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剛評論:膝蓋是個好東西

建剛評論:膝蓋是個好東西

 

說真話的人不討喜,說假話的人生又不值得,二者相權我還是選擇說真話,即便真話把朋友變成路人,我還是願意說出真話。

如果我有所批評,我自己就在被批評者當中,我一邊寫下批評的文字,一邊戰戰兢兢,思量過往,這些文字是不是也會鞭笞在我的身上?

 

■徐昕的信

評價一個人、一件事,只需要依據事實和邏輯,不問批評者的學識、背景、動機……如同去園子裡聽戲、聽相聲,喊一聲好或者喝一聲倒彩,這不需要追究、探尋觀眾的身份、地位。這是常識。

先看事實。

北京時間2021102日,傅政華落馬,2021105日我看到自媒體流傳的北京理工大學徐昕教授給“尊敬的傅部長”的信。當然我資訊閉塞,看到的太晚,其實早就有人看到了,更早就有人知道內情。全文不再引述,讀者可以去看圖片原文。有律師告訴我徐昕不承認這信是他寫的,這種否認讓人爆笑。好,這事情作為一個存疑吧,如果這是假信,我的文字全當捕風捉影、稗官野史。



只是我有疑問,如果這信不是徐昕自己寫的,別人編造這種信件幹什麼呢?坊間高仿一個“定汝官哥鈞”五大名窯的瓷器或許可以賣個大價錢,誰會仿造民間土窯大瓷罐子呢?有必要嗎?值得嗎?這種說法違背常理哦!再說,徐昕和其他律師早就說過傅政華曾兩次找他談話,我在以前就聽說徐昕自己說被傅召見談話,興奮的淩晨兩三點沒睡著……看信件當中的內容,這只能是徐昕自己的親筆,他人不可能編造出這些內容。

並且在傅落馬後,徐昕第一時間表態:“鑒於傅政華先生曾兩次找我談話,我願依法為其辯護。”這不是假的吧?

 


■卑賤的卑 卑賤的賤

評論之前,先說點笑料、典故。

1964年,周作人在信件中,首次提到第一個版本的京城“四大不要臉”,周說:“現在大學生中有一句話,說北京有四大不要臉,其餘不詳,但第一就是他(郭沫若),第二個則是老舍。”香港媒體首版“四大不要臉”——郭沫若、馮友蘭、老舍、臧克家。文革後老舍投湖,臧克家被超越,遂產生第二版“四大不要臉”——郭沫若、馮友蘭、周一良、楊榮國。當然還有不同版本,我無意探究版本學,只是想看看這些上榜人員的言論。

比如雄踞榜首的郭沫若,郭的有名詩句:“毛主席呀毛主席,你真賽過我親爺爺。”“親愛的江青同志,你是我們學習的好榜樣。”“大快人心事,揪出四人幫。”……

再比如雄踞探花、一把鬍子的馮友蘭,蒙毛澤東召見後,感激涕零,獻詩:“懷仁堂後百花香,浩蕩春風感眾芳”;“善救物者無棄物,善救人者無棄人。賴有東風勤著力,朽株也要綠成蔭”;“主席關懷如旭日,萬眾歡呼勝夜寒”;獻諛江青:“則天敢於作皇帝,亙古中華一女雄”;“爭說高祖功業大,端賴呂後智謀多”。因為老馮動作太大,太不修邊幅,連他老伴兒都看不下去,說了對馮友蘭最著名的一句評論:“天快亮還尿床一泡!”

再比如進了四人幫“梁效”寫作班子的周一良,為能“服務於革命路線”欣喜若狂——“唯將終夜長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

馮友蘭的悲劇和笑點是“天快亮還尿床一泡”,與此相比更大的悲劇和笑點是“天還亮著,你卻尿床一泡”。

看看徐昕對傅政華的信中措辭有多卑賤:①“司法部長第一次接見我後,不到半年,我又有機會近距離與兩位部長交流,榮幸,感動。”②“回家後,睡不著”;③“兩位部長的教導,不斷浮現在腦海”;④“交流近兩個小時,但還有很多話想說”;⑤“現簡要匯報我的主要工作和思考”;⑥“認真學習貫徹黨的方針政策,不斷追求進步”;⑦“接受黨的全面領導”;⑧“我時常運用黨的政策為被告人辯護,還經常引用習總書記的名言‘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⑨“我開始撰寫《中國司法改革年度報告》,每部報告都會強調‘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⑩“沒安排職務不要緊,靠攏組織的決心沒有變化”……

