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剛評論:再論張思之
★建剛評論:再論張思之
說出真話,哪怕刀山火海。
■自認有罪的康老
我一直不能忘懷康國雄老人。
康國雄先生是一位民國老人,生於中華民國18年,西元1929年。他的父親是抗戰時陪都重慶的金融大亨康心如先生,當時在重慶,他家和蔣介石的府邸比鄰,蔣宋夫婦出遊時常常見到剛剛12歲的他。他深得蔣的喜歡,甚至邀請他至官邸做客,蔣夫人去美回來還給他和他的妹妹帶來了小禮物。然後時代巨變,國共易手,康家接連三次被抄家,家產沒了,而國雄先生一片憧憬的新社會卻騙了他,然後是運動,被整,他的罪名是“蔣介石的乾兒子”,批判,審查,下放,生病……牛鬼蛇神,風雲轉換,時代一變,康先生費盡心力創辦朝陽職工大學,年近花甲又隻身闖入香港……壯士暮年,回到北京養病。偏偏他老年的時候身邊有了很多很多的忘年交。
筆者是康先生的一位小朋友,康先生有一次和我的講話,常常讓我發無限感慨。
那是在康先生家,還有一位康先生的同學在,康先生85歲,他的同學80歲,康老給我介紹,這是他一個班中年齡最小的同學,這同學是北京大學已退休的教授,可惜名姓我忘記了。介紹之後,康老對我說:“陳律師啊,我有件事想和你說一說。我今年85了,回頭看這一輩子,到了晚年,我真想寫一本懺悔錄來謝罪。國家今天這個樣子,我們這一代人有責任啊。我的這個想法你認為如何?這是我的同學,我和他說過這個想法,他不同意。”
他的老同學,也是一位慈祥平和的老人,聽到這裡他說:“我不認可,幹了一輩子,怎麼有罪了?”
我當時對康先生立即表示贊同,並說了我的理由。所幸的是,我和康老想法一致。
余之意蓋今天是從昨天來,今天的國家是上一輩,是上上一輩留下來的,而我們也將把今日的國家送給下一代,下下一代。如果將來我的兒子問我“父昔日何所為,以致兒生而為奴?”當此場景,身為人父,真不堪見後人顏面矣。而今日中國是80歲一代留下來的,是60歲一代傳下來的,是40歲一代手中掌握的,是30歲一代四顧彷徨躊躇滿志的,無論洪水滔天還是福祉樂園,這都將留給10歲的這一代。
85歲的民國老人康國雄先生當面對我說:“國家今天這個樣子,我們這一代人有責任啊!”
康先生的願望沒能實現,2015年1月30日,康先生與世長辭。
▲行者思之要思之
不才小文《張思之論》(https://jiangangpl.blogspot.com/2019/11/blog-post_22.html)發出之後,我陸續收到某位著名律師後、政治犯寄來的三本書,《我的辯詞與夢想》、《我們律師》和《一草一木皆春秋》,前兩本是張思之先生辯詞和文集,後一本是思之先生九十華誕祝壽的文集。三本書我都有翻閱,尤其是後一本,看各位知名教授、學者、作家、律師祝壽頌聖的文章,一邊看一邊樂,同時思緒翻滾,還有些話要說。我瞭解到有張先生的鐵粉批評我沒有讀過張先生的自傳《行者思之》這本書,為了開眼界、廣見識,有朋友發了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行者思之》的電子版給我,一通翻閱,確有不少收穫。下面且抄且評。
1、民國十六年,西元1927年,張思之先生出生。
——張先生也是民國老人,比康國雄先生年長2歲,一個時代的人。
2、p29(第29頁,下同):我的英語啟蒙老師馬觀海先生,出身北京大學西語系。教我三年……沒有良師,哪來高徒?馬老師青年時期因戰亂多年顛簸,壯年後又因“內鬥”歷經坎坷,1958年以後戴著“右派”帽子被發配到青海勞改二十多年……
