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刚评论:警察与禽兽
★建刚评论:警察与禽兽
■我们的千年古方
此文的目的不是为了咒骂。
读者看此文标题,估计会认为笔者在全国讨伐禽兽警察的时候,也赶来随喜,棍棒交加逞口舌之利。非也,非也,笔者绝不止于咒骂,绝不是为了咒骂,笔者在做比较严肃的探讨。
人,之所以是个人,不是因为穿人衣、说人话就是一个人,因为“衣冠禽兽”和“人面兽心”者多的是,数数去秦城养老院的那几个,那个谁谁谁,都差不多。至于如何对人与兽进行区分,我们中国有千年的古方。
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还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荀子说“心如虎狼,行如禽兽”,由此看来,中国古人对于人和禽兽的区分有一定的方法,这个方法有两千几百年的历史,这是中国人特有的标准,是我们的秘方,是我们的古法。今日中国常常有人用“禽兽”二字咒骂警察,是与非是,当与不当,真要翻翻古人的老方子。
我要特别强调一点,下面但凡说到警察禽兽或禽兽警察,都是指的一部分或行凶的当事人,如果没有你,你大可不用着急。
■太阳花学运
警察(部分)形同禽兽的说法始于台湾的段宜康议员。
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警察(部分)变成禽兽”的典故。
2014年3月18日,在台湾发生了“太阳花学运”。
“学运”在当今是个见不到的事情,上世纪80年代末以后才记事的年轻人(限于朝鲜和其他国家)估计都没见过。笔者简单扯一扯。
学运,就是学生要说话,而有话不能说、说了没人听的时候,学生就要大声说,就要一块说,就要上街说。好多学生走上街头,一边运动一边说话,就成了学运。
台湾的太阳花学运大概就是这样,有关一个服贸协议(事关敏感,有空闲了再聊),学生认为不妥,学生有话要说。而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在台湾普遍反对的情况下,居然玩起黑箱操作,30秒以内表示通过。这个协议就这样被放过去了吗?宝岛以内多数人认为这个协议是在侵蚀民主,因此普遍抵制。但立法院、行政院自有决议规则,院外人士能奈若何?
最坚定、最前沿、最激情的反对者就是台湾的学生,这些将来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切实做到读书声入耳、天下事关心,以天下为己任,勇于出来说话,表达自己的看法。在18日看到国民党政府的做派以后,当晚学生在立法院门外集结,开始多人一块说话,但政府没有人听,随后学生们冲入了立法院说,再随后的几日又冲入了行政院说。
危难之际显伸手,台湾的特警——霹雳小组,带着重装备进入行政院,关门,赶走记者,然后行凶。不过不要误会,国民党还是有人性的政党,对付手无寸铁的学生,清场仅仅是出动了员警,所携带的仅仅是三节甩棍,没有军队,没有AK47,更没有大水箱。但是即便如此钢制的三节甩棍也足够学生受苦的。整个事件约150人受伤送医,血腥场面让很多很多人特别是学生家长和亲历者记起台湾二二八事件,以致以泪洗面,夜不能寐。
台湾学生幸而生在一个有手机的时代,整个太阳花学运过程都被现场的学生用手机传出视频和照片来。事态平息以后,立法院议员开始对当时的警察和警察的长官们秋后算账。这是展示议员亲民度、问政深度的机会,也是讨伐的时机,民选立法议员是不会放过这种机会的。
■牵驴的问政制度
还需要几句话简单介绍台湾立法院的问政制度。
立法院,台湾五院之一,是台湾的议事机关,是一个开会的场所,是民意形成的屏幕,是生产法律的产房,是问政的舞台,是官员的刑场。
台湾的官员要定期到立法院做施政报告,并且要接受议员的质询,简单说就是要回答问题,解答疑问,接受批评甚至各种揶揄、嘲笑,甚至是谩骂。
在立法院对官员的质询采用的是一种“牵驴”的制度。一群毛驴按顺序栓在槽边等着议员叫号,这是个噩梦的过程。眼看一位陈议员(先过过瘾啊)走上行刑场,他对会议主持人说“请张大驴、王二驴、李三驴。”于是老张家、老王家、老李家三头毛驴颤巍巍站起来,向主席台鞠躬,然后走上刑场。陈议员就自己的质询内容开始发问。三位毛驴必须认真听,必须认真回答,否则后果自负。议员的问政没有规则,可以海阔天空、云山雾罩,可以细雨绵绵,也可以天雷火炮。而但凡上来的毛驴不能反问,不能反驳,不能拒答,不能离席,总之你只能忍受,即便是凌迟,你也得忍着。
议员先牵出去一头或两三头毛驴,骂一顿,抽几鞭,时间到,陈议员结束,几头小毛驴强打精神抚摸着伤口退回自己的槽边。然后是第二位议员,“请张大驴、王二驴、李三驴”,三头驴出列,鞠躬,上场,然后是骂,抽,最后退回;再然后是第三位议员,如此周而复始。议员们不用着急,慢慢等,总有自己的时间。
