知道名字。
律师:你心理转变的过程我听明白了,你现在对你在纪委期间的笔录有什么评价?
戴:这些笔录我要明确地说是不属实的。我当时受到了明确的、多次的、反复的,且还是现实存在的威胁,特别是拿我家人、我儿子作为威胁筹码,我没有办法,只能顺着中纪委徐振华等人的要求签字,顺着他们的要求说话。笔录中凡是对我定罪的那些事情,我详细看了一审《判决书》,都是虚假的。我实在没有办法。
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要告诉你。我在被关押期间一直在强迫服用一种药,一种双层的药片,一层粉红色,一层白色,特别苦。我身体好好的,但是进了中纪委中国一号,我就被强迫吃这个药片,并且是逼着我必须当着他们的面把药片吞咽进去,还要检查有没有藏在口腔里。我问为什么要给我吃药,纪委的人说是为了保障我身体健康,其实这是假的,因为我什么病都没有。这个药片吃了以后我整个人都是懵了的,会不停地说话,就是想说,一个人也说。
律师:你被迫服用这种双层药片的时间?间隔时间?你说一说?还有你说服用这种药后会不停地说,说了什么你还记得吗?说的是真实的吗?有没有人给你做记录?
戴:我从被关进纪委就被强迫服药。我是2013年11月30日下午被抓进平谷中纪委审讯地址中国一号的,第二天也就是12月1日体检,从第三天也就是2013年12月2日开始就被强迫服药。来的是一个穿便服的人,他说他是医生,强迫我吃这个双层的小药片,我说我没有病,也不知道这药是干什么的,我不要吃。他说你在这里我们还是要负责你的身体的,这个药是软化血管用的,你必须吃。这是第一天强迫我吃药,从此以后一直被强迫服药达2个多月。每天早晨会有五六个人到我被关押的房间,有男的有女的,女的说是护士,也有武警,他们怕我反抗,如果我反抗不吃的话就会动手强迫我吃。这种情况下,我没有任何选择。我就是这样在五六个人的眼前把药吃下去,还要张开嘴让他们检查一下,确认我已经咽下肚子了才算结束。
我被迫吃了这个药以后,精神恍惚,不停地想说话,就是我一个人的时候我也说话。我说的一个人的时候是指我在房间被关押,没有人审讯,但是有两个武警看管我,这两个武警的纪律是不能和我说话,所以,这样的时候我就是一个人自言自语。我知道自己是自言自语,但就是挺不住,就是想说。因为每天服药,在后面纪委对我的审讯中也是这样,面对审讯的人也不停地说话。那个时候就是精神恍惚,我完全不能确信我说的是什么,至于是否真实更不能确认。我肯定是做过笔录、签过字的,但我没有其他任何选择,只能签字。
我吃过这个药以后除了会不自觉地想说话,精神恍惚之外,还有一个副作用就是幻听,我当时有严重幻听,24小时感觉到有幻听,总是感觉有放音乐的声音,我问过看管我的武警是不是有人在放音乐,他们说没有。但是我24小时听到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两首歌曲在耳边。从这个幻听以至于严重失眠,后来他们还来了大夫来专门给我开了好多药,治疗幻听。但是没有任何效果。而我在被关押两个多月以后停止服药了以后,这个幻听和失眠就都消失了。
律师:后来为什么又停止强迫你服药呢?你知道这个药是治什么病的吗?
戴:这是在进了纪委之后两个多月了,这个过程中我有几次拒绝服药,我说我没病不需要吃药,强迫我吃药的还是一如既往强迫。但是在2个多月以后,中纪委审讯我的领导大概是觉得案件有了突破,所以有一天专门负责给我喂药的那个人,就是2013年12月2日第一次来强迫我吃药的那个人说“你不想吃就不要吃了。”这个时候他们要的材料都有了,所以认为我不吃药已经不会影响他们制作指控我的材料了。
这药当然不是治病的,吃了还生病了呢,怎么能治病。我从我个人服药前、服药中和服药后的变化来看,这个药就是为了审讯的一种手段,会让人精神恍惚而又总是不能停止地说话。我吃药之后居然产生了幻听和失眠,而我身体很好,从来就没有这样过。药一停,幻听和失眠马上就好了。这其实就是这种药导致的。
律师:好,我明白了。既然你说那些笔录是虚假的,那么这些内容是怎么来的?是你编造的还是其他人编造的?还是其他方式来的?