——這一章是師恩難忘,張先生一一回憶青年時期的老師,筆觸讓人感動。我只是在想,是什麼人批鬥了馬老師呢?是什麼人、什麼組織發動了批鬥這種反人類的暴行呢?民國期間畢業於北大西語系的學生應該是國家最稀少的知識分子,國之瑰寶,是什麼力量、什麼人、什麼組織將其迫害、將其發配呢?我們看到了受害者,但先生沒有說誰是施暴者,沒有說什麼人、什麼組織該承擔責任。且,這是先生年輕時的老師,與馬先生一樣遭遇,甚至比其更悲慘、更充滿血淚的還有很多很多,比如陳寅恪,比如張東蓀,他們是國之瑰寶,卻慘死甚至被株連祖孫三代……對於這些人的悲劇,張先生說到這裡而已。我一直想看張先生有沒有其他的反思,繼續看。
3、p30,我喜讀詞作也始於初中,啟蒙老師是名聞魯西教育界的王資愚先生。他朗讀“大江東去”,“醉裡挑燈看劍”,聲情並茂;講到“故國不堪回首……”語氣哽咽……
——張先生回憶王資愚先生教過他的《祭妹文》、《左傳》、《長恨歌》、《琵琶行》等等,王老師的課程讓同樣喜歡國文的筆者無限嚮往。但是,1949之後,這些課程都沒有了,這樣的老師都哪裡去了?換成了什麼課程?對青年學生有利還是有害?誰應該對此負責?
4、p40,張先生申請地還念他高中老師傅肖岩先生授課的情景,文字很長,但卻讓筆者無限嚮往,筆者一字一字抄下來以饗讀者。
“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戚戚……這次第,怎一個愁字了得。”
吟誦完畢,先生換換說道:
李易安一闋《聲聲慢》,絕唱千古,不細細研讀,不能有收益。試予析辨——良人遠行矣。……但似有不信,依稀猶在,於是“尋尋”;尋之未見,疑果已離去,或匿諸室內,於是“覓覓”。覓者,尋之不得而細察也。屏後、榻下,遍覓終未得,是真的去了。此時,今後,閨中處處,能不“冷冷”?冷感既生,必覺“清清”冷冷,肌膚之感,外也;清清,已入於心,內也。由外而內,冷清凝集,於是“淒淒”。淒淒凝之於心而不堪承受,故繼之以“慘慘”。淒淒慘慘,肝裂腸斷,終至“戚戚”:伏枕而泣了。
先生稍稍停頓,摁著講臺,環顧四周,繼續闡釋——
生離死別,初疑後信。步步寫來,先後有序,巧用疊字,又無堆砌之弊,這是何等層次,何等筆力;由外及內,由淺入深,感生情積,描盡思婦心態,又是何其細膩!此等文字,高歌“怒髮衝冠”,慨歎“檣櫓灰飛煙滅”的大男子不能寫出。或出女兒天賦,但不經錘煉不能絕唱千古,而讀者不能精研也難以達詁。
——感謝思之先生留下這段信史,讓年輕如我輩的後民國人能知道在民國期間,中國有這樣的高中老師,有這樣的課堂,有這樣的授課方式,但以後呢?他們都哪裡去了?這樣的課堂為什麼都消失了?課堂上換成了什麼內容?想起兒時讀書場景,先父每每拿我紙筆要寫幾個字的時候,總是會寫“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這樣幾行字;有時候講起他讀書時的場景,“集合,貓竹席萬歲,貓竹席萬萬歲。”當然,他們也學過英語,他唯一記下來的就是振臂高呼“long life to
chairmanmao,long long life to chairmanmao”。
先父出生于1954年,是誰、是什麼人剝奪了他擁有一個張思之先生青年時期一樣的教室和一樣博學的先生呢?張先生說“先生(傅肖岩)知道初學者該用什麼樣的態度和方法研究佳作,是我終生受益,真的是何其難得!”只是,我還想問,這樣的老師和課堂後來為什麼沒有了?受害者不僅僅是家父這一輩,受害者直接延續到我兒子這一輩,誰、誰們應該承擔責任?先生沒有講,繼續看。
5、p75,……沒想到第二天為此居然對範宣佈開除。范回到班上收拾書包,落淚了。班上誰也沒說一句話,我卻受了刺激,不知哪裡來的一股子勁,急速站到講臺上,說:“學校這麼幹不行,憑什麼開除人!這是是中國不是倫敦!全校罷課,讓學校收回成命!”