所以这个立法院问政的方寸之地,在议员一方是一个舞台,几十万选票把我送到这里来,总要对得起信任自己的选民,专业精湛、术业专攻者长袖善舞,没有长袖接也得接出来,滥竽充数在这种场合完全没市场,问政不佳的议员马上就成为媒体、名嘴和选民讨伐的对象。而从官员的角度来看,这方圆之地无异于不用砍头的刑场。做过台湾文化部部长的龙应台说,在台湾做官就是受难,其来有自,其来有自。
■子弟变禽兽
话说回头,继续说警察和禽兽。
台湾太阳花学运过去后,立法院议员要替天行道为学生伸张正义了。
段宜康议员的时间到了,这是民进党的一号杀手。
为了问政,他做足了工作,他手上有收集到的图片和视频,他还借到了一根警用三节甩棍,在问政前一天的晚上,他还向警政署的“国会联络员”再次核实,“清场的员警有无配备钢制警棍?”答案是没有,真的没有吗?真的没有,你不信我也没办法。好,你们真的没有,明天见。
小段杀手上场了,他一次叫上来三头毛驴,分别是秘书长、部长和警政署署长。具体过程不再细说。对于习惯黑暗的人来说,文字无法表达什么是光明,各位,去寻找那个视频看看吧。
小段议员拿三节甩棍抽的桌子啪啪响,对三位高管戟指喝问,“这些员警也是我们的子弟,为什么他们到了你们的手上就变成了禽兽呢?”“你说!你说!!你说!!!”
小段展示了几张比较刺眼的照片。
其中有一张照片,十几位身穿黑衣、手持警棍、头戴钢盔的重装备员警围着一位女学生,其中两人分别翦住女生的双臂,前面的员警用警棍挑起女生的下巴,女生头发凌乱,脸色苍白,满是惊恐望着面前的员警。咔嚓一声,这个瞬间成为永恒。
小段议员展示了这张照片,然后发问警察在做什么,他逼迫三位高官自己说出来员警在如何对待这位女生,这个过程是个凌迟的过程,三位高官的痛苦和难堪难以想象。他们知道,骂声成为海洋,他们只是海洋里的三条小鱼。
然后段议员发了感慨,“这些员警也是我们的子弟哦,可是为什么他们到了你们的手上,好好的一个人就变成了禽兽呢?!”
“警察(部分)变成了禽兽”,各位看清楚了,说警察是禽兽的是段宜康,笔者仅仅是拾人牙慧,如果需要被嫖娼、躲猫猫,请找元凶。
■情景悲剧中的兽行
说起警察的兽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要远远超过偏居东南一隅的台湾。
中国是个特殊的国度,由于存在强拆,存在截访,存在罚款创收,存在突击严打等等,因此侵凌老弱妇孺的兽行,几乎无地不有,让人不忍卒读。在这种不定期播出的“情景悲剧”中,时下最热火的就是北京的雷洋案警察和深圳的过路女案。
“据网传”,首先要加上这样一个前提。由于种种原因,真相是难以查清的,其中原因包括媒体姓党,也包括监控姓D,真相总是呼之欲出而又被刻意掩盖。所以,这两件事,现在只是存在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之中,没有被官方正式盖棺论定。不过好在我们习惯了黑暗,就如顾城所说的“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真相已经在公众的意识之中。
网传被嫖娼的雷洋案,这个故事充满了天朝的奇迹,比如十分钟嫖娼,比如戴套飞机,比如嫖娼收据,比如突然猝死,比如身上的伤痕,比如“异常肿大”的睾丸,比如各说各话的谎言,比如恰恰损坏的监控,比如灭火般的鉴定……天朝人看惯了警察的肆虐,也习惯了不了了之,多少人对于寻找真相还怀有希望呢?!雷洋案的火焰像老戏码一样,一如以前n多次警察施暴事件一样,慢慢降温,然后是不了了之,然后是淡忘,然后是下一个悲剧。一切都在黑箱之中,死者已去,而未亡人除了无尽的悲痛,还要面对全方位的压力,你懂的,你懂的。
多少人对律师说过“去世的已经去世,活着的还要生存”这种话呢,还记得吗?浦大个子被捕之前有一段视频,一个在纪委猝死的案件,死者的儿子委托了北京的老浦和上海的小斯,然后,这个儿子在一些人员的陪同之下坚决要求解除对律师的委托。你懂的,你懂的,活着的还要生存。
再说深圳过路女案。在深圳,姐妹俩由于没有带身份证,一位网传叫做陈军的宝安分局警察把她们两人强行关进车内,拉进了公安局,被当做一个案件来处理。一段视频就是在车中录制。警察陈军说:①我就是看你漂亮(所以才要盘查、扣人、关押);②我打你,我还要扣你,我还要关你;③我还怀疑你是男人,你他妈上女厕所干嘛,你脱衣服给我看下;④我要关你24小时,关完了,你该滚到那里就滚哪里去;⑤我要把你们和小偷、强盗、艾滋病关在一起,让你们慢慢享受去;⑥你涉嫌妨害公务,所以要对你关押调查;⑦你就必须配合我,你就记住这一条,今天是你自己犯贱。这是一个穿警服开警车的警察对两位女子说的话。
也是刚发生不就的事情,兰州两位大学生因为在街上看到警察施暴,于是拍了照片,然后他们被抓去暴打,屁股开花。
读者还可能记得,发生在海南的特警施暴,对妇女、儿童、老人,用警棍一直打,一直打,一直打……
上面这几例中,受害者雷洋,活活一个人,活活打死,他家里有妻儿老小,为了搞钱设陷阱“套兔子”,不惜打死人命,他的家人怎么办?他刚出生的孩子怎么办?警察这样干有恻隐之心吗?看到两个女子过路,把她们强迫抓去,要脱人家裤子检验是男是女,陈警官对你的母亲和女儿也这样干吗?你有羞恶之心吗?对于手无寸铁、已经被打倒在地上的妇女、老人和孩子,手持凶器继续暴打,对两个敢拍照监督的学生打到屁股开花,这有是非之心吗?
