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刚评论:哪只苍蝇不下蛆?
★建刚评论:哪只苍蝇不下蛆?
————与朱明勇律师商榷
■朱子说道
朱明勇律师,不需要做过多的介绍,他是为张辉、张高平叔侄冤案成功翻案的申诉律师,当今律师界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中的网红,不知道的只能怪自己孤陋,也可以去搜索一下,信息一大堆。
刚刚过去的12月4日是宪法日,朱律师发了一段文字,全文如下:
“今天是宪法日,上午在西北政法大学给刑法、刑诉法研究生开了一场《刑事辩护的当下图谱》。讲到聂树斌案、讲到佘祥林案平反后,一名警察自杀,有学生问聂树斌案后续还会有什么?会追责吗?我说可能最多是自罚三杯。
“我们也不关心会不会追责,我关心的是当下司法官的良心集体缺失和价值观的彻底消亡,以及独立人格的埋葬和理性判断的自我放弃。这才是目前最为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什么良好的体制都无济于事。事实上现行体制并没有那么强烈地逼迫每一个司法官必须作恶,可怕的是这些司法官们开启的智慧却总是用在主动揣摩上司的意图并协助其实现,不管这意图是善还是恶。
“反观另一面,郑成月不是坚持下来了吗?尽管是省政委书记干预、县委书记亲自操刀,他不也就是提前退二线吗、工资照发、还不用上班?最严重的也不过是儿子公务员考第一没录取。还有张氏叔侄冤案中的张飚检察官,坚持帮犯人申诉不也就是别人背后说几句闲话直到退休依旧保持连副科长都不是的任职纪录而已吗?试想如果有人用刺刀逼着他们作恶会是怎样的一种景象?
“人性中最为隐秘而又往往会在关键时闪耀的东西在太多的中国人身上已经不复存在了,这才是最可怕的。所以我想,如果邱教授说的这位女神法官,如果因为聂树斌案自杀了,我觉得才是她良知的基本苏醒。也许比苟且活着对这个社会的意义更大,尽管那是一个残酷的事实。当然我知道她不会,也不敢。也觉得不需要或者不该是她。在邪恶面前每个人都放弃坚守正义,在善良面前每个人都献出一点邪恶,这个世界就差不多到时候了。”
比较奇怪,宪法日里朱律师讲的居然不是宪法的重要,而是讲了个人德行要重于体制。
需要做一下说明,朱律师原文没有标点符号,没有分段。是冯延强律师为这段文字加了标点,我又给分了一下段落。其中文字我一字未动。
为了明确地讨论,我需要对朱律师的观点进行归纳和提取:
①法官的品德(原话是良心、人格、理性)比体制和制度重要,没有好的品德一切制度都无济于事。
②现行体制没有强烈地逼迫每一个法官作恶,作恶是因为部分法官品行不好。
③赞扬警察整成月和张飚检察官,他们的代价可以忍耐。
④如果每个人都能努力自修守善祛恶,则世界大同。
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浩然长叹,聪明一如朱明勇律师居然有这种想法,苦难的国人无边的苦难还要多久可以看到边呢?!
■道德VS体制
先说品德和体制到底哪一个重要。对于保证社会公平、正义,到底是制度、体制更重要还是个人品德修养更重要?或者说在制度和人性之间哪一个更具有决定力呢?
这其实是一个老问题,老到几千年的历史已经给了无数次的证明,可惜浮云还是会遮住游人的眼睛。品德比体制重要,这其实是“三表哥”的重要指示“以德治国”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而已。在我国五千年的酱缸历史中这种观点在李朝历代总能找到不同的版本。
原始版本是孔子版,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这个版本足够权威,但是孔子所处的时代“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人吃人者有之。
孟子的版本是“以德行仁者王”,但孟子所处的时代众暴寡,强凌弱,人吃人。
李世民版是“封域之内,皆朕赤子”,说的很动听,但是为是争夺龙椅,他在玄武门之变杀兄杀弟之后,又把他所有的侄子都杀掉,即便是刚出生不久的男婴也不留,而侄女都养大,用来随时赐婚功臣或者和亲夷狄,这就是千古一帝的仁君圣主。
清末西学东渐,满清政府的版本是“东学为体,西学为用。”坚守祖宗留下的仁义礼智信和三纲五常,学一学西方的洋枪洋炮。但大清还是人吃人。
国朝版是“五讲四美三热爱”,但国朝是啥样都看到了。
三表哥版是“以德治国”,仙丹灵不灵,我们都是用户,问问我们自己吧。
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比我们更强调、看重“诚意正心修身”这种个人的德行的修养,但那些被誉为道德完人的丑事却在历朝历代中不胜枚举。历朝历代无不注重遴选圣贤治理国家,但至今没有一个朝代避免了人吃人(包括国朝)。以德治国真的管用吗?要苦难多久我们才会清醒?
回归到司法,从司法的角度来审视。为什么国朝在司法领域中不间断地进行品德教育甚至是警戒教育、戒贪戒腐教育,可司法领域反而又成了最腐败最黑暗的领域呢?品德的作用在哪里?