——張先生不簡單,這是在高中時期居然就發動了全校罷課。然後是學校向學生屈服,收回成命。讀到這裡,感慨萬千,那時候的中華民國,高中生就可以罷課,而學校還會向學生屈服,而當時的“張爾龍(思之先生當時的名字)”在罷課後居然毫髮無損。這種抗議的權利、學生罷課的權利,後來怎麼樣了?還有嗎?思緒翻滾,馬路,鮮血,人命,槍,嘟嘟嘟……
6、p77,我血氣方剛,一聽這話,課也不上了,統考也不參加了,心想:老子走人,憑“同等學力”照樣考大學。
——張先生所在的民國,考大學如此自然,只要具備高中生“同等學力”就可以考,考過了就可以去讀。不需要政審,不需要推薦,不需要大隊書記蓋章,不需要強調根正苗紅……真好啊。怎麼失去的呢?
7、p86,當時地下黨在學校裡……執行著中共中央的戰略部署:發動群眾,配合主戰場,打垮國民黨政府……王鐵英找到我說“爾龍(張思之原名張爾龍),正式通知你,從今天你被吸收為中共黨員……”
——當時是1948年,張思之先生21歲。讀到這裡,筆者萬分不舍,要結束一個時代了。思之先生,你可以讀書,可以罷課,可以看到民辦報紙,可以自由購買書籍,但你卻參加了當時的暴力組織,企圖用暴力推翻現有政府,張先生,你留步,留步……也就在這一年聯合國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中華民國是起草參與國之一。
8、p101,突然高音喇叭傳出:請貓竹席講話,請貓竹席講話,跟著全場回應。遠望他老人家在臺上似乎走動了一下,並不開口……雷鳴般的掌聲中老人家慢慢悠悠地講了四個字:“同志們好!”然後轉身下臺走了。僅此四字,宛若神音,讓落湯雞們興奮不已,一夜無眠……
——這一部分不評論了。我最印象深刻的是“貓竹席他老人家”這個口頭禪,沒想到在張思之律師的自傳裡看到了。
9、p113,那場鎮反,毛澤東以中共中央的名義要求各地按人口千分之一,有的地方可按千分之一點五的比例,“殺掉一大批”,而且要大張旗鼓……我經手(監斬)的最多的一次槍斃70人……
——張思之律師,這70個人有罪嗎?該死嗎?他們的家人在哪裡?他們的家人怎麼生活?午夜夢回,你如何面對這些冤魂?
10、p155,不少人稱我是新中國第一代律師,但實在慚愧,我對於五十年代律師開創時期的工作沒有建樹。那段律師生涯,基本上是搞行政事務,除了每週參與三個半天的法律諮詢之外,總共辦了一個半案子。
11、p232,司法部原定陳守一主持律師組,從各方面講他合適。但任命組長他可堅決不幹了……於是任務落到我頭上。……所以後來決定“兩案”律師小組工作由我主持。我當時的心態是讓幹什麼就幹什麼,我這人看著咋咋呼呼的,其實當了一輩子馴服工具,這樣一個任務也承擔下來了。
——抄書就抄到這裡。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買來一讀。
可以回頭看看《張思之論》中我引用的那些諛辭,辦案多,辦大案,骨頭硬,存良心,智仁勇,憂天下,引航程,最偉大,文載道……各位讀者賢達,結合思之先生的自傳,你讀了這些諛辭是什麼感覺?