按照孟夫子两千五百年前制定的标准,这是一群衣冠禽兽,是一帮官衣匪,是一帮有合法伤害权的人间渣滓!
我告诉朋友,我在写《警察与禽兽》的文章,有几个人问我“二者有区别吗?”是有区别的,禽兽真的没有如此恶毒。
中国警察的暴行是情景悲剧,剧情不定,场地不定,人员不定,时间不定,往前延伸到记不起,往后延伸到不知道,但总有你熟悉的几个剧目。
■被鼓励的兽行
先看上述几件事情的结果:
第一件事,北京雷洋惨死案,案件已经逐渐平息,家属没有了声音,承诺公布的鉴定结论现在还没有信息。真相是什么?雷洋是如何死的?警察做了什么?雷洋脐下三寸受了什么样的伤害?警察是否在设套抓嫖?是否存在抓嫖勒索?是否存在“被嫖娼”?这几位涉案警察的身份信息?什么时候入警?受过什么样的训练?他们的领导是谁?当晚是谁安排的?以往他们办过什么案子?……这些问题没有人追究,没有媒体报道,舆论热度过去了,这个案子很快就会成为已经过去的剧目。
第二件事,深圳的禽兽警察陈军,深圳市宝安分局表示,陈军被停止执行职务,参加学习班,然后进一步处理。宝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对两名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且“当事人表示理解”。粥兆翔局长表示此名民警在车上的行为“连一个普通群众的形象都不如。”皆大欢喜的结局,局长教育了下属,平息了非议,树立了形象,当事人得到了尊重,陈军免费学习,然后积极追求进步,改了还是好同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和谐。当事人理解了什么?理解了要脱她们裤子看看是男是女的暴行吗?理解了要关押她们24小时吗?理解是骂她们贱吗?理解了这种随意的侮辱和伤害吗?理解了她们已经涉嫌妨害公务吗?她们可以表示不理解吗?网上开始流传陈军的简历,军队转业,有数名情妇,喜欢调戏妇女,没有人调查,当天二位女子被带进公安局的视频资料无人问津,陈军以往是否还伤害过其他女性,没有任何调查和报道。一粒石子丢进一潭死水,引起几圈涟漪,然后复归平静。
第三件事,兰州大学生屁股被警察打开花,兰州榆中县公安局对涉事民警宋冬冬、未得文采取禁闭,等候进一步处理。然后是媒体报道,受害人接受采访称粗暴执法的警察只是极少数,以后“有困难仍会第一时间想到警察”。看看,又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受害的学生还表示了一种亲昵,似乎两者都很受用,“好孩子,乖孩子,爸爸以后再不打你了”。
第四件,海南特警黑衣黑帽、面戴口罩,手持凶器,残酷殴打已经倒在地上妇女、老人和儿童,视频经曝光后,7人被拘留,“中队长王某被撤职”。然后就是没有然后了。这7个人的姓名?来历?警方手持凶器对公民施暴的行动是哪个部门下达的命令?为了什么工程和当地居民抢地?这个工程合法吗?被打的妇女、儿童、老人是哪些人?现状如何?他们对这件事的声音在哪里?中队长王某是谁?……没有人追究,没有媒体报道,但有消息传出,警方要抓捕录像者,要实施报复。
这是n集情景悲剧中的四个剧目,这种剧目多到不可计数,但结果都是一样,“逮住谁,谁倒霉”,当事警察如果被手机拍到了,如果引起舆论关注了,那么就是你倒霉,因为恰恰拍到了你,恰恰看到了你,组织上要和你切割,于是施暴者成了唯一的责任者。而除此之外,一切都是被掩盖的,黑幕是被保护的,暴行是在继续的。