戴:这些笔录哪里用得到我编造呢?根本用不到。在纪委期间制作笔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让我确认别人的指控,比如梁冰的自述材料,梁冰说了什么什么,中纪委审讯人员就逼我承认梁冰说的都是正确的,都是事实,我有其他选择吗?没有任何办法,我只能说“是,对,我承认。”只能这样。
还有一种是他们拿打印好的材料过来,直接让我签名,我没有任何办法,一家人妻儿老小都在他们手里攥着想抓就抓,我甚至可能被杀掉,有什么办法,一死了之,解脱我的家人,于是我全部都签名。
这是在中纪委期间制作笔录的大致方式,这些指控我的内容,我承认的、我签字的虚假的材料,甚至我书写的就是这样来的。我写的材料是按照他们指示写的,有一次我试图写事实进去,结果徐振华对我一阵威胁,后来我也放弃了。
律师:刚才你说你的案子在一审中,一审司法机关都是顺服中纪委对你案件的定性和定刑,司法程序也就是走个过场,为什么这样说呢?
戴:这不是我说的,这是中纪委徐振华说的。在中纪委中国一号关押的后期,徐振华和我说过一些话表明了这些事情,和后来一审检察院办案、法院审判的结果一对照,完全一样,这是他说的。比如,他对我说过,“戴春宁,你是中央巡视制度之后出事的第一人,王岐山书记在不同场合点了你三次名。你这个级别本来是轮不到上央视的,但王岐山书记都点了你的名了,你就得被拔高,上央视一套。”我的案子上了中央电视台1台节目,这是徐振华告诉我的,我在这里关押,不能看电视,不然我怎么能知道。
徐振华还让我分析过我可能的刑期,我说我就在无期和有期之间吧。徐振华当场就对我说:“戴春宁,你的估计偏向乐观,王岐山书记都点了几次你的名,你还想无期、有期的?你最低是个死缓,要给社会一个交代。”
其实徐振华他本人包括纪委其他的办案领导是知道我的案子很多很多内容是不实的,是对我的构陷。但是就是要拿我做典型,明知是虚假的也要做成铁案。徐振华对我说过,“我们和法律专家们谈过,你有减轻的条件,因为你一分钱没拿到手……”这就是他们明知道我是冤枉的,但还是要故意整我。但我没有任何能力抵抗,为了家人少受我的牵连、连累,我还得自己承认、甚至自己书写对我指控的材料。一审判决我是死缓,这和徐振华说的是一样的。
【看守所警官来带走戴春宁】
律师:今天我们就这样吧,明天我再过来我们继续谈。
戴:好的。【2017-07-17 17:25:37 】
日期:2017-07-18下午
【开始:2017年07月18日14:40:30】
律师:戴春宁,今天我们继续接着昨天的谈好吗?你昨天说的是在纪委期间制作笔录的情况,今天我想听听你被关押进看守所后制作笔录的情况,你谈谈好吗?
戴:好的。
律师:你是什么时候去的看守所?直接到张家口万全区看守所的吗?
戴:2014年6月4日,从张家口这边去了一大批人,十几人,去北京平谷的中国一号,其中有看守所的4人,有4个某个县的警察,其余的全是张家口检察院的人。我后来知道带队的姓兰(兰池军),是张家口检察院的副检察长,还有一个具体负责办我案件的袁远光,他是反贪局的局长。他们到了中国一号以后当天对我做了3次提审,分三拨人每一拨三四个人分别对我提审,但时间没有多久,一共三四个小时,做了三次笔录。这是检察院的人跑到北京平谷中纪委关押审讯点中国一号对我做的审讯,现在想想,就是一场表演。
律师:为什么说这是一场表演呢?
戴:对我审讯的内容在中纪委徐振华他们都已经完成了,形成了笔录,他们的说法是固定了笔录,固定了事实,张家口检察院的人去了就是照本宣科,对我重新来一遍原来的问题。而我本来在中纪委已经被关押了半年多了,从开始时的想说清楚说明白到最后彻底被整服,彻底配合中纪委制作对我的指控虚假材料,已经是看不到任何希望,一心求死,赶快结束,当时就是这个心态,还是在纪委同一个关押我的房间,只不过是来了几个不同的人,问那些已经让我签字、自己写了不知多少次的事情,我能说什么?我能有什么选择?唯一的答案就是“是,对,是我做的”,就是这样,这是中纪委和张家口检察院在交接之前做一次表演,看看我被训练的怎么样,有没有百依百顺,如果百依百顺了,中纪委和张家口检察院才能放心。
律师:你为什么这样说呢?