■對岸的同學
祝壽文中有一篇龍應台先生《茶園漫天的流螢飛舞》的文章,值得細細閱讀。讀了這篇文章,讓筆者深感欣慰。
龍應台先生生於民國四十一年,即1952年,比先父年長兩歲,也是同齡人。
龍先生稱思之先生為“張思之同學”,文章如此敘述:
他的小學科目內容,和我所受教的一模一樣。“國文、算數、常識之外,還有音樂、體育、美術。公民課肯定也有。”……思之同學要描紅,我們也有書法課,描紅之外,寫作文、周記,甚至寫壁報,都得用毛筆。
思之同學在小學、中學裡學到的《長恨歌》 《琵琶行》《祭妹文》《左傳 莊公十年》和唐詩宋詞的種種,是在臺灣長大的我們好幾代人的基本底色。張思之同學學英文用的是林語堂的《漢英詞典》,二十五年之後,我用的是梁實秋和張方傑主編的《英漢詞典》——張方傑正巧是張思之在綿陽國立六中的同班同學。
張思之同學會唱“黎明即起,灑掃庭除,要內外整潔;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 我大吃一驚。這幾句《朱子治家格言》……
張思之的小學音樂教室裡有風琴,我的也有。小學老師在簡樸的教室裡踏著風琴教我唱的歌,譬如李叔同作詞的《送別》和《憶兒時》,思之同學想必也會。
讀到這裡,筆者一度幾欲落淚,先父年輕時失去的課堂、失去的老師、失去的教材,沒有完全絕跡,沒有完全丟,比先父年長兩歲的龍應台先生還能學得到,那是在海峽對岸。
龍先生下面繼續寫,但很遺憾,下面的部分在中國網絡上居然很多網頁都被刪掉了。摘抄以饗讀者。
律師張思之
張思之是四個月大的嬰兒時,一九二八年三月,國民政府公佈了《刑法》……七月份公佈了《刑事訴訟法》……試圖在國家“權力”和人民“權利”之間設置一個清晰界限的努力,歷歷在目。
……
張思之一歲半的時候,一九二九年五月,《民法》全文一百五十二條已經制定公佈,同年十月十日施行。張思之律師滿三周歲的時候,一九三零年十二月,民事訴訟法共五百三十四條公佈,針對人民的權利界定了訴訟程序,包括當事人書狀、送達、言辭辯論之準備、人證書證之勘驗、上訴審的程序,以及抗告程序等等。
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在思之律師出生的時候就已經落入白紙黑字的人的基本權利,如何到他成年、到他壯年、到他老年,卻仿佛什麼都沒發生過?
——讀到這裡,我也跟隨龍應台先生一樣地問一下張先生,在你出生的時候(1927)就已經白紙黑字寫下的人的基本權利,為什麼到你成年、壯年、老年,卻仿佛什麼都沒發生過呢?為什麼?
繼續看龍先生的文章:
甚至在張思之出生前十五年,已經有被人認為很不進步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一九一二年三月公佈。可是再不進步,它也有這樣的條文:
第六條 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項之自由權。
一 人民之身體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審問、處罰。
二 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
三 人民有保有財產及營業之自由。
四 人民有言論、著作、刊行及集會結社之自由。
五 人民有書信秘密之自由。
六 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
第七條 人民有請願于議會之權。
第八條 人民有陳訴于行政官署之權。
第九條 人民有訴訟於法院受其審判之權。
第十條 人民對於官吏違法損害權利之行為,有陳訴于平政院之權。
一九三六年張思之九歲的時候,出現了《五五憲草》,很多人極不滿意,但是它也有這幾條:
第九條 人民有身體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審問或處罰。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者,其執行機關,應即將逮捕拘禁原因,告知本人及其親屬,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于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執行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執行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亦不得拒絕。
第 十 條 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裁判。
第十一條 人民有居住之自由,其居住處所,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搜索或封錮。
第十二條 人民有遷徙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
第十三條 人民有言論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
第十四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
第十五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
第十六條 人民有集會結社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
抗戰勝利的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八歲的張思之在重慶,親身經歷了萬眾歡騰、普天同慶的歷史時刻。蔣介石在九月四日發表了《抗戰勝利告全國同胞書》,首先宣佈賦稅和兵役的減免,緊接著談的竟然就是立憲的迫切:
至於保障人民自由問題,國民政府除已切實施行人身自由保障法以外,且已決定克期取消新聞檢查制度,使人民有言論的自由;並將制定公佈政治結社法,使人民有結社的自由。務使各政黨皆有共同的軌轍和合法的地位。如此,民主政治始能追溯英美以樹立五權憲法的典型。總之,我們要實現民主政治,應以法治為憲政的基礎,以憲政為民權的保障。
張思之十九歲的時候,《政協憲草》成為國民政府擬定憲法的真正草案,裡面有這樣明確的文字:
第九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合法手續,不得逮捕拘禁審問處罰。不依合法手續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以逮捕拘禁原因,告知本人,及其親屬,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亦不得拒絕。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開始追究依法處理。
當年輕的張思之到北京讀朝陽大學的時候,國民大會在南京通過了《中華民國憲法》共一百七十五條,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在臺灣受教育的我,十二月二十五日從來就不是什麼聖誕節,而是“行憲紀念日”。
可是行憲的腳步還沒有邁開,內戰全面爆發……
張思之律師帶我進入囚室……在他所埋首觸摸的卷宗、訴狀和判決書上,我卻覺得只看見血跡、淚痕,看不見光?文明難道可以不斷地從零開始?