设想一下,雷洋如果没有恰恰伤了要害立即死亡,那么他就是一个嫖娼的违法者,五个施暴者安然无恙,还会继续设陷阱“套兔子”;假设深圳警察陈军没有被两位女子手机录像,那么他侮辱、伤害这两姐妹就是免费的午餐,且这种午餐还会继续,他还会要求其他女子脱裤子;假设兰州屁股开花的大学生没有寻求网络舆论的帮助,涉事警察还会继续施暴,还会有其他继续开花的屁股;假设海南禽兽特警没有被一个手机悄悄拍下来,他们的暴行不会被知道,他们没准会成为优秀警察,获得荣誉和奖励;假设太原打死讨债女子的警察王文军没有被拍下脚踩头发的照片,周秀云完全可能是“心脏病猝死”或者自杀而死。
没有人要求公布全部真相,没有人追究前因后果,没有人追究领导责任,没有人追查体制的罪恶,没有人要求在制度上进行预防。第一步,警察施暴,“弟兄们给我打”;第二步,掩盖暴行,“警察依法行政,摄像头损坏,死者系自身疾病猝死”,第三步切割罪恶,“某某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对张某某停职学习,欢迎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谢谢收看”;第四步,下一集开播。多少年来,警察暴行基本上沿着这个套路在一集一集地播放,看不到尽头。多少悲剧,多少惨案,多少离散的家庭,多少无尽的眼泪……
没有对真相的挖掘,没有对领导责任的追究,没有对体制的根本反省,警察暴行是一个无限循环。所谓的“领导”一方面安抚受害者,“乖乖别哭,我打他屁股”,另一方面对自己的队伍提高技术要求“见到手机了一律没收,防止被录像”;中奖的受害者或未亡人则哭天抹泪、顿足捶胸,等着赔偿或去北京上访;没有中奖的看客则在愤怒中等待下一集的播出。历数以往暴行悲剧,剧情大抵如此。
体制是在保护、鼓励这些警察禽兽,不是这样吗?!
■“家属情绪稳定”
我可以不理解、不谅解、不原谅吗?
受害人或未亡人通常在这种保护警察禽兽的体制中面临更大的压力和逼迫,一方面,他们是受害者,另一方面,他们还是受逼迫者。当行凶、掩盖、切割的戏码演到第三步——开始切割的时候,领导出面了,行凶者被批评教育、停职学习了,你还想怎样?“有困难尽管提”、“以后还要好好生活”、“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不要被国内外敌对分子利用”,其实还有潜在的几句,“别给脸不要脸”,“你还在我们的手心里,你小心!”
我可以不理解、不谅解、不原谅吗?
真的不可以,结局只能是皆大欢喜的和谐剧。试图寻找真相、破坏和谐的,看看四川地震中谭作人和艾未未的下场吧。
如果你试图不原谅、不谅解、不理解,作为禽兽警察暴行的受害者或者未亡人,你的身份就发生了变化,你已经变化成了党和政府的敌对分子,你在试图给党和政府抹黑,你在破坏和谐,你的行为会给家人带来麻烦。比如你的兄弟姐妹到家了,如果你不改变态度,他们的工作将不保,你姐姐对你大吵不能因为你一个人让全家受牵连;你子女上学的事情也展现出来,如果你仍然执迷不悟,孩子上学的事情将会很麻烦;你的房东来了,要求你立即搬走;你生意上的客户来了,表示要解除合同,以后不能合作,然后偷偷告诉你他实在没办法;房管局来了,说你家的房子属于违法建筑,要拆除:税务局来了,要对你的公司查账……
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生存……
所以,CCAV上多次有类似的报道“现在火化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家属情绪稳定……”
无边的黑暗……
■禽兽警察的本质
一个现代化的文明国家,政府应该是服务型的政府,警察应该是服务型的警察,去网络上看看,在欧美警察几乎是公民的万事通,可以帮老太太搭云梯上树抓下不敢下树的小猫,可以切开整条马路救出掉进下水道的小狗,而我们身边的警察,“为人民服务”的标语几乎充满了每一个公安局和派出所,但为什么他们常常“心如虎狼,行如禽兽”呢?
