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族在中國的處境能用黑人在美國的處境類比嗎?

 

維族在中國的處境能用黑人在美國的處境類比嗎?

△作者余杰,原文地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1978?fbclid=IwAR3sXzQKLzATIWdBCh24Zkmrd0hoD1HDJnscTnvw5fhFM8iFRxVGrhdHwmQ

 

維族在中國的處境能用黑人在美國的處境類比嗎?

我多次批評《美國之音》淪為「中國之音」不是沒有理由的——早在川普(Donald Trump)總統譴責美國之音宛如中共喉舌之前,我就發現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美國之音繼續在這條道路上直線墜落。202159日,美國之音中文網發表了一篇署名「文灝」的報導,題為《「漢人是中國的白人嗎 ?」:美國種族議題引發部分漢人反思》,報導指出:「面對新疆維吾爾人遭受的殘酷待遇,海外的一些中國漢人知識分子開始在社交媒體等平台發聲,反思漢人作為主體民族,被中國政府的民族政策給予的身份優勢。他們鼓勵其他的海外漢人也能意識到自己在中國生活時擁有的隱性『特權』。」

該報導認為:「在美國,過去一年以來,黑人男子喬治佛洛伊德(George Floyd)之死和針對亞裔的仇恨犯罪,引發了大規模針對種族問題和白人『特權』的反思。這些海外漢人知識分子雖然是美國或其他居住國的少數族裔,但在中國成長和生活時,他們是佔據人口絕對多數和擁有最多資源的主要群體,與白人在西方社會所處的位置較為相似。於是,一場由白人『特權』討論而引發的漢人『特權』討論在知識分子之間展開。」

該報導雖然將「特權」一詞用引號標出,顯示報導者知道所謂白人的「特權」並非美國真實的社會現實,而是極左派刻意形塑出來的假想敵,卻仍然以此作為聳人聽聞的標題。

這篇報導的主要訪問對象之一是號稱人權律師代表人物的滕彪。滕彪認為,美國白人與中國漢人一樣享有特權,與此相對應的是——美國黑人與中國維族一樣遭受種族歧視和種族滅絕。滕彪的有關言論,不單單是引喻失義,而是別有居心,充分顯示了他對美國的無知和對中國的無知,這雙重的無知導致了他對作為民主法治社會的美國的肆意妖魔化,和對作為極權體制的中國的故意美化。

這背後的邏輯和達成的效果,跟華春瑩和中共大外宣不謀而合。

 


美國並不存在「白人特權」和制度性的種族歧視

「漢人是中國的白人嗎?」這個標題來自一位康乃爾大學中國學生,在導致六名亞裔女性死亡的亞特蘭大槍擊事件後不久發表的同名文章。文章中,這位名叫Weifeng Yang的學生把「美國白人」與「中國漢人」做類比。

在西方左派的論述中,「白人特權」(White Privilege)是美國社會在討論種族不平等時常常會使用到的詞彙,指的是當面對同樣的社會、經濟、政治環境時,相對於少數族裔,美國白人所受到的優待。

滕彪表示,在2020年「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和今(2021)年的反對亞裔仇恨活動中,他都有發聲表示支持。但他希望,在美國支持這些種族平權運動的漢人,也能以同樣的角度去思考漢人與維吾爾人之間的關係:「像亞特蘭大這樣的事件,它的確是讓很多人有了亞裔被歧視這樣一個概念,然後參加這樣的運動。」

首先,以上論述是有意識地歪曲事實。亞特蘭大槍擊事件並非如某些媒體歪曲的是針對亞裔的種族仇恨,兇犯自己供稱,是出於對提供性服務場所的憎恨而實施殺戮,被他殺害的還有兩位白人。

部分媒體在報導時,只報導六名被殺害的亞裔,故意隱去被殺害的兩位白人,這種報導方式明顯是不把白人的命當命——因為,如果報導了遇害者有多種族裔,就無法完成「亞裔遭白人歧視和殺害」這一預先設定的左派敘事。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最近幾個月來發生的若干亞裔遭到暴力對待事件,媒體大都不報導加害者之族裔身份——因為大部分加害者都是黑人。如果指出這個事實,媒體就犯「政治不正確」的錯誤。反之,加害者只要是白人,媒體立即大肆渲染。可見,裝腔作勢的左派,內心並不信奉「眾生平等」,而認同此一等級秩序:黑人的命比亞裔的命更貴。黑人殺亞裔不是種族歧視,白人殺亞裔才是種族歧視。

所以,滕彪同時支持「黑人的命也是命」和反對「對亞裔的仇恨」,根本就如同老頑童周伯通修煉「左右手互搏」的武功,根本無法自圓其說。

其次,以上論述別有居心地抹黑美國的民主和法治。在美國歷史上,確實有奴隸制、種族隔離的黑暗一頁。但經過上世紀6070年代的民權運動,美國在聯邦政府層級通過一系列立法,廢止種族隔離,禁止種族歧視,其標誌性事件即為1964年參議院通過的《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這是美國最重要的立法之一,其內容規範了美國境內不得採取種族隔離,也規定對黑人、少數民族與婦女的歧視性作為是非法。