讀到這裡,我已經明白為什麼中國的防火牆黑掉了全文的《茶園漫天的流螢飛舞》,而幾乎所有網頁只能找到這篇文章的“同學張思之”這一節,卻找不到“律師張思之”這一節。
讀者賢達,請一定不憚煩讀一下我抄來的龍應台先生的文章。掩卷深思,以龍應台的風骨,她會給什麼人寫諂媚頌聖文字嗎?龍應台三十露頭就攪動了臺灣,引發整個臺灣對於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的反思,被稱為“龍捲風”。但1952年出生的龍先生和思之先生是同學,學一樣的課程。
思潮滾滾,各種字眼沖上心頭,土改、整風、鎮反、三反五反、思想改造、合作化、公私合營、批鬥、胡風反革命、肅反、除四害、反右、夾邊溝、張東蓀、陳寅恪、熊十力、牛鬼蛇神、大躍進、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文革、城市五反、海瑞罷官、三家村、上山下鄉、知識越多越反動、三忠於四無限、忠字舞、評法批儒……
這每一個字眼中,自稱做了一輩子“馴服工具”的思之先生在哪裡?
我的父親本也可以在青年時候和龍應台先生一樣讀書的,本也可以和她讀一樣的書的,但幾十年後他幾乎唯一記得的是運動、集合、口號、long
life……誰、誰們是加害者?誰、誰們應當承擔責任?
一個螺絲釘有責任嗎?當然有。
龍應台的文章真是頌聖送諛的嗎?我卻看到了無言的批判。
■計生VS暴力計生
祝壽文章中有章詒和老師的一篇《成也不須矜 敗也不須爭》,用短短的幾句文字提到一個案子。
山東的一個案子鬧得大,對它的性質認定,張思之主張限定在“暴力計生”而不是“計生”,故對插手其間的律師頻頻招呼:對外媒需謹慎,此案若戴上一頂政治帽子,反而不利於問題的解決。結果不幸而言中。案子轟動海內外,當事人備受折磨。氣得張思之,大罵“混帳”。……
原案不需引用了,筆者從這幾句話中讀出思之先生對這個“計生案件”的幾點觀點,且寫且評:
①對於案件,律師的著手點、用力點是對誰“暴力計生”而不是“計生”;
②對外媒需謹慎,所謂謹慎,大概就是當今司法局對律師頻頻招呼的三緘其口,不接受採訪吧;
③一定避免帶上政治帽子,法律和政治無關嗎?如果法律和政治沒有關係,難道和炸醬麵有關係?
時至今日,“計生國策”一日之間已經從“只生一個好”變成了推廣倆娃,有誰能解釋一下為什麼前一天是只生一個好而後一天就是生兩個好嗎?
我真想問一下思之先生,將懷孕數月的婦女墮胎,有不暴力的嗎?有自願的嗎?還想問問在這種計生墮胎中什麼算是暴力?