戴:都明白,中纪委徐振华、张家口检察院来提审我的人和我都明白。中纪委和张家口检察院做了文件的交接,张家口检察院进来审讯我都是拿着一堆材料,这些材料都是中纪委整理好的既有内容。要不然张家口检察院的人第一天接触本案他们凭什么对案件所有内容都知道?纪委审讯我们这些被关押的人这是多么保密的事情啊?拿着中纪委整理好的材料,来问我一遍,就是“是不是,有没有,对不对”这样的是非选择题,我唯一的答案就是“是是是,有有有,对对对”,除此以外我没有任何选择。并且他们这一天的审讯仅仅就是一次表演,看看我被训练的怎么样,去了张家口会不会顺服审讯完成案件后面的程序,做的笔录也没有出现在案件当中。这不是表演是什么?
律师:当天审讯到什么时候?
戴:三次提审一共也就三四个小时,中午还要吃饭,从早晨10点左右开始到下午两三点钟就结束了。没多长时间。我说了就是表演,就是看看我的驯服程度。
律师:当时来提审你的时候他们有没有说明他们的身份?既然是中纪委以外的人,你为什么没有翻供说真话还是依照以前的虚假笔录继续做虚假供述呢?
戴: 我那时候还是在中纪委关押我的房间,我哪里敢翻供?妻儿老小、亲戚朋友都在中纪委手里,想怎样整就怎样整,我甚至被明确告知如果我不配合就要被杀掉,我怎么敢翻供,只想一死,爱怎样冤枉怎样冤枉吧,我的事情结束了让我家人少受牵连。再说,张家口检察院的人拿的都是中纪委整理好的材料,我哪里敢翻供?都是武警里里外外把门,一只苍蝇不能随意进出的地方,张家口检察院的人员直接进去提审我,他们如果不是和中纪委有沟通,怎么可能?我哪里敢翻案?我当时翻案的话,现在可能就是判决死刑了,我家人可能都进监狱了。
律师:什么时间离开纪委来张家口的,你说说经过?
戴: 2014年6月5日被张家口警方和检察院以及万全看守所的人从北京平谷中纪委关押审讯点中国一号带到张家口。一共5台车,兰检察长带队,十几个人。看守所4人,公安4人,剩下的都是检察院的人。拉我的那台车上一共坐了8个人。6月5日下午到了张家口,先去医院体检,下午5:30左右把我送到万全看守所。
律师:你进了万全区看守所之后,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你进行审讯的?
戴: 2014年6月6日,在万全区看守所第一次对我提审,大约是在上午10点左右,张家口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袁远光为主提审,还有杨大利、闫飞,还有王俊飞,这是个大胖子,还有张军,这几个人都出现了。当时不是在审讯室进行审讯。我了解到的消息,这是后来办案人告诉我的,为了在张家口审讯我,中纪委给了万全区看守所一部分费用,用来装修审讯室。但是第一次审讯我没有使用这个审讯室,而是在平常的一个房间,没有任何间隔,我就是被锁在铁椅子上,他们几个人都在我身边。其实呢,这一次不用审讯室的审讯就是对我在张家口的一个开场白,一次“开导”,就是来威胁我,为将来的审讯做准备的。
律师:你为什么这样说呢?
戴:当时他们几个人都在,后来对我审讯的就是他们几个人,袁远光、杨大利、闫飞、王俊飞和张军。袁远光对我说了两点,第一,我们是办案的检察院,我们有我们自己的工作方法,这里不是纪委;第二,你只能配合,你要保命,没有其他选择。袁远光是非常狠毒的一个人,这就是赤裸裸地拿我的生命来威胁我。
律师:袁远光当时说“你只能配合,你要保命”这是什么意思?
戴: 这就是威胁啊,不配合就不能保命,而配合就是按照他们的要求写亲笔供词。案卷中进入看守所以后的好多亲笔供词都是那一天写的。袁远光他们要求我当场写亲笔供词,并且表示亲笔供词涉及到我的态度问题,涉及到我能否保命,要求我必须写。
律师: 那些亲笔供词内容是如何来的?内容属实吗?
戴: 内容完全是在袁远光、闫飞的提示下写的,绝大部分内容不属实,我可以逐一地指出来。
律师:你当时已经脱离开了纪委,到了检察院,为什么没有翻供?为什么没有向检察院袁远光等人说明真相呢?
戴: 我还是因为不敢说,内心也很绝望。刚离开中纪委的第二天,中纪委里对我的威胁,以及株连我家人的威胁都还在,说实话现在也在,我不知道我上诉后中纪委会不会报复我的家人。袁远光他们作为直接的办案人,话说的更明白,配合就能保命,不配合就是不保命,我还是想尽快结束这个司法程序,能保命更好。这是两重的威胁和恐惧,我哪里敢翻供呢?再说就是内心的绝望,既然中纪委定了调子要这样处理我,要捏造出虚假的事实来整我,我能有什么办法呢?绝望。因此我不敢翻供。袁远光他们让我怎样写亲笔供词我就怎样写。
律师:2014年6月6日当天你写了几份亲笔供词?