以深圳的禽兽陈军为例:
①他不知道被他抓上车的是良家女子吗?他知道,但他就是看他们漂亮,要讨便宜,要调戏妇女;
②他不知道殴打过路女子违法吗?他知道,但他也知道他有合法的伤害权,他不仅可以动手,还可以关押她们;
③他不知道这两姐妹是女子吗?他知道,但他有合法调戏、侮辱妇女的权力,他可以捏造个理由,“怀疑你们是男人,但是你们去了女厕”,以此脱了姐妹俩的衣服;
④他不知道他的做法是在伤害他要为之服务的中国居民吗?他知道,他不仅要侮辱、伤害,而且他还要折磨他们,把他们和小偷、强盗、同性恋关在一起,慢慢折磨,让她们慢慢享受;
⑤他不知道她们没有妨害公务吗?他知道,但是他因为是警察的身份,他有合法是伤害权,有合法的构陷权,他可以根据好恶给任何人扣上这样的罪名;
再看海南为了抢夺农民土地,头戴钢盔、口罩,手持凶器残酷殴打妇孺老人的那群禽兽警察:
①他们不知道打人违法吗?他们知道,他们是警察,应该学过法律;
②他们不知道法律禁止警察残害人民吗?他们知道,但他们肯定不是第一次这样干,他们肯定有法律以下的潜规则;
③他们不担心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不担心,以往从没有失手过,以往从没有受到处分过,他们不知道窗户内有人在偷偷录像,他们不知道这一点疏忽暴露了他们的兽行;
④他们不知道他们殴打的是妇孺老人吗?他们知道,妇孺老人在他们脚下哀嚎;
⑤他们不知道这是这是在残害百姓吗?他们知道,但有命令,有装备,有凶器,打!
⑥他们不怕暴露身份吗?他们真不怕,统一装备中有只露出眼睛的大口罩,谁都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且即便是视频曝光了他们的兽行,但他们的名字仍然保密。
说到本源,这些禽兽警察,他们知道他们在违法,他们知道他们在行凶作恶,他们知道他们在残害百姓,但他们知道体制需要打手,体制在保护他们,法律不会约束他们,他们也知道什么浮云般的口号为人民服务都是骗,他们知道被他们打倒在地的这些妇孺百姓,只不过是受侮辱与受损害的对象,他们知道他们的背后是什么样的一伙人和什么样的体制在为他们做后盾。
所谓的人民,是他们掠夺和泄欲的工具,是他们的仇敌,或者反过来说也是如此,他们,这些警察禽兽,是人民的仇敌。
不断有人向我传达用禽兽形容警察是侮辱了禽兽这两个字,这种意见是有道理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但这些“心同虎狼、行同禽兽”的警察是人民的仇敌。
认识到这一点,回头想想,对几位警察禽兽批评教育,参加学习,关禁闭,这是多么的荒唐和危险,“胡汉三”还会回来的,会的。
■不忍、不能与不敢的“三不对策”
《史记》上有“不忍欺”、“不能欺”和“不敢欺”的“三不欺”评论,如何让警察不欺民,借用“三不对策”,分而论之。
其一,警察不忍欺。这一策是我们华族几千年老店的库底子,千年秘方,外无分店。孔子在2500年前就说“为政以德”、“道之以德”、“修文德以来之”,但结果怎么样呢?孔子一掌权就杀了一个少正卯,历史上还有人为少正卯喊冤呢。
从《史记》往下数看看二十四史,看看每一朝每一代都少不了的酷吏传就知道了,他们可以都是学圣贤、做君子的状元、进士,看看他们都做了什么。
国朝“三表哥”叫嚷的“以德治国”还是老调重弹,却搞得冤案无数。这一策的现代做法就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警察的道德水准”,这种调调真是听腻了,听够了,恶心了,你们的德行要是能靠得住,黄河黄都能变成哇哈哈,个人品德要是靠得住,真不需要法律了。况且,听说“三表哥”的德,库存也不是很够。
这一策完全靠不住,几千年历史证明了的。用这种答案应付时代,只能说是这是抄袭作弊,要打屁屁。
其二,警察不能欺。这一对策的现代版就是让每个公民加强法律学习,“用法律捍卫自己的神圣权利”。
此策只能说部分有用,但这只是末节,不是根本,让警察不欺民,绝不能仅仅靠这一策。比如,兰州的两个大学生不仅有法律知识,而且还懂得拍照片做证据,但结果,他们的屁股开花。有多少人权律师对于警察的违法提出抗议和控告,但人权律师仍然被殴打,被关押,被抢劫,而凶手都是警察。仅仅靠自己装备一身防弹背心,没有用,在法律仅仅是“治民工具”的时候,法律对于禽兽警察,没有任何作用,监督、举报、控告警察,不仅不会带来警察的守法,反而会给自己引火烧身。
仅仅这一策,只能得30分,不及格。
其三,警察不敢欺。如何做到不敢欺呢?现代版的做法就是权力的制衡,用权力制约权力。立法、行政、司法完全分立,侦查、指控、审判完全分立。
试想,当警察行凶,任何一个受害者都可以控告,而控告都可以被立案,立案都可以被调查,调查总可以查到真相,暴行总可以第一时间公开,媒体都可以畅行无阻地报道,司法总可以公正地判决,还有多少警察愿意有恃无恐、以身试法呢?