看过一篇文章,一位学者去某国考察,询问法官“为什么你们不会收受当事人的钱财甚至接受长官的请托而枉法办案?”那法官说“这怎么可能?”学者再问“怎么不可能呢?”法官经过思考说出了他的答案,“开庭之前我不知道审理哪个案件,陪审员都是随机抽选,谁出庭我一无所知,庭审结束陪审团立即出结果,我即便有胆子收钱也没有机会。”这就是体制的作用。
当然,发挥作用的还不止这一点,还有民主国家与之配套的其他制度,比如言论自由,比如司法独立,比如三权分立等等。
■风尚草掩
至于“现行体制没有逼迫法官作恶,作恶是因为部分法官品行不好”这种观点几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说法,试问狂风之下有几根青草可以站得住呢?
一个专制、极权的体制,就是一个逆淘汰的体制,是一个顺者升官、逆者发配的体制,就是一个没有私权保障、不容不同声音甚至没有沉默权的体制,尤其是在一个集体滥权、贪腐的机构中不同流合污者必然是众人的仇敌,此人一日不被清除,他人怎能安眠?
说到这里想起前几日见到的一位上海的李律师,李律师原是某地检察院的检察官,因为办理一个案件,他确信是冤案,不愿意作为凶手将无辜者送入死牢,但他没有不配合的权利,最后他被挤兑出检察院,做了律师。原检察院的领导得知他做了律师后扬言,“只要是他承办的案件,该判三年就判五年……”,最终李律师远走上海。
有几句话可以做出说明:
其一,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其二,孟子说:“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
其三,楚王好细腰,后宫多饿死。
体制有没有逼迫法官作恶,这真是一个不需要再多讲的话题了。
■一座美丽的花园
国人的福祉在于我们需要一座美丽的花园。
但很不幸,国人一直生活在一个巨大的粪坑旁边,数不清的苍蝇在飞舞,数不清的蛆虫在蜕变。生活要想清净芬芳,正确的方法是清理这个粪坑,清除这数不清的蛆虫,然后种花种草种出一座花园。粪坑没了,蛆虫没了,苍蝇没了繁衍之地自然也就没了。待到丰草绿缛、繁花点缀之时,福祉也就到了。
或者不然,一样迫切地需要清净芬芳,但对于眼前的粪坑无动于衷,而是寄希望于苍蝇不下蛆,“苍蝇不下蛆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苍蝇还是下蛆,无论是粪坑还是花园,我们都不会清净。”是这样吗?即便有一些不下蛆的苍蝇又能如何?能解决粪坑里数十万的蛆虫吗?能阻止每日数十万新生的苍蝇吗?
是建设一座花园重要还是培养几只不下蛆的苍蝇更重要呢?道理应该不难明白。是选择继续忍耐这个粪坑还是选择建设一座花园,就是我们生活所在的体制。
至于“每个人都能努力自修守善祛恶,则世界大同”之类的话,一如“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这种不再流行的歌词一样,离题千里的洗脑鸡汤。孔子说“意诚心正身修”,但数千年来人吃人,朱元璋、李自成都是被吃的对象,时来运转一翻身之间,他们就开始吃人。国朝猫公说“学习雷锋”,其具体效果真不需要再评论批驳了。学习雷锋几十年了,结果老奶奶倒地不敢扶,小月月的哀哭无人管,货车翻车村民疯抢散落的货物,这种新闻已经不能在引起感叹了,正常化了。学习雷锋的世界成了道德最沦丧的国度。
体制没有变化寄希望与个人道德提升,如同留着粪坑寄希望于苍蝇绝育。
哪只苍蝇不下蛆呢?
■羊在眼前
国人丢了一只羊,百多年来一直在寻找,师夷长技以制夷、东学为体,西学为用、建设四化、以军治国、以党治国、一心两点……数不清的歧路,苦难的中国为了寻找这只羊走遍了每一条歧路,每一条歧路上都留下了无数的冤魂,现在歧路都已经成为过往,就还剩下最后一条,可以说我们千辛万苦要找的羊就在眼前,如果我们再走回头路,那就是离这只羊越来越远了。以德治国就是回头路,就是绝路,在这条路上历朝历代有数不清的冤魂。
这只羊就是国人的人权和福祉。
司法不公来源于公权力的滥用,而公权力的滥用来源于公权力不受制约,如何才能将公权力关进笼子呢?这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那就是用选票,言论自由、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和三权分立来约束公权力,简单地说就是民主体制。政治体制是发动机的动力齿轮,而司法体制只不过是大齿轮带动下的一个小齿轮,如果想改变这个小齿轮的转动,不着眼于大齿轮,不着眼于动力的来源,一切一切的努力都是缘木求鱼,都是歧路,都是混淆是非,掩盖真相。
记得在不同场合听朱律师讲课,都提到了律师要注意学习逻辑,笔者觉得宪法日里朱律师的这段文字无论是在逻辑、历史和道理方面都值得商榷。朱律师的说法混淆了方向,掩盖了当下最尖锐的矛盾,转移了公众(或者说受众)的对体制进行审视的视线。中国当下司法不公的来源不是个别执法者的良心、人格、理性出了问题,而是我们都生活着一个专制极权的体制之中,是这个体制决定了司法不可能公平正义。
“不直则道不见”,我个人认为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为了认清这一点国人付出了无数生命的代价,显然,我们不能再走回头路,不能再失去了方向。
以此文与朱律师商榷,并求教于各位方家。
——建刚草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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