戴: 当天写了10份以上的亲笔供词,案卷中有一部分,这都是在袁远光等人指导下写的。其中有3份认罪供词对几件事认罪的供词,但是没有作为犯罪指控,所以案卷中没有。你想想,我被要求对所有的事情都要自认是犯罪,还要自书供词,但最后他们没有起诉,这符合常理吗?难道是我求着他们指控我?
律师:当天做笔录了吗?你说一说过程?
戴: 有做笔录,案卷中或许有笔录。但是我要告诉你,做笔录的过程都是假的,都是假的。笔录中一问一答的电子版都已经在袁远光他们的电脑笔记本中做好了,来到之后现场打印,让我看过记住里面的内容之后,他们再打开录像设备,重新一问一答录像。录像之前都是排练。笔录就是这样来的。你可以去看录像,应该能看到疑点。
律师: 录像的时候文字稿在你手里吗?
戴: 制作了好多笔录,录像的时候文字稿有时候在我手里,因为回答问题的时候需要看着;有时候被他们拿走。也有录像前让我记住了,开录前把文字拿回去的。总之,这是表演,录音录像就是一场表演。
律师:案卷中有你从送到看守所一直到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制作的多份笔录,你有过翻供吗?
戴: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杜玉震等人要求我自己写《悔过书》,说是“上边”要看我的态度。我在悔过书里面写了我对案件中事实的一些解释的话,检察院杜玉震他们看了内容以后不同意,要求我修改,我没有改。我说马上要移送审查起诉了,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但这悔过书在后面的起诉中没有任何作用。
律师: 我注意到案卷中除了你的亲笔供词意外,有很多你在侦查阶段的笔录,你说一说这些笔录制作的过程?其中内容属实吗?
戴: 我们之前谈过在中纪委制作笔录的两种方式,在万全区检察院制作笔录简单到了一种方式。检察院办案人员他们来提审我,首先给我一份已经打印好的笔录,是他们自己打印好带到看守所来的。里面的内容完全是一早的一问一答方式的笔录,先给我看,让我记住,然后打开录像机,再把里面的内容一问一答问一遍,我照着他们给的笔录内容回答一遍,这样表演一次。然后他们在摄像头面前当场打印,当场让我签名,其实这都是表演,表演给录像机、摄像头看的,因为内容在他们进入看守所之前都已经确定好了。侦查期间,检察院所制作的笔录都是这种方式制作的。陈律师你可以要求查看录像,你应该能看到疑点。
律师:你有没有仔细看里面的内容?这些内容属实吗?
戴: 不属实。这些他们自己确定内容,其中的一个逗号、句号我都不能确定的笔录,里面凡是对我的指控绝大部分都不属实。当然,我是诚然我有犯罪,可是我要求实事求是对我进行审判,我有三分罪不要把我说成五分,但现在来看,我有三分罪却把我说成了十分,甚至更高。如果二审有机会,我会把指控中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一一说明。希望二审能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
陈律师你可以去看当时的审讯录像,肯定能发现疑点。
律师:【看守所警察来带戴春宁回去】今天我们就先到这里,明天我们继续。
戴:好的。明天我还有事情要说。
【结束2017-07-18 17:29:31】
日期:2017-07-19下午
【开始:2017-07-19 14:33:24】
律师: 戴春宁,我们继续昨天的问题往下谈。你的案子从你2014年6月5日被拘留之后,到2015年3月17日移送审查起诉,这当中间隔了9个月,期限延长到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这9个月中,都是在干什么?提审你多吗?
戴: 提审很多,就是一种方式,他们来的时候拿来他们已经打印好的笔录,让我看,记住了以后,再打开录像设备,重新问一次答一次,表演给录像机看。而这些他们已经打印好的笔录的内容,都是在中纪委确定的那些内容。
律师:但是我发现案卷中你的笔录并不是很多,这是怎么回事?
戴: 有一些笔录被他们废了。比如有的笔录中出现了“李若谷”,这是进出口银行的行长,侦查部门的杜玉震检察官后来说不能出现李若谷的名字,于是前面有李若谷名字的笔录全部都作废了。估计还有好多检察院没有拿出来的笔录。我做的笔录是很多的,每一件事至少做了5次以上的笔录。
张家口检察院主办我案子的检察官换成了杜玉震检察官,他和杨大利等人。袁远光听说是被调到一个县去做检察长了,升官了。
律师: 杜玉震检察官有没告诉你为什么你的笔录中不能出现李若谷的名字?