想起一個很熟悉的戲劇場景,馬嵬坡唐明皇淚別楊玉環。老禽獸李隆基龍淚橫流,對高力士說:“賜三尺白綾,送貴妃上路” 然後肝腸寸斷,頓足捶胸。高力士跑到玉環面前下跪,“老奴送娘娘上路。”思之先生,李隆基、高力士的這種做法算暴力嗎?估計按照思之先生的思路,這不算暴力。
如果計生辦、村支書老上來上一大堆跑到村婦家裡,每個人斯斯文文“翠花,你就去打掉他吧,政府出手術費。”然後眾星捧月,送去醫院做墮胎手術。這算是暴力嗎?張先生應該認為這不算是嗎?這是可行的是嗎?如果這樣斯文,計生就可以忍耐,是這樣嗎?
還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思之先生,母腹中的胎兒算是什麼?是生命嗎?是人嗎?如果不是人那是什麼?“百日無孩”的事情你或許瞭解吧?孩子呢?這種無孩政策算什麼?8個月的孕婦,甚至馬上臨產的孕婦會被帶走墮胎(歷歷在目),這些胎兒是每日每時都是胎動的,每個年輕的准媽媽甚至可以感覺到胎兒是手是腳在踢打肚皮的,他們的生命算是什麼?
張先生的主張是律師應該僅僅針對“暴力計生”而不能針對“計生”,要如何反人類、如何殘暴、如何天良喪盡才能讓張先生對殺人的公權力憤怒,大罵幾聲“混帳”呢?
思之先生還是罵人了,罵了和他思路不同的律師是“混帳”。
張思之律師,你能說說什麼是人?什麼是人權嗎?
■民主法治,律師的道
太史公《史記》中有段記載:
孔子卒,原憲(子思)遂亡在草澤中。子貢相衛,而結駟連騎,排藜藿,入窮閻,過謝原憲。憲攝敝衣冠見子貢。子貢恥之,曰:“夫子豈病乎?”原憲曰:“吾聞之,無財者謂之貧,學道而不能行者謂之病。若憲,貧也,非病也。”子貢慚,不懌而去;終身恥其言之過也。
大意是說孔子有兩個學生,一個是做官又非常富有的子貢,一個是非常貧窮的子思。子貢高車駟馬去窮鄉僻壤拜見子思,看子思非常貧窮,就說老弟是不是病了?而子思立即反嗆,“無財者謂之貧,學道而不能行者謂之病。”你做了官,老師留下的道你奉行了嗎?老師的道施行了嗎?如果沒有這才是病。結果子貢一生為自己失言感到羞恥。
律師的道是什麼呢?
律師的道就是民主、自由、法治、人權,是司法獨立,是限制公權,保障私權,是普世價值。這是任何一位律師所不可回避、不可忘記的價值觀和追求目標。舍去民主,法律就是專制的工具,律師就是專制的幫兇;舍去自由,法律就是人身的桎梏,律師就是牢獄的幫兇;舍去法治,法律就是暴君的意志,律師就是暴君的幫兇;舍去人權,法律就是摧殘生命的絞肉機,而律師則是劊子手的幫兇;舍去司法獨立,法律就是獨裁權力迫害人民的繩索,而律師就是獨裁權力的幫兇;舍去普世價值,法律就是遮蔽陽光的幕布,而律師則成為黑暗的守護者,成為光明的仇敵。
作為律師,我們的道施行了嗎?
看到了賀衛方老師的祝壽文章《長長路途起步時》。在上一篇《張思之論》中我有所引用和評論,但沒有標明作者,我只是用“某位我非常尊重的同鄉學者、教授”來指稱,但有人批評,引文我沒有指明出處和作者。本文中我予以標明。
賀老師文章表示:“這位受盡磨難的老律師(張思之)已經成為一座燈塔,引領這個國家法治的正確航程。”
賀老師,是這樣嗎?思之先生能引領這個國家法治的航程嗎?他能代表民主、自由、法治、人權和普世價值的方向嗎?能嗎?思之先生自我評價說“我這人看著咋咋呼呼的,其實當了一輩子馴服工具。”一個馴服工具能作為中國法治的燈塔?能引領正確的航程?難道要引領我們都逆來順受?