看看徐昕這樣的教授這封信中這些言辭,真難以想像,這是一位法學教授對權貴說出來的話,這是一位整天對外宣傳自己有多麼愛好公平正義,背地裡卻主動卑賤到了這種地步。徐昕是有學問的,他給傅政華寫的這封信中幾乎遍佈京城“四大不要臉”的影子。

我知道肯定有不少人會說當今的時代背景云云,我只說一點,教授當中賀衛方、張千帆、郭于華老師都活得好好的,都還沒進監獄,我相信他們也寫不出這種信來;律師當中“默而生”者更是絕大多數。即便是前幾年受過逼迫者,現在也都在外活著,還都紛紛公開為傅落馬喊好。自己本性尿床也就罷了,別把責任推給天太黑,現在還沒到天完全黑的時候;別把責任完全推給時代,時代還沒到必須下跪獻媚才能活命的時候。徐昕的悲劇和笑點就是天還亮著他卻尿床了,更難堪的是這幅床板又倒臺了。

行筆至此,筆者不禁頭涔涔而汗淋淋,發一聲自問:我自己身上有“四大不要臉”的影子嗎?我曾經如此卑賤嗎?若有,這種鞭笞先打我自己。

 


■徐昕的蓋世神功

個人好名好利也就罷了,別曲學阿世。個人追逐名利是在私域,外人頂多鄙夷而割席,無權干涉,但是曲學阿世就涉及公域,道理不順就要有人出來掌嘴了。

徐昕說:“我深刻體會到,只要運用一定的刑辯技術,依法辯護,堅持不懈,完全有機會實現很好的辯護效果。”

徐昕說話還給自己留了一點迴旋的餘地,他加了“有機會”三個字,但是即便如此,這種話也是曲學阿世,是在胡說八道。徐昕的信寫於20199月,此時709已經發生了4年多了,4年當中中國刑辯律師的辯護空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比如,709之前雖然也時常發生律師被禁止會見的情況,但那個時候律師還可以抗爭,經過抗爭多數都能解決會見問題。但是在709後,辯護律師隨時可以被禁止會見,不需要理由,誰敢抗議、多說,隨時可以把律師打出去,甚至給個罪名立即羈押。案例不舉了,實在太多。比如,709後,我們的案件已經不再是公開開庭審理,每一個庭審要麼不許旁聽,要麼只能有兩位家屬可以。整個法庭被安排進一群完成政治任務的人占坑式旁聽,他們聽的很痛苦,每個人都想離開,但他們要完成任務。再比如,我們已經不能對案件公開任何資訊,即便是公開審理的案件也不能;律師不能和家屬溝通案情,甚至不能和當事人溝通案卷資訊;律師不能公開案件文書,不能對自己和他人的案件進行評論,否則可能帶來的是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雙殺,僅對律師事務所的施壓就足以讓一個律師被砸掉飯碗。

比如,709後,我們的當事人幾乎沒有了無罪的可能。濫抓濫捕、秘密關押、任意酷刑在前,口供為王在後,有前者就沒有得不到的口供,有後者就沒有無罪的案件。比如,我們已經不能向法庭要求證人出庭,律師提交證人名單之時就是官家抓捕證人之時。比如,我們已經不能對抗式辯護。709之後,和律師對抗的檢察院和高高在上的法院隨時都可以提個司法建議,建議對律師進行處罰,結果大家都知道。再比如,我們律師甚至已經保不住辯護人的位置。公檢法會暗示甚至明確地告知家屬或當事人,如果你聘請某某律師會對你的案件不利,甚至從重判刑,此時讓當事人和家屬如何做?關押、酷刑期間,不要說讓當事人拒絕、解聘某一位律師,有當事人說“讓我上吊我都得去!

比如,我們的辯護已經不能有利反而有害,某法院明確表示但凡某類型律師參與案件,法院則採取“程序做足,實體從重”的套路處理。比如,我們甚至失去了說話的權利。山東司法廳吊銷李金星律師證的原因是老李說了“不當言論”,“利用網路、媒體挑動對黨和政府的不滿”,至於什麼是不當言論,什麼是挑動不滿,政府說了算。再比如,律師辦理案件甚至面臨生命之憂,多少律師被威脅“活埋了你”,北京司法局局長王群當面威脅我本人,要麼退出案件,要麼“你會被失蹤”。

我知道徐昕本人及為其緩頰者都能舉出幾個無罪辯護成功的案例,這是小兒之見,這是一碗飯中有幾粒沙子與一碗沙子當中有幾粒大米的區別,這是恩賜的大饅頭與自己耕種後的收穫之間的區別。



按照徐昕的“只要……就……”的邏輯,我非常希望他能到黑五類案件中一試鋒刃,比如關押在山東的許某永、丁某喜的案件,比如關押在陝西的常某平的案件,比如關押在雲南、有四個幼兒的王某夫妻倆的案件,比如長沙好青年歐某峰的案件,比如廣州好青年王某忠的案件,徐昕去嗎?剛出獄沒多久、現在還活在北京的律師後王某璋要申訴,徐昕去嗎?