戴: 他说这是领导的意思,领导说不能有这个人的名字就不能有。其实在办我的案子中,领导说让有的,没有也得有,我还一定得承认;领导说没有的,有也得变成没有。笔录中的内容和我自己要说的供述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甚至不需要我供述,每次都是这样,检察官拿来笔录,表演一番之后最后让我签字,里面的内容和我没关系,最起码都不是我说的。
我再给你举一个例子。中水电国际公司的董事长是黄保东。在案件中2300万美金那个项目,杜玉震检察官非要让我承认我给黄保东打过招呼,但是事实上是完全没有这回事。可是我说事实上是没有不会有任何作用,我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按要求签字。杜玉震又去找过黄保东,说我给他打过招呼,黄保东也否认有这回事。于是杜玉震检察官就有回来让我修改笔录,以前做的又全部作废了。后来他们把笔录改为“戴春宁电话告知了中水电公司有关人员”,原来这个有关人员是实名的黄保东,现在没了名字,这个有关人员是谁呢?张三李四总要有个名吧?没有。从这里就可以看到笔录的造假有多严重。
律师:有关侦查阶段,也就是你从拘留到移送审查起诉这个阶段,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戴:负责办我案件的杜玉震在2014年底告诉我,我的案子是张家口检察院和张家口法院联合办案的,法院提前介入。
律师:杜玉震检察官为什么给你说这些啊?
戴:因为我当时一心求死,我就是希望尽快结束,我问他我的案子还有多久可以审判,我想快一些。杜玉震说:“你的案子会很快的,法院已经提前介入,我们检察院和法院是联合办案,程序会比较快。”我当时什么都没说,因为我就是想快点结束。他们当时表示在2014年底就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因为“北京方面”在督促本案,要求尽快结案。但是后来在2014年底居然没有移送。
律师:我明白了。2015年3月17日你的案件从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你知道吗?
戴: 知道。移送之后杜玉震、杨大利还来提审过我几次。什么程序划分毫无作用,他们想什么时候来提审就什么时候来提审。来提审的内容和前面一样,要求我在摄像机面前表演一番。
律师: 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换了新的检察官了对吗?
戴: 是的。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来提审过你几次?
戴: 两次。
律师: 这两次有没有做笔录?
戴: 做了。
律师:你有没有向审查起诉部门的检察官翻供,表达你在前面侦查阶段签过字的笔录多数是虚假的?有吗?
戴: 没有。还是因为绝望和恐惧。案子都定案了,从中纪委就定案,到了检察院立案侦查就是把中纪委搞定的内容重新确定一遍,我看不到任何公平和查找真相的希望。再说,对我原来就存在威胁一直在的,要挨个收拾我一家老小,我要被杀掉,我怎么敢翻案。
这个阶段的检察院公诉人来提审,其实就是走过场,提审的时间很短,让我就指控的几件事简述一下。这是事情都是中纪委确定了的,侦查过程就是让我把笔录在侦查阶段重新签一次,而这个审查起诉阶段就更简单,检察官就是来走个过场。
律师: 审查起诉的检察官来提审过你几次?都是这种模式吗?
戴: 提审过两次,都是这样一种模式。根本没有任何一点想探求案件真相的愿望,就是走过场,时间很短。
律师:关于这个审查起诉阶段,从2015年3月17日到6月8日,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戴: 暂时没有。
律师: 下一个阶段是2015年6月8日对你的案件提起诉讼,你了解吗?
戴:了解。
律师:这个阶段历时两年,差几天两年整,这个阶段法院来提审过你吗?
戴:这个阶段时间很长,但是基本没有什么提审,法院来送过起诉书,庭前会议把我拉过去了,来给我送过开庭传票,然后是开庭。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只是开庭前三天,大概就是2015年9月27日下午,本案的几个公诉人张家口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践锋、检察员郭俊平、李伟还有代理检察员张海石他们几个人都来了。
【看守所警察来带戴春宁回去】
律师:今天我们先说到这里,明天我再来见你。
戴:好的。
【2017-07-19 17:17:12】
日期:2017-07-20上午
【开始:2017年07月20日09:01:32】
律师: 我们接着昨天的说。你的案子到了审判阶段,这个时候不是马上要开庭吗?你被羁押已经从检察院换押到法院了,作为案件的公诉人李践锋、郭俊平、李伟已经没有权利再来提审你的,他们来做什么?都对你说了什么?