试想,如果这个国家是个法治国家,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警察仅仅是国家的治安、服务机关,而游离于政治之外,警员除了人民之外不需要向任何人、任何党派效忠纳信,他们不再是政府和党派的帮凶,他们的薪水来自人民的纳税而不是来自于剥削、压榨和掠夺,人民会容忍“心如虎狼,行如禽兽”的警察在吗?即便是混进警察的队伍,他敢于展现兽行吗?
如果这是一个法治的体制,权力之间相互制衡,任何人、任何党派不能身兼两权,不能又是被告又是法官,不可以又是裁判又是运动员,伸手必被捉,有了这样的体制,不怕有禽兽,有一个拔掉一个罢了。
当然只有这一策,也不够完美,毕竟没有最好的制度,只有最不坏的制度。有法治体制禁止权力的独裁,有公民社会对执法者进行监督,再择善而任之,从源头上尽量剔出潜在的禽兽,庶几可以少一些欺民的警察禽兽。
■孔雀东南飞
前述保障警察不欺民的三个条件,法治体制、公民社会、择善而任,华人世界能找到具备这三项的好像只在我们的东南方。孔雀东南飞,东南有台湾。
台湾能让警察不欺民吗?应该说谁都不能完全保证,但完全可以说可能性很低很低。举例来说,笔者游历台湾,亲自去台北高等法院游览,旁听案件,在进入法院的时候只有一个警察对我进行象征性的安检,他在离我很远的时候就对我微笑,我走近了,他仅仅是看了一下我的包,然后我就进去了,没有用X光机检查我的包,没有用金属探测仪对我上下扫描,没有手动摸我的身体,就是微笑,看一下包,然后一个请进的手势。等到去地方法院的时候,门口没有警察,想进就进去了,想出就出来了。去法庭旁听,要进就进去了,没有人阻拦,没有人查身份,没有人告知你如何如何要追究你的责任,没有,没有。
想来至今想念那个微笑的警察,感动,感动啊,找到做人的感觉了。笔者身为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国内跑了不少省份不少的法院,从没有一次有一位警察对律师如此礼遇。数次对本人兵刃相见倒是有的。在法院入口,我们从法警口中听到最多的是“别给我提法律,我说安检就得安检。”想必同仁都有同感,可叹。
在台中游历,我见到一个派出所(台湾叫驻公所),我真想探探台湾警察的底气,于是我脖子上挂着相机敲开了派出所的门,开门的是一位员警,很和气,我说我想借用一下洗手间,他说可以,领我经过他们的办公区去洗手间,在门口还指给我茶几上有纸巾。我出来,他领我出门,一直都很客气。我想和他拍照留念,没好意思说出口。
这种警察,没见过,没见过。
台湾友人告诉我在台湾看守所里的几个细节,其一,如果被监管人生病,每天吃的药需要警察拿小勺亲自喂下去,他们怕你不吃偷偷丢了药丸,所以警察需要常常劝说生病的人吃药,经常这样。其二,没有父母兄弟亲人照看的被监管人,看守所定期给生活用品,质量有一定的规格,还会给一些生活费。因为有一些人吸毒、赌博以至于家人反目,不会来恳亲,所以,政府会照看他们。其三,看守所鼓励学习,如果能考到文凭,看守所有高达几万元的奖励。其四,看守所充分保证每个人的信仰权利,可以得到佛经和圣经等宗教书籍,会有牧师来引导。其五,还有一个小故事,一个被看管人要投诉一位警察,理由是他分配肉松的时候不公平,于是这个警察很紧张,他谦卑地过去恳求这位被监管人,求他不要投诉。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被监管人居然还能吃得上肉松。这是人过的日子吗?!