從此,美國社會至少在制度和法治層面上不存在種族隔離、種族歧視。

時至今日,絕大多數美國人都承認本國歷史上有過的奴隸制和種族隔離的黑暗歷史,從小學到大學的歷史教科書上對此大書特書,以教育和警示年輕一代公民。當然,《民權法案》不可能一勞永逸地解決所有與種族歧視有關的社會問題,在個人層面、在私營企業中,還存在一些種族歧視現象。種族歧視是人性幽暗意識的一部分,只要人類存在,這種人性的缺陷就不可能消失得無影無蹤,與之作鬥爭,是人類不斷自我完善的努力的一部分。

然而,像滕彪那樣得到美國政治庇護的前人權律師,卻在公開言論和文章中讚美社會主義,歪曲性地攻擊美國的民主、自由、法治,不得不讓人深感困惑。

既然美國跟中國一樣是種族歧視的國家,那麼滕博士為何要不辭辛苦從中國遠渡重洋流亡美國(而且夫人和女兒還冒險從東南亞曲線逃亡)?在中國當高高在上的漢族,不是比在美國當被歧視的少數族裔更快樂、更幸福嗎?跑到美國之後,他不惜花費四個月時間,炮製出一片漏洞百出的歌頌「社會主義好」的「學術論文」,為什麼偏偏送到台灣去發表,不直接投稿給《環球時報》呢?

 

中共暴政的要害是極權主義,不是所有的漢人都要當中共的替罪羊

滕彪從子虛烏有的「白人特權」這個概念引申出「漢人特權」(Han Privilege)的本土化衍生詞彙。「漢人當然有特權,」他對美國之音說,中國在新疆大規模建造的「再教育營」針對的是維吾爾人,鮮少有漢人被強迫送進這些機構的案例。

這種說法看似成立,實際上卻是偷梁換柱、暗度陳倉,不愧為北大法學博士,不愧為中共御用法學家朱蘇力的學生,以及策劃《港區國安法》的強世功的師弟。

滕彪的錯誤之一是,用單一的種族問題掩蓋中共之極權主義之本質。今日中國的種種人權和人道主義災難,極權主義是因,種族問題只是其惡果之一。只批判種族問題,而放過極權主義,乃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

中國的極權主義體制,除了保障極少數中共官僚及其隨附集團——軍人、警察、公務員、紅頂商人之外,無論什麼族裔(包括佔據人口最大多數的漢族)的「低端人口」都是其受害者。除了少數服從中共的人口遷移政策,移居新疆進而壟斷新疆優質資源的漢人之外(這部分鳩佔鵲巢的漢人確實對維族負有罪責,需要向維族道歉和懺悔),大部分漢族底層民眾是中共暴政的犧牲品,而非對維族的加害者群體,他們沒有義務背負中共殘害維吾爾人等少數族裔的滔天罪惡。

滕彪基於單一的種族劃分(漢人都是作惡者)的論述,客觀上遮掩了種族問題與階級問題糾纏的真相,進而幫助中共統治者開脫其罪孽。

滕彪的錯誤之二是,中共的人權迫害無所不在、無處不在,當下設於新疆的、類似於納粹集中營的「再教育營」主要用於關押維吾爾人,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共對新疆以及中國其他地方的漢族異議人士「心慈手軟」。恰恰相反,同樣是發表異議,一個旅居新疆的漢人,比生活在「漢地」的漢人,會遭到更嚴厲、更殘酷的迫害。

比如,旅居新疆的基督徒商人、作家張海濤,因積極關注新疆民族問題和民生事務,熱心協助訪民維權,常在網上發表對政府和時局的不同意見,於2016115日,被烏魯木齊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以「為境外提供情報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二罪合併執行19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2萬。

張海濤的影響力遠不如劉曉波,其判刑之重卻超過劉曉波——他並未因漢族的族裔身份被輕判,反而因為他的言行是在新疆發生的,而被重判。

滕彪的錯誤之三是,將美國的「白人特權」與中國的「漢族特權」並列,這種對比的另一面就是:中國的維族等少數族裔的處境,跟美國的黑人相似。這是一種高級障眼法,看似對中國的批判,其實是調轉槍口打美國,精心掩飾了中國的種族問題,同時肆意誇大了美國的種族問題。

實際上,不僅美國白人與中國漢人毫無可比性,美國黑人與中國維族同樣也毫無可比性——美國黑人早已當選總統、出任國務卿、國家安全顧問等要職,說明黑人在政治權利上跟其他族裔並無差別;然而,中國的維族就連在「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幾乎不能「當選」為主要領導人(滕彪在推特上給出的否定性解釋是,中國在維吾爾人中塑造了兩名影星歌星,這跟美國黑人能當選總統是一樣的,這種類比簡直就是胡攪蠻纏了),在自己的家園淪為二等乃至三等公民,遭到種族滅絕式的迫害——可以與之能相提並論的,不是美國黑人,而是納粹治下的猶太人。

作為北大法學博士和在若干美國名校「任教」的滕彪,不會不知道他的類比是驢唇不對馬嘴。他刻意做出此種錯誤的類比,可見他對美國有多麼仇恨和對中共政權有一種幽微的幫閒心態——他說我暗示他是「五毛」,其實,我從未暗示他是「五毛」,我只是說,他的若干言行已無法用常識來分析。

他是我認識超過20年的朋友,他當年在北大唸書時,讀了我的《火與冰》,跑到我的宿舍來聊天,當年是那麼純真熱血,如今我卻完全認不出他是誰來了。古人說,利欲熏心,不僅如此,他的慾望都寫在臉上,充斥在文字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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