戴: 他们是2015年9月27日下午来的,四个人都来了,李践锋、郭俊平、李伟还有张海石,在专门为我装修的那个审讯室提审我,没有录像。李践锋讲来看看我,因为马上要开庭了,之前没有和我见过面。然后就是闲聊,一共半个多小时。李践锋等人给我说了三件事:一是,“庭审你说什么和不说什么,结果都一样。”大意就是说判决内容都已经确定了,怎么起诉就怎么判决,这是对我贯彻始终的说法。二是,“刑八和刑九那个轻就用哪个,但是你要配合。”这还是说我要听他们安排,配合就是让我不要多说话,这是他们明确的暗示,向我表示过多次,如果我配合的好了就可能对我轻判,这都是欺骗。三是,“你夫人的事还没有解决,如果不是判缓刑的话,判实刑也不会太长。”这种暗示就更明确了,我老婆在他们手心里捏着呢,我不配合的话直接影响到我老婆的命运。
律师:你听他们说了之后有什么想法?
戴:他们这样说对我压力很大。在庭审中我不敢为自己辩护,不敢说话,你可以看看庭审笔录,我说话是很少的,一审的辩护律师说的比我还少。我呢,一来是因为绝望,二来是因为担心,检察院这样明确地威胁我,拿我家人来威胁,我当然害怕。
律师:这次检察院四位公诉人来提审你一共多长时间?
戴:没多长,就半个小时左右。最核心的话就是来威胁我,话说到了,他们就走了。走之前李践锋给了我一包软中华香烟。
律师:他们走后审判是否如期进行?
戴:是的,2015年9月29日开庭,当天庭审结束,从早晨9:30开到11:00,下午13:00到5点多,法官表示庭审结束,择日宣判。但是到了11月11日又补了一个庭,半小时之内吧,就一件证据质证,也是走个过场。
律师:我们说一说一审庭审的经过。我注意到你和一审的律师在一审庭前会议中发言都比较简单,质证比较简单,辩论也比较简单,你能先大致说一说经过吗?
戴:一审是很简单啊,这是法院的建议,整个过程是比较简单,我不懂法律,法院说怎样走就怎样走啊。
2015年9月6日,第一次庭前会议。庭前会议上,陈律师你可以看看两次庭前会议,加到一块可能就是2个小时,在第一次庭前会议上,就是一些简单的问题,和审判长见见面,身体如何,问我需不需要急救车等等,在看守所有什么要求,法官说可以帮我打招呼,等等。
当天法院要求我确定辩护律师,因为他们给我指定了两个,让我选一个,我选了贾冬虹律师。也就是这一天法院才把我的案子的案卷给贾律师,9月29日就开庭了。案卷一共54本,侦查了9个多月,从确定律师到开庭当中仅仅隔了23天就开庭了。我们怎辩护?
2015年9月18日第二次庭前会议,检察院弄来一箱子案卷,大概给我看了一点点,但时间都很短,54本卷,至少七八千页,我哪有时间看,哪里有机会找到问题?这就是个走过场。
2015年9月29日,开庭,庭上也没有给出示证据,没有一个证人出庭,所有的证人证言,没有一个人出来质证,那么多口供、证言等等,都没有出示。没有质证过程,我的律师也没有质证。也没有辩论,都很简单很简单。我的一审辩护律师发言很少很少。就一个争执,就是我的一台车的问题,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简单来说,我的车捷达王,原装进口的,给了梁冰使用,他用了五六年,后来他给我卖了,然后他有给我买了一辆迈腾给我。检察院指控说我索贿,但这是有因有果的事情,就这简单的一点事。其余都很平和,没有任何质证、辩论。就这样简单过去了。这个庭审也是走过场。没有任何一点公平审判。即便我说了孙彦华和我谈话这是假的这一件事,检察官立即威胁我。
律师:你说的是哪位检察官威胁你?是在庭前会议上威胁你吗?
戴:是的。就是李伟检察官。他听我说了孙彦华这件事是虚假的是不存在的,李伟检察官就说:“戴春宁如果你翻供的话,你就不算是自首了,就没有自首情节了。”这就是在威胁我,不让我说话。我就不敢说了。
律师:法庭上你有没有把案件真相说出来,说给法官听?
戴:我就是简单地说了一下,但毫无作用。你看判决书,对我的指控任何事情都被认定,而我提到的疑点,没有任何一点解释,没有任何作用。我还是说,这个审判就是走过场。
律师:我注意到第一次庭前会议上法官提到过问你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问题,你提到了你和孙彦华在你家谈话这件事是假的,这是怎么回事?你觉得这个非法证据有什么关系?
戴:我是说这个事情是不存在,跟本就没有这回事。这和非法证据有什么关系我就不懂了。
律师:那我简单问问,你了解什么是非法证据吗?
戴:我觉得非法证据就是虚假的证据,孙彦华和我谈话这是完全没有过的事情,这应该是非法证据吧。
律师:你这种对于非法证据的认识,完全不准确,我们待会再说,我待会给你解释。在本次你被羁押调查之前,你有没有学习过相应的刑事诉讼法相关的专业知识?