笔者由于工作的原因经常会接触到被关押的当事人,有一个案子,我间接听到一位女警察的一句话,这位警察说“这些人跪着来舔我们(警察)脚丫子都抢不迭!”当然,我就是一说,你就是一听,你可以不信。
■议会的正义
一百多年前大翻译家严复在英国留学,他非常喜欢去法庭旁听案件,听了几天后他有了领悟,为什么英国会富强呢,因为英国的法庭每天都在辩论,每天都在伸张正义,每天都在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他把这项发现告诉了他的忘年交驻英钦差郭嵩焘老侍郎,老侍郎深以为然,还写了书稿向国内报喜,结果被朝廷大大申斥,回去就丢官,回家抱娃了。
严复当年没有看到英国的议会,每天在辩论,每天在伸张正义的除了法庭,还有议会。并且,议会决定了法庭。
还是从台湾说起。
各位还记得吗?本文最初所讲到的,台湾立法院段宜康议员指着三位国家高官大骂员警变成了禽兽,那个场合就是国家的议会,在台湾叫做立法院,而立法院与行政院和法院又都相互独立。
台湾的警政署属于行政院的一个部门,警察的最高长官就是警政署署长,当时的署长是王卓钧,王卓钧是一个很有种的人,刚毅、沉着,戴眼镜,声音低沉、缓慢,有大将之风。但是在立法院,刚毅的王卓钧只能铩羽低眉。
段宜康拿警棍抽的桌子怕怕响,声嘶力竭地追问、大骂,王卓钧只能低眉忍受,骂他把警员变成了禽兽,他说我有责任。
管碧玲议员当初让他们保证不会灭证(毁灭证据),他们三位高官一位一位说“我保证”;管碧玲再骂他们给马英九丢尽了脸,被英国媒体比喻成被赶下台的乌拉圭总统,他们低头不语。
下属有过,长官有责。王卓钧是很有种的人,他没有切割,他没有挖出几个“害群之马”做替罪羊,王卓钧一身挑起所有责任。
在台湾也不能这样做,谁都不是傻子,你带的队伍,一出事,你立即切割,说都是手下混蛋,你是好人,打也打得,骂也骂得,你继续做你的好官,天下哪有这样的便宜事(其他国家可以)。切割不但不会让自己推脱责任,还会引起内外更多的压力和质疑。
台湾,近年来除了太阳花一次的警察施暴,笔者眼界不广,真没有发现有其他的案例可以讲述,各位,你们发现了吗?台湾有哪些禽兽警察吗?
如果任何一个警员制造的任何罪恶,他的领导都难逃领导责任,都要出来接受质询,都要在立法院被骂,在媒体被骂,你说,他还希望他的下属多多地行凶作恶吗?除非他人格够贱。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立法院就是专管去庙里抓老和尚,老和尚每次都被打的满头包,他自然要约束自己手下的小和尚,如果真有几个不守清规的禽兽混进庙里来,老和尚肯定要先请他们走人。这是立法院的第一关。
■无冕之王
媒体是民主国家的无冕之王。
这个话题笔者在《图文台湾游记》中有过论述,不在此多说了。
太阳花学运中媒体每一天都是24小时的跟踪报道,每一天都是名嘴、评论家侃侃而谈,每一天都是视频、照片不间断播放,让每一个人都看得见真相。其实,雷洋怎么死的,不用什么专家鉴定,有独立的媒体去调查报道就可以了,不用耍花枪,没有多少人再信了。
台湾媒体有多么独立、多么自由,举例来说:
总统马英九家庭住址、姐弟几人,姐夫(特指马英九的姐夫,不是邓姐夫)们姓氏名谁,在哪里工作,定居何地,女儿几人,在哪里工作,女婿是谁,工作单位;家里有多少存款,有几部汽车,今年存款相比去年增加了多少……无一不报。
马英九在位总统,他每天都在媒体中被吹毛求疵地挑剔苛责,比如有青年记者对着镜头心平气和地问“马英九,你还要不要脸,你还知不知道什么是羞耻?”
有名嘴在镜头前气急败坏地赌咒,“马英九,我要把你送进监狱,等着瞧!”
有名嘴起底马英九“我是知道他的,他和我哥哥是同学,成绩从没有到过前十名……”
有名嘴在镜头前,点名一位高官,“不要脸,不要脸,不要脸,有种来告,我们法庭上见!”
…………
这种事情每天都在进行,每一天。这就是严复所说的每天都在伸张正义。
有多大的影响力呢?提一件八掌溪事件,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查一查。在台湾陈水扁刚刚执政的时候,出了一个八掌溪事件。有四个水利工人因为突然暴涨的洪水被冲走罹难,于是媒体大哗,谴责搜救不利,记得,仅仅是救援不力,还不是警方或公务人员行凶,在批评声中,总统陈水扁数次公开向国人道歉,行政院院长请辞未准,副院长游锡堃请辞获准。救援不力,就是这样的下场。
有这样的媒体,那个警员敢禽兽一下?
各位可以回想一下四川倒塌的校舍,温州追尾的高铁,东方之星的沉船,甘肃粉碎的校车,天津的爆炸……你可以回想一下各位大佬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
独立媒体,第二关。
■终极正义保障
有了禽兽警察,立法院大骂各位长官,但这还没有追究到具体每个警察禽兽的身上。每位议员要求警政署署长王卓钧交出惩戒名单,但有种的王卓钧说“我能力不够,没有查到具体是谁。”
王卓钧是应该被打屁股的,但不得不说,有种,责任自己挑起,没有把给他出力的手下交出去。
禽兽警察遇到这样好的长官就可以摆脱责任吗?这种情况下怎么办?能回复公义、公平吗?能查清真相吗?