或許有讀者會表示“馴服工具”之說是思之先生的自謙云云,但請各位再去讀一下《行者思之》這本自傳。張先生什麼時候為民主、自由、法治、人權、司法獨立、普世價值大聲疾呼過?甚至張先生什麼時候對自己的過往有過徹底的反思過?誰能希望一位連墮胎殺嬰的“計生”暴政都不敢(或許是不願或是不屑)說不的律師會引領這個國家法治的方向?
2016年,也就是剛剛過去的這一年,多少人權律師還在關押中遭受著酷刑,多少律師、公民還在被限制出境,多少家屬還在被株連,多少人居無定所被國保追來趕去,多少人因為微博、微信的發言而被定罪“煽顛”,多少人死在警察的槍下或者手下……今日中國,我們每個人還有多少生而俱來的權利?生命權,想想雷陽和徐純合吧;財產權,想想城管和拆遷吧;自由權,想想馬家樓和洗腦班吧!我們還有多少人的權利?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民主自由,律師有責,法治人權,律師有責,司法獨立,律師有責,普世價值,律師有責,國家不公不義,律師有責。換句話說,就是我個人有責。因為這是律師的道,作為律師而道不行,按照子思的說法,這是律師的病,是律師的責任,是律師的恥辱。今天的中國到了這步境地是每個律師的責任。生在這種境地也就罷了,如果我們仍然把這樣的國家交給下一代、下下一代,這是我們的罪責。身為律師而道不行,每位律師都應該反躬自省。
人權這兩個字連一個筆劃都看不到了,我們卻要塑起一尊雕像,說這是法治的方向,是法治的燈塔,這尊雕像能待得幾許時日?
前幾天有海外媒體報道在國家自由度的評比中,日本居亞洲自由度第一,臺灣第二,中國在國家自由度中全球倒數第三。在這樣一個國度裡,中國律師卻在造神,最偉大、引航程、智仁勇、骨頭硬、文載道……一聲長歎!
律師和法學教授們作為法治先行者,不要讓後輩年輕人看不到希望才好。
■人間重晚晴
其實,張先生未必是看不清自己。除了他自我定位“當了一輩子馴服工具”的說法之外,在十年前《“八十華誕暨執業五十周年聚會”致敬詞》中張先生表示:“有沒有奮起批判一切舊東西衝破禁區的理論勇氣?實踐給出的答案證明我在及格線以下。一個缺少大勇氣質、大勇膽識的平凡老兵,成為‘勇者’,能不羞愧!我理解諸位的寬厚與寬容……謝謝大家沒有拋棄我……”
回看先生自傳,青年莽撞,不辨是非,不解釋;中年悲喜,聽命順遂,不解釋;老年康樂,看諂聽諛,不解釋。如果一句話來概括,太史公所說“苟合取容”而已。
但是人間重晚晴,張先生九十華誕仍然康健,壽過百旬大概不是奉承,在最後一段的耄耋之年,如果不再是蜻蜓點水,而是能像康國雄先生一樣明是非、知進退,有所清晰反省而超越“苟合取容”四個字的界限,還不失站在時代的前進方向,應該更讓人尊重。
為什麼批評張思之,其實更主要的不在張思之,而是張思之背後的趙思之、錢思之、孫思之、李思之……我們為思之先生豎起一尊豐碑雕像,頌聲諛辭滾滾若潮,敗軍之將尚且不足言勇,況且不戰之將乎?頂禮膜拜一尊不戰的戰神,別人只能認為我們的偶像就是不戰,我們認為不戰是應該,順遂是正當,而忘記了律師應負的時代責任,忘記了民主法治人權是你我的責任。
良言逆耳,揭穿這件事或許難堪,但今日不說總有後人會說。看看臺灣轉型史就知道了,我們躲不過歷史,躲不過後人的評論笑駡,但願我們老去的時候,後人對我們的評價是戰而乏善而不是知而不戰或知而避戰或知而逃戰。
願張先生康健如松,壽過百旬。
建剛草草
2017年2月22日淩晨
附:
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參閱:
《張思之論》 https://jiangangpl.blogspot.com/2019/11/blog-post_22.html
《再論張思之》 https://jiangangpl.blogspot.com/2019/11/blog-post_84.html
《張思之功與罪》 https://jiangangpl.blogspot.com/2022/07/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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