我當然知道還會有人對此有異議,“徐昕有不接某種案子的權利”,或者“他們能出律師費嗎?”對此我無言以對。

想起一個笑話,“神功蓋世,只戰武大,不知武二”,自詡神功蓋世,但僅僅挑戰武大郎,且佳績頻傳,自詡天下第一,只是從來迴避面對武二郎。與此相應,某位自負且永遠迴避某某功的律師面對邀請,就曾說過:“百萬律師費,他們給嗎?不給律師費我當然不去辯護。” 發一聲長歎,你賤的有理。我認輸。

 

■徐昕“越來越大的空間”

徐昕說:“中國刑辯市場的廣闊,是世界任何其他國家沒有的機會,是中國律師之幸,應當珍惜。在中國不斷建設法治的過程中,刑辯律師的成長將獲得越來越大的空間,法治興,律師興。”

這種話徐昕也說得出來。

20199月,709爆發四年之後,其時,中國的刑辯律師已經有幾十人經歷了牢獄之災,已經有幾十人被剝奪了律師證,這些人當中有幾位都是與徐昕有過合作的律師,比如李金星等等,徐昕在向權貴輸誠的時候完全在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完全在背叛身邊的朋友,在說昧心的話。

當然,在人權律師、死磕律師受打壓的同時,產生了另外一種律師類別——官派律師,他們的聘任完全是權力在操作,他們可以成為看守所的“值班律師”,他們的存在,排除了當事人個人和家屬聘請律師的可能。709爆發4年之後,官派律師的成長的確“獲得了越來越大的空間”,只是徐昕,請摸著自己的良心說,這種律師的興起,是“法治興,律師興”嗎?

 

■徐昕要維護公平正義?

徐昕一邊表態他“又紅又專”的決心和狀態:“認真學習貫徹黨的方針政策,不斷追求進步”;“接受黨的全面領導”;“我時常運用黨的政策為被告人辯護,還經常引用習總書記的名言‘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靠攏組織的決心沒有變化”……一邊又說他要“為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和諧穩定,做出更多更大的貢獻”……

尋常人這樣說也就罷了,徐昕,作為法學教授居然這樣說,其心可誅。

作為法學院學生的必讀書目,孟德斯鳩之《法意》(《論法的精神》)中說:“故其國立法、行政二權合而歸之一君,或統之以一曹之官長者,其國群之自由失矣。蓋君不盡聖,吏不皆賢,彼既總二權而握之矣,將有時立煩苛之法令,而以威力行之,是固民之所甚畏也。有如是之畏者,不得謂之有自由也。又其國之司法權不與立法行政二權分立,而與其一合者,則其國為無自由也。蓋使司法權而與立法權合,是斷曲直者即為議法令之人,如是則是非無定,而民之性命財產舉以危矣。又使司法權與行政權合,是行法令者即為審是非之人,如是則斷獄者可濫其淫威,而獄之鍛煉周內者眾矣,故曰無自由也。極之而三權者合,既議其法令,又主其施行,又審其所行者與法之離合,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權者聚而集於一人一眾之身,是一人一眾者,無論為貴族,為平民,其治皆真專制,雖有粟且不得食,國群自由云乎哉?”簡言之,三權分立是社會獲得公平正義的前提,有三權分立、司法獨立才可能有公平正義可言,否則,三權合一,“雖有粟且不得食”,極權之下萬民如同芻狗。

這是常識中的常識,但常識卻常常被最熟知常識的人違背。中國司法不彰,人權淪喪,原因伊於胡底,有一點腦子的人都知道原因,讀了法律、做了律師的人都知道原因,像徐昕這樣做了律師的法學教授更知道原因,但徐昕教授在做什麼呢?他一邊向三合一的權力獻媚,一邊說自己追求公平正義。這是在欺騙誰呢?你真以為傅政華看不出來嗎?

想起電視上一個很經典的場景,大郎臥床養傷,潘小姐端著一碗湯藥說:“大郎,喝了吧,喝了你的傷就好了。”大郎喝藥之後氣絕身死,潘小姐立即大哭“我的天呢,你拋的我好苦……”現實中的場景是傅提督手握三權,任意生殺予奪,無數人受害,徐教授一邊向提督大人獻媚,“接受提督大人領導,向提督大人靠攏”,一邊還要說:“我要爭取公平正義”;在傅提督折翼之後,徐教授又立即表態,可以送他一程。徐昕,徐昕,這就是你演的好戲!