戴: 没有,除了看电视偶尔看到法制节目外,对于法律我完全不懂。我大学学的是金融专业,仅仅是偶尔涉及一点经济法之类的业务知识,对于刑事诉讼法完全不了解。
律师: 你被羁押调查之前还有没有被调查的经历?
戴: 没有,从来没有过。
律师:我根据一审笔录,问你几个问题,请你如实、实事求是回答好吗?
戴:好的,我一定实事求是回答。
律师:我现在明确地问你,你懂什么叫做非法证据吗?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吗?知道非法证据的种类吗?知道什么叫做非法证据排除吗?你明白非法证据排除在刑事诉讼中的意义吗?不要着急,想清楚了,一点一点回答,请实话实说。
戴: 好的。“非法证据”这四个字我都认识,只能从字面认识,我原来认为假的就是非法证据,如果这种想法不准确,其他的我就完全不知道了。有关和非法证据相关的规定,我一无所知。其他什么非法证据的种类,什么排除非法证据,更不知道。其他的这方面的信息,我都不知道。之前我也没有和刑事法律方面的警察或律师打过交道,即便认识一些律师,也都是经济律师,对刑事诉讼方面,我以前什么都不懂。
律师: 开庭之前你一审的律师来见过你几次?
戴: 两三次吧,时间很短,每次大概两个小时。
律师:一审律师有没有向你解释过什么叫做非法证据?
戴: 没有,从来没说过。
律师: 一审律师有没有向你解释过什么叫做“非法证据排除”?
戴: 没有啊,从来没有。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有没有向你解释过什么是非法证据?有没有向你解释什么是非法证据排除?有没告知你你有要求非法证据排除的权利?
戴: 没有。他们就来了两次,时间很短,就是走过场。后来开庭前又来威胁我,让我开庭不能说话的。我当时恐惧、绝望,什么都不敢说啊。即便是走过场告诉我,我也没有任何选择,也不敢说的。
律师: 到了法院阶段,你仔细想想,除了第一次庭前会议,法院法官有没有向你告知过什么是非法证据、什么是非法证据排除?有没有告知过你你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
戴: 没有。没有哪位法官告诉过我。
律师:我看案卷中庭前会议的笔录,2015年9月6日第一次庭前会议中,法官问有没有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你是如何理解的?
戴: 我的理解假的就需要排除,我就说了孙彦华和我谈话这个事情,但检察官就威胁我,我就不敢说了。也没有人向我做任何解释什么是非法证据排除。
律师: 你仔细回忆一下,在第一次庭审中,一审法官有没有向你告知过什么是非法证据、什么是非法证据排除?有没有告知过你你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
戴: 没有。
律师:我听明白了。我作为你二审的辩护律师,今天向你解释一下非法证据的事情。
戴: 好的
【解释有关非法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从2017-07-20 11:10:24至2017-07-20 11:29:17,看守所警察来带走戴春宁。】
日期:2017-07-20下午
【开始:2017-07-20 15:00:58】
律师: 戴春宁,我们接着上午的聊。上午最后我们沟通了一下有关非法证据的两个规定,限于时间问题,我们只能做这种简单的沟通,不知道你有没有一点认识?
戴: 谢谢陈律师,我现在明白了一点。如果按照这个规定我的案子中所有我的言辞证据都是非法证据,任何一份都是非法取得的证据,都是靠威胁、恐吓取得的,并且这种威胁是现实存在的。我还强烈怀疑,中纪委、张家口检察院可以这样整我,从我手里拿到非法证据,也可以从其他证人和嫌疑人手里用非法手段拿到证据,这都是非法的……
律师:不要着急慢慢说。
戴: 我们前两天沟通过,我在中纪委审讯关押点中国一号的时候就是受徐振华等人的逼迫,违心的承认、签字了很多的笔录,承认了原本就没有的事情。当时的威胁、逼迫都是现实存在的,我妻子已经被抓了,徐振华还说要抓我儿子、抓我姐姐,还要把我母亲的房子抢走,让我妈没地方住,最绝的是如果我不配合他们就要杀掉我。我当时没有任何选择,只能按他们要求签字,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我都得签字,这就是胁迫啊。我要是不签字,我现在可能就被杀了。
到了张家口检察院后,袁远光等人第一次审讯就威胁我,“你要配合,要保命”,当天就威胁我写了10分自供材料。我现在怀疑,已经装修好的审讯室不去,非要带我进一个很小的房间,没有任何隔栏,我怀疑如果当天我不配合他们,他们有可能对我要动手。整个审查起诉阶段,他们自己打印好了的笔录,来了让我记住,然后对着录像机录一遍,我如果不配合就是不保命,这都是造假,是胁迫我,逼迫我。
到了起诉阶段,就是走过场的两次提审,很简单,完全走过场,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什么是非法证据,更没有人告诉我我有权利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公诉人张家口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践锋、检察员郭俊平、李伟、张海石,他们四个公诉人在开庭前两天,也就是2015年9月27日还过来威胁我,很明确的向我暗示我开庭的时候不能多说,我妻子还在被关押,有可能缓刑有可能判实刑,这都是在威胁我。开庭中我怎么敢多说?
