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字狱之《吳英案》

 

清朝文字狱之《吳英案》


清乾隆四十五年(西元1780年)七月五日的早晨,廣西布政使朱椿想去桂林城外一遊。剛一出門,就看見路邊跑出一位舉著一冊文書的老者。隨即,老者高舉文書跪在路上,及至隨從把老者的文書遞到他的手上,才知道這是一份政策建言書。策文端楷正書,字跡娟秀;五點建言,層次清楚;政策論對,條理明晰;是一份有數據、有分析、有辦法的“策書”。從文書的字裏行間,可以讀出這位老知識份子關心國家大事的拳拳之心。然而,這位朱大人並沒有像人們通常想像的那樣,誇讚老者的忠心,把他褒獎一番。而是喝令隨從將其拿下,城外也不遊了,立馬掉頭回府,對老者進行了嚴厲而仔細的審問。

經審訊得知:老者名叫吳英,廣西平南縣人氏,讀了一輩子書,只考上了一個秀才。如今己年過六十,身體又多病,眼看朝不保夕,又不甘心這樣默默無聞地死去,便把自己對國家和皇帝的忠心化作一紙策書,想敬獻給皇帝,也算是對社會有所貢獻,不枉來一趟人世。

朱椿連夜給廣西巡撫寫了一個彙報,認為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案件。列舉出吳英之罪有二:一是一個普通的讀書人居然敢批評國家的政策;二是行文中犯了“聖諱”,因為策書中有一段,兩次用到了皇帝的名諱“弘”字,而沒有避諱。

第二天,這個案子就轉給了廣西巡撫姚成烈。巡撫大人高度重視,全力審理此案。於是,吳英在省城投宿的客店老闆以及店小二,吳英老家的直系親屬二十多人,全都被捕來嚴加拷問審訊。拷審的重點,是這份策書的後面還有沒有主使和同謀。很快,結果就出來了:這策書千真萬確是吳英“實思獻策,冀得功名,並非怨望詆毀”所寫的,也的的確確是吳英自己一個人閉門所思所想寫的,與其他任何人沒有關係。、

確信審得實情後,姚成烈便寫了一份奏摺,向乾隆皇帝呈報了此案,並提出如下幾點處理方案:

. 秀才吳英生逢盛世,有批評指責朝政之處,殊屬喪心病狂,案情重大,未便稍寬,應以大逆罪淩遲處死。

. 吳英的兩個兒子吳簡才、吳經才;親弟弟吳超;親侄子吳逢才、吳棟才,均己年過十六,應按照“緣坐”律,先行刺字後,即斬立決。

. 吳英的繼妻全氏、妾蒙氏;兒媳彭氏、馬氏以及未成年的幼子懋才、張才;還有幼孫亞宣、亞二;幼侄偉才、觀奇、亞三;都發配給功臣之家為奴。

此案報到京城後,姚巡撫的處理方案基本獲得通過,乾隆為了表示“仁慈”,只是將第二條中的吳英弟弟及子侄的“斬立決”,改為“斬監候,秋後處決”。

為表忠心而獻策書,怎麼就換來了禍及滿門的淋漓鮮血?一個人一時衝動的表忠心,怎麼就換來了整個家族的覆亡?但當你讀到滿清文字獄的資料時,史實便會告訴你:文字獄正是滿清統治者為了維護部族統治的一種手段;同時,也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作為專制獨財的統治者,尤其是滿清這樣以少數民族入關得國的統治者,它需要的不是底層民眾自發的政治熱情,而是馴服和沉默的奴性。作為社會底層的讀書人,不管是把上書皇帝作為晉身的途徑來投機,還是想通過上書來建言獻策“表忠心”,都是一廂情願,過於天真的事情。

正是由於滿清皇帝擔心坐不穩僥倖得來的漢人江山這種陰暗心理作祟,因此,對輿論的鉗制比歷史上的任何一個朝代都嚴厲。製造“文字獄”的目的就是製造恐懼,越恐懼、告密者就越多;告密的動機就是“效忠”,而“效忠”的動機就是要獲得安全感和晉升的機會。在此大背景下,各級官吏為了迎合皇帝的需要,為了表示對清朝統治的忠誠,不惜製造大量的文字冤獄。官吏們這樣做,既鎮壓了任何莫須有的所謂“反清苗頭”,又向皇帝表了“忠心”,還多了一條晉升之道,這樣一舉多得的“好事”,何樂而不為。

對於生存在“類似大清朝”這樣環境中的人們,必須要牢記三條基本法則:

第一是:不要試圖去拯救那些瀕死的統治者,因為你是在自作多情,無需要多言,只需眼睜睜瞧著它們走向毀滅。邪惡的東西是不值得拯救的,任何企圖通過獻計獻策的方式去表忠心的方式都是一種自毀的模式,因為“大清朝”自有一套“吐故納新”的機制,無需旁人去分憂;任何非體制內的建言,都將被視為“妄議”,是不懷好意的誹謗。

第二是:在“大清”這種大環境裏,只能允許奴性十足的順民生存,而不能容忍會獨立思考的思想者存在。記住:千萬不要表現你“另類”的思想,“大清”的思想必須是統一的。

第三是:在邪惡的環境下,你可以不作為,絕對不要助紂為虐。


作者:未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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