我不知道看到這封信的徐昕教授的學生們,他們要羞成什麼樣子!

 

■如果是相反呢?

徐昕一年之內兩次蒙司法部長恩寵召見,興奮的不能自已,以致夜不能寐,於是再次上書司法部長傅政華,表示蒙部長“教導”,自己深感“榮幸”……在傅政華倒臺之後,徐昕不失時機立即表示“鑒於兩次被傅找去談話,願意為其辯護”。在此我要鞭笞徐昕的媚行媚態,可能有人責我嚴苛,但讀到此文的朋友能不能試想一下徐昕如果在蒙召見的時候有相反的表現呢?比如當面向傅政華指出濫用權力、逼迫律師、記者、信仰群體的危害,奉勸其在有權力的時候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樣不比在其落馬之後表態願意為其辯護好嗎?

有人會問,你敢嗎?

20178月,時任司法部長的張軍在北京召開“刑事辯護與律師制度改革”會議,全國68位律師出席,其中民間律師(定義不一定準確,但讀者都懂的)10人,包括李方平、劉正清、張維玉、常伯陽、李仲偉、張重實、葛永喜、陳以軒、覃臣壽和筆者本人。在幾天的會議當中,我們提到了警察濫用權力、剝奪律師辯護權的問題,我們提到了保護律師執業權利和人身權利的問題,甚至還有人直接為蒙冤的律師提出訴求。因為我們的參與,會議主持者原定的要求每位律師簽字的倡議書都不再要求簽字,只是安排一位女律師上臺宣讀。會後我們立即表達了對這種倡議書的異議,我們與這種倡議無關。當然我們的提議是不會有效果的,但一個人站直了做個人,總比奴顏婢膝做條狗要強吧?

想起會議中有一位來自雲南的律師搶先第一個發言,他說:“見到張部長,就感覺像投入了親生父母的懷抱一樣……”這是以權貴為父母。徐昕說:“兩位部長的教導,不斷浮現在腦海”,這是以權貴為老師,二者相差幾許呢?

 

■可以卑,不要賤

與京城“四大不要臉”並時而生的還有胡適先生。胡適先生名言說:“寧鳴而死,不默而生”。這種要求可以自律,不可以律人,我們可以為了尊嚴與責任自己赴死,但不能對他人有這種要求。但在容忍、接納與譴責之間必然有一個分界點,我認為這個分界點就是“默而生”。人生短暫,生命脆弱,權勢如刀,你我卑微如草,為了血肉之軀,為了妻兒老小,我們如果無力、無能、無勇反抗,那就沉默地活著吧,牢獄中的囚徒都是如此。在無能無力無勇反抗的時候,就做個亡國奴、亡身奴,不敢說話,匍匐在地只是權勢所迫,只為苟活。放眼天下,芸芸眾生多數如此。畢竟不能都做烈士,畢竟還要等待黎明。

如果從“默而生”或“默而求存”向前一步,變成“鳴而求顯”,這就突破是“閉口苟活”的境地,不再是一個完全的受害者,而成為罪惡的幫兇、共犯,這是附逆、從匪或者從賊。這不再是無力反抗的卑微,而淪為向權力獻媚的下賤。

對於身負“傳道、授業、解惑”職責的教授們,不曲學阿世更應該是一種責任,身在其位如果不能正言正行,就別站在講台上欺人惑世,如同若沒有救死扶傷的心腸就別做醫生是一樣的道理。不然那是一種什麼樣的世道呢?做醫生可以對病人生死無關痛癢、見死不救?做教授可以“立邪說,存詖行,發淫辭”嗎?真的如此,則世間洪水猛獸橫行,法治不彰、人權淪喪,恰恰是教授的責任。

我們可以卑微,這是客觀事實,我們無力改變;但不要下賤,這是主觀內心,下賤讓我們失了人格。

想到前幾日看到香港陶傑先生參與的電視節目,陶先生說:“中國沒有知識分子。”大意是說知識分子的使命就是對權力說不,為蒼生說人話,但在中國這樣的知識分子殺光了。其實也不盡然,還有幾位沒完全跪下,還在堅持說話,說真話,當然,還有更多的人是在選擇過卑微的生活,他們無力反抗的時候,就選擇“閉口苟活”,等待天亮,這種卑微總要比向權貴下跪獻媚要尊嚴的多。

我知道此文一出,我又會失去一些朋友,但我還是願意說出真話。膝蓋是個好東西,不要用來下跪,人臉是個好東西,別用來表演,我們還要面對兒女的雙眼,我們不能輸了人格的尊嚴。

 

陳建剛於美國華盛頓DC

20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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