一审中,没有任何一个法官向我解释一下有关非法证据和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律规定,没有人告诉我我有这项权利。法院为我指定的辩护律师是在庭前会议的时候确定的,20多天之后就开庭了,就来见了我两次,核对案件事实都没有时间,更没有告诉我什么是非法证据。
庭前会议中我仅仅是提了一份虚假的不存在的事情,检察官立即威胁我,说我如果再说下去,就不是自首了,也就是把我自首情节给去掉,这样我可能就是被判死刑。我哪里还敢说话?这不就是威胁吗?
律师: 慢慢说,不着急。
戴: 这种威胁一直到一审开过庭后,甚至在一审宣判之后还有人来威胁我。
律师:不要着急,你慢慢说。
戴: 我的案子是2017年6月1日宣判的,判决书上的日期是2017年5月31日。就在宣判前的5月30日,一审法官审判长张宏亮来见我,一块来见我的还有刘学君法官,他们两个人就是暗示我不要上诉的。
律师: 你为什么这样说?一审审判长来见你说了什么?
戴: 审判长张宏亮见到我先说“你老婆的案子还没有结。”然后就是问我判决以后我是否上诉,我说我还没有看到判决我不能确定是否上诉。这其实就是威胁我,我老婆还在他们手里捏着,我如果上诉有可能会在我老婆身上报复我。
律师:你刚才还说宣判之后还有人来威胁你,是怎么回事?
戴: 我的案子是2017年6月1日宣判的,宣判之后的6月4日,案件的审判员刘学君法官和看守所的副所长王海山一块来见我,刘学君问我决定了没有是否上诉,王海山副所长就在旁边敲边鼓,说:“上什么诉啊?上诉没用。”
在此之前的前一天,也就是6月3日,我一审律师贾冬虹来见我,告诉我一件事,案件判决之后审判长张宏亮给他打过电话,要求他来看守所劝劝我,不要我上诉。
律师: 你是什么时候上诉的?
戴: 我是在6月8日写完的上诉状,6月9日一审律师送到了一审法院。6月12日周一,上午9点,审判长张宏亮和审判员刘学君来见我,问我为什么上诉,他们的意思还是希望我撤回上诉。因为我一直带着脚镣,在这个看守所里杀人犯都不戴脚镣,但是只是对我戴着脚镣。张宏亮说:“老戴,如果你不上诉的话,过几天你不就走了吗?”这个话就是说如果我不上诉,我就会很快去监狱服刑,那样的话我就不用受苦戴着脚镣了。
律师:我们上午的时候交流了什么是非法证据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的事情,你现在怎么想?
戴: 我以往做的所有的笔录都是非法证据,都是在威胁、胁迫之下做出的,包括庭审,54本案卷的案子,两次庭前会议一共用了两个小时结束了,开庭一个上午一个下午就结束了,指定的辩护律师不说话,我受到威胁也不敢说话,这个庭审就是假的庭审。我要求在二审中排除所有的我的那些笔录和所谓的自供材料,这都是不属实的,我没有说,没有回答,都是检察院做好了要求我签字的。
我要求查看所有的审讯录像,这里面一定能看到疑点,这种录像完全是一种表演。
我的案子,一审就是一种表演,虚假的。所有的我的供述口供和自述都是非法证据。我要求全部排除。
律师: 我的沟通暂时到这里。你能保证你所说的、我记录的这些都是实话吗?对于这份笔录,你如何决定使用?
戴: 我所说的都是实话。这份笔录请陈律师做主决定如何使用,请陈律师作为案件证据交给河北高院法官,如果不是刻意的要制造冤案,掩盖真相,我的案件应该会开庭审理的,这些非法证据也应该是被排除的。我只求一个公正的审判,这些强加到我身上的罪行,我要求能实事求是。也请陈律师给我家人一份。至于是否公开,如何公开,请陈律师自己决定。
律师:你可以仔细看一下文字稿,我会打印出来,请你仔细核对,如果没有错误,请签字。
戴: 好的。
【结束2017-07-20 17:26:53 】
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
戴春宁(签字)
21/7-2017
律师陈建刚(签字)
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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