能,能够做到。
管碧玲议员面对打掉牙不出声的王卓钧说了这样一段话,“你们现在不说,查不到,我告诉你们,以后等政党轮替以后,这些问题都可以查的清清楚楚,你们等着。”
回想一下蔡英文中选总统以后的话,“以后再去权力部门办所有正常手续,请不要容忍他们的任一白眼,一句斥责,一声嘲讽……要不卑不亢的告诉他们,
我们是纳税人,是他们的供养者”,政党轮替实现人民主权,这个过程是人民选择权的行使过程,他们当然会选择最不坏的那一个。
面对现在的政府,执政党一心袒护手下人,就是铁着脑袋不说话,软抵抗,但国民党不再是一个无赖流氓政党,他们不能永远执政,当他们被换下来的时候所有文件都会被曝光。
政党轮替是正义的终极保障,保障最大限度减少警察禽兽。这是第三关。
这个正义终极的保障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以后再讨论。
当然,防止警察禽兽还有其他的措施,比如独立的司法,禽兽警察要受到独立司法的审判;比如人民的选票,选票当然要投给为民服务,不出警察禽兽的一方。有了这几项,在台湾,在任何民主国家,禽兽警察是极少极少的。这两点不再细说。
■万亩高果树,一根短竹竿
说到这里,应该得出一点结论,为什么台湾、欧美这样的民主国家会少有警察禽兽,而个别国家会无处不有禽兽警察呢?这种根本的原因在哪里?
民主国家人民有选票,当然选服务好的一方政党执政,如果一方执政期间出了警察禽兽,那么无异于政治自杀,无异于保送对方执政。其他国家无所谓,没选票,没选择,有禽兽警察,你得忍着。
民主国家有独立的司法,警察敢禽兽,法院会判刑,一旦入罪,从警多少年的福利、退休金都没了,谁敢?其他国家无所谓,公检法是一家,法院院长也得听政法委书记的,而政法委书记由公安局局长兼任,你能怎么着?
民主国家有自由的媒体,可以挖掘真相,让禽兽无处遁形。其他国家无所谓,什么新闻可以上报纸上电视,要看宣传部的菜单,你懂的。就在这两天CCAV反反复复大面积报道米国枪击事件,但对于发生在上海的机场爆炸却装作不知道,你懂的。
民主国家有可以向官员问政的议员和议会,反对党个个口齿伶俐,下手狠毒,专门善于让官员当场出丑,小禽兽造孽,抓住大禽兽打屁股。其他国家无所谓,想想会场入睡的那些猪头,想想闻名全国的那几位资深举手机器吧。
民主国家有强大的民间社会,可以支持、帮助受害者讨回公平,出一个禽兽警察,能出十万个来讨伐的公民。其他国家无所谓,没有公民,没有,看看你身份证就知道。公民和国家有个契约,就是我拿出我部分权利给政府,政府要为我服务,其他国家与此不同,三个人是非法集会,聚扰、寻滋、妨害公务几项罪名几乎可以把一切人装进去。
民主国家不需要警察禽兽,因为人民主权,人民除了需要明媚的阳光、清新的空气以外,还需要和善的警民关系。其他国家与其相反,需要大量的警察禽兽,因为要保证万年的江山,要与民争利,要强拆、血拆,要维稳,要镇压,要报复,要掠夺,要套兔子……
民主国家在消灭警察禽兽,而其他国家在豢养禽兽警察,可以这样说吧?!
说一个比喻。在万亩高果树的果园里,数不尽的毒果每一天都在孕育和成熟,为了消灭毒果,园长给武大郎一根短竹竿,让他专职负责往下打果子。结果都知道,武大郎能够打到的很少很少,而每天新增的毒果却数不尽。每一个毒果又是剧毒无比,足以让一个家庭或n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北京的雷洋,太原的周秀云就是不幸的中奖人。园中的居民每天观看毒果下的悲剧,然后等待下一次悲剧,而随时又可能成为一场悲剧的主角。
能发动每个人都来打毒果吗?能把毒树砍掉吗?能用长一点的竹竿吗?能换武松这样的人打果子吗?都不能,都不能。园长作出重要讲话,“本园历来重视消灭毒果的工作,涌现出一大批打果先进人物,比如武大郎,每天可以打下三枚毒果……”,园长召开了表彰大会,给武大郎颁发了“打果英雄”奖章……
而另有一个园子,院墙拆了,果树砍了,毒根挖了,毒果烧了,每一个人还不放心,手中都有一把小铲子,一旦看到一点毒树的萌芽,然后就是挖地三尺,斩草除根……
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武大郎和他的老板是在保护毒树和毒果呢?
■禽兽的可能
行文到最后,我知道,如果有警察读到本文肯定对笔者满腹意见,认为自己行为检点,清廉尽职,笔者文字侮辱了这个职业。
再次表示,本文所说的禽兽警察或者警察禽兽,只是一部分,比如深圳的陈军、太原的王文军等。
笔者还要强调一点,即便你谨慎自守也没有必要满腹委屈,因为你不会接受人民的监督,因为体制为你留下了成为禽兽的通道,你虽然没有成为禽兽,但在这个体制之内,你仍然保有变成禽兽的可能。
————陈建